1. 首頁
  2. 勞動保障

對不服勞動仲裁的起訴的處置

對不服勞動仲裁的起訴的處置

2012年11月25日 星期日 天氣中雨

近期,我瞭解到:某企業的甲員工,因勞動糾紛,將企業投訴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仲裁科。

起因是因企業在整理違規、違紀時,發現甲員工有多起嚴重違紀行為:(主要是長期不考勤,並經常在車間吸菸等)。

因此,在近期要求他提出申請,並解除了他的勞動合同。為此,他向當地勞動仲裁科提出勞動仲裁。經勞動仲裁科與企業、當事人的'瞭解,基於甲員工在企業內已經工作近兩年,企業原則同意補償其經濟補償金二個月。但甲員工不同意,非要補償四個月。

按照當地勞動仲裁科的意見,也只是二個月,但甲員工不服此裁定。

為此,雙方不能達成一致協議。甲員工又將企業告到當地的人民法院。此經濟糾紛案件正在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