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你是員工與公司進行勞動仲裁的關鍵證人,該如何做
去年公司招聘了一位總經理,老闆跟其約定除去基本月薪外,年終根據其績效表現有10萬元封頂的獎金。總經理的薪酬待遇(也包括了那10萬元)都有檔案記錄,原件公司存檔,總經理有一份影印件。
今年年中,在總經理服務滿一年之際,公司不滿意其表現,要將其辭退。總經理要求將剩餘的8萬獎金也一起結算。老闆不肯,理由是在這一年裡,公司無論從產能品質成本等方面都沒有明顯的提升。更何況已經支付過2萬元的獎金,總經理的表現只值這個數。
老闆與總經理談了一個下午,最終總經理同意現金結算本月工資後自動離職。因為當時我是老闆的'助理,除了沒有參與總經理離職當天與老闆的對話外,其餘情況都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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