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頁
  2. 藝術

藝術地化解教師之間的矛盾論文

藝術地化解教師之間的矛盾論文

一旦教師之間有了矛盾,作為校長必須及時作出反應,根據矛盾的物件、性質主動介入,區別對待,藝術處理,儘可能幫助矛盾雙方化解紛爭,消除隔閡,融洽關係,彌合感情。否則,這些矛盾輕則可以影響教師之間的關係,重則能造成學校內部不團結,使工作蒙受損失。作為一校之長化解矛盾,我認為需從三個方面發揮作用:

一是當好“調解員”,對症下藥處置教師之間的矛盾。

當教師之間有了矛盾後,校長要及時瞭解情況,掌握矛盾產生的緣由,作出客觀的分析,妥善處置,以防矛盾激化。在調解中做到:

一要尋根究底查明原因。不可冷眼旁觀,聽之任之,而是要主動找當事者瞭解情況,傾聽雙方訴說。同時校長還要聽聽知情教師的評判,力求全面準確地瞭解出現矛盾的根源。

二要對症下藥巧妙化解。在弄清緣由的基礎上採取相應對策,對非原則性矛盾,不妨來點“和稀泥”式的冷處理,或找雙方談心,引導教師求同存異;對原則性的.矛盾一定要旗幟鮮明,主持公道,樹立正氣,打擊邪氣,為公道正直者撐腰,對製造矛盾、無理取鬧者大膽批評;對比較隱蔽的矛盾可旁敲側擊,含蓄地提醒雙方顧全大局,私下多疏通,防止矛盾激化;對已公開或激化的矛盾,可把雙方暫時調開,避免發生直接衝突。

三要顧全面子,批評教育講技巧。在教師有矛盾時不能不分青紅皂白地各批評一通,或簡單處理,依據學校管理條理扣除若干獎金了事,這樣不僅無助於緩和教師之間的矛盾,反而會使教師對校長產生怨恨心理。批評時一定要根據教師的性格特點和心理承受能力,做到嚴寬有度、輕重得當,避免主觀,力戒譏諷,使受批評者感到既有如當頭棒喝,又有切膚之痛。

二是成為“潤滑劑”,適時造勢調和教師之間的關係。

教師之間的矛盾如果久拖不決,不僅有可能使雙方關係緊張,感情裂痕加深,而且會導致集體的不團結,最終給學校教育事業的發展帶來消極影響。因此,當教師間出現磨擦時,校長要及時介入,成為“潤滑劑”,為雙方創造交流感情、消除芥蒂、融洽關係的條件。

一要“牽線搭橋”。對教師間的矛盾,校長要充分利用自己在工作上的支配權,有意識的創造溝通條件,如安排兩人一同外出聽課,合作完成某一教學任務,一起參與意見交換,使雙方在面對面的交流中消除誤會,解開心結,達到化干戈為玉帛的效果。

二要“瞞天過海”。校長要在他們心平氣和時分別作一次深談,使他們認識到出現矛盾絕不是單方面的原因,只不過是各自責任大小而已。在一方心有悔意時,不妨來點藝術溝通,促使雙方學會寬容,冰釋前嫌。

三送“順水人情”。在一方生病或遇到不幸時,校長可以有意識地委派另一方去看望與慰問;在一方有成績時,可約請另一方一起前往祝賀。人是有感情的動物,在交往中可以緩和矛盾,拉近距離。

三是甘作“出氣筒”,因勢利導解開教師的心結。

教師間出現了矛盾後,當事者心裡都不好受,情緒波動較大,會有一些不理智的言行,甚至帶到工作中,遷怒到其他教師、領導身上。校長要多寬容、多諒解、多包涵。

一要傾聽。教師間有了矛盾,一般會找校長評理,要求校長主持公道,替自己說話,得到領導的安慰。這時校長一定要耐心傾聽教師倒苦水,不要急於表態,也不要急於下結論,而是許諾在弄清事情來龍去脈後,一定及時秉公處理。有時教師會因正在氣頭上,提出一些過分的要求或因埋怨校長而說一些不中聽的話,拿校長出氣。這時,校長要有氣度與肚量,有甘當“出氣筒”的境界。作為校長應理解教師的心情,原諒教師的不敬,不與其爭執長短,更不因自己的權威與尊嚴受到藐視而大發雷霆。

二要公正。在化解矛盾時,校長要堅持以理服人,以情動人,曉之以理,陳述利害,不能怕得罪人而採取冷處理的辦法,或為了息事寧人而一味“和稀泥”。校長要站在公正的立場上,把是與非講得明明白白,使被批評者心服口服。

三要自責。當教師有矛盾時,領導多進行自我批評,主動把責任攬到自己身上,少責怪教師,這會使鬧矛盾的教師愧疚不安,主動承認錯誤,向對方示意和解,最終使矛盾得以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