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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廣州離境定居參保人領取養老保險待遇辦法

2014廣東廣州離境定居參保人領取養老保險待遇辦法

根據廣州養老保險政策規定,參保人在達到法定的.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前離境定居,可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一次性領取個人賬戶儲存額。

出國定居一次性領取個人賬戶儲存額

申領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廣州養老保險;

2、參保人選擇出國定居。

申領資料:

1、本人書面申請;

2、《一次性領取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認書》;

3、記錄移民護照或離境定居證明;

4、戶口本;

5、半年內有使用記錄的本市存摺結算賬戶或銀行卡或銀行卡開卡申請表或個人對賬本;

6、《廣州市職工勞動手冊》(如有則需提供);

7、代辦人身份證、委託書(如委託他人代辦)。

【備註】:存摺結算賬戶或銀行卡必須是廣州市工行、農行、建行、中行、廣州農商行或郵政儲蓄銀行通存通兌個人存摺結算帳戶。

申領流程:

1、申請人備齊上述資料前往廣州社保機構提出申領要求;

2、工作人員受理資料,並對資料進行稽核;

3、稽核完成後,一次性退還個人賬戶餘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