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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農業經濟管理

土地流轉推動農業產業發展的調研思考

關於土地流轉推動農業產業發展的調研思考

第二輪土地承包之後,土地使用權出現了流轉,越來越多的農民以契約形式,把承包的土地交付他人經營。土地使用權流轉的出現,對進一步改變農業產業格局產生重大推動作用,農業整體產業層次也明顯提高。以餘姚市臨山鎮x村為例,從20xx年開始,該村以“土地返租——連片開發——規模經營”的方式,從農民手中流轉出250.4畝海塗地建成了月華水產養殖場和神農畜禽雞苗培育中心,20xx年又流轉出208畝土地建成了寧波市高科技“味香園”葡萄基地,從而大大地改變了該村的農業產業結構。

一、xx土地流轉的成功經驗

(一)土地連片整理。該村在20xx年3月的責任田調整中,針對過去承包地調整後農戶經營田塊分散、面積小、不利於耕作和規模經營的現實問題,村支部、村委會在廣泛徵求農戶意見,召開村民代表大會後,決定以組為單位,將部分責任田收回集體,再按照利耕作、便水系、適規模經營的原則,將責任田按照政策進行重新調整分配。條件成熟的地方,村委會按照投資者的要求,向農戶連片租賃土地,予以發包。對規劃連片區內不願出租土地的農戶,由村委會出面在村民小組內或相鄰組進行調劑轉換。

(二)改善基礎設施條件。該村透過爭取上級資金和村企結對,對水、電、路等基礎設施進行了改造,拓寬、硬化道路5.8公里,建成標準化農田耕路15公里,三面光渠道2公里,並對全村7.5公里的河道進行了砌石,使連片開發的土地交通便捷,水利暢通。

(三)提供優質服務。為使經營者安心投資創業,該村在引進專案後,非常注重做好服務工作。村委會與投資者協商建立規範的勞務市場,以保證投資者的生產用工;村委會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以保障投資者的人身財產安全;給投資者以村民待遇,在排汙、抗旱等方面享受與當地村民同等的待遇;全程代理投資者在基地的臨時建築及有關稅費等方面的手續,並承擔部分手續費。

二、xx土地流轉的明顯成效

(一)土地得到充分利用。透過土地流轉,把零星的土地從農民手中集中連片,按效率原則重新配置,進行適度規模經營,有利於促進土地、資金、技術、勞動力等農業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和最佳化組合;有利於農業的分工與專業化,使農業生產逐步走上“專業化分工、規模化生產、產業化經營、企業化管理”的發展道路,實現土地資源的充分利用。

(二)農業勞動力結構得到了最佳化。透過土地使用權的流轉,打破了一家一戶封閉式的經營格局,提高了土地的集約化程度,解放了大批農業勞動力,使許多農民可以離開土地務工經商,轉向二、三產業,從而優化了農村勞動力結構,提高了勞動生產率,促進了農業現代化。

(三)有利於區域化規模經營和機械化作業。透過地塊互換,農戶擁有的耕地相對集中,方便了生產和機械化作業。同時還有利於村集體按照統一規劃發展高效農業生產,促進了區域化規模經營。

(四)有利於增加農民收入。土地使用權的流轉從三個方面增加了農民收入。一方面,出讓土地的農民所得到的土地補償,普遍高於自己經營所能獲得的收益。另一方面,透過土地流轉,形成了一批高效農業園區,一部分農民成為農業企業的產業工人,農民不僅得到了土地方面的補償,而且還獲得了穩定的工資收入。第三方面,透過土地流轉,培植了一大批經營土地幾十畝到幾百畝的承包大戶。這些承包大戶既有資金技術,又有經營頭腦,大大提高了土地的投入產出效率,獲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

(五)有利於增加集體收入和增強村集體經濟實力。無論是委託轉包還是反租倒包,村集體經濟組織藉助於土地集中連片、土地整理、招商引資等手段,提升了土地的利用價值,增加了經營收入和發包收入。xx村自20xx年以來,透過土地流轉,村集體收入明顯增加,村集體經濟實力明顯增強。

三、xx土地流轉存在的問題

xx村開展的土地流轉是目前土地流轉諸多形式中的一種,雖然取得了初步成功,但還是有一些需要探討和完善的地方。

(一)認識不到位,觀念滯後,阻礙農村土地正常流轉。就總體而言,全鎮農村土地流轉尚處於初始階段。農戶之間小範圍的轉包轉讓佔主流,規模集中成片流轉土地、從事農業綜合開發的龍頭企業和專業大戶較少;流轉模式比較單一,土地流轉機制尚未完全形成。主要原因是:一些幹部認識不足,重視不夠,缺乏有效的農村土地流轉組織、指導和管理手段;部分農戶對土地流轉認識不足,觀念落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農村土地正常流轉。專業大戶和企事業單位參與農業綜合開發,基本要求是土地連片,而實際操作中遇有少數農戶不同意流轉而泡湯。

(二)流轉機制不健全,難以流轉。目前的土地流轉大多處於自發和無序狀態,相互之間的轉包、轉讓往往以口頭協議的形式進行,口頭合同穩定性差,雙方利益無法受到法律保護,造成接包方缺乏長期經營的.打算,捨不得增加投入,產業結構調整的積極性不高。即使有了流轉合同,其內容也有欠規範,責、權、利不明確。另外農業承包合同監督管理乏力,土地流轉合同管理滯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合同兌現。基層合同管理人員業務素質不高,土地流轉合同糾紛處理不及時,使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不能得到切實保障。這些現象的存在不僅不利於土地經營權的正常流轉,也為以後產生一些不必要的糾紛和不穩定因素留下隱患。

(三)土地流轉行為不規範。土地流轉合同化程度不高、合同條款不健全、流轉程式不當、專案審批不嚴和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等問題,容易引發較多矛盾和糾紛。一些沒有簽訂土地流轉合同或合同內容不完善的,受利益驅動,流出方單方面毀約;鄉村集體經濟組織沒經過撂荒農戶的同意,將撂荒土地流轉給第三方經營;部分地方村組集體土地未經社員大會或社員代表大會透過,村組幹部擅自操作,損害農民利益;部分村組幹部不尊重農民意願,直接充當土地流轉主體;一些承租方在租賃土地後,未經有關部門審批同意,擅自改變土地農用地性質。

(四)市場中介組織匱乏,不易流轉。當前,土地流轉的市場中介組織相當匱乏,具有一定規模的種植大戶為數甚少,村社管會的服務功能也發揮得很不夠,絕大部

分村的土地流轉機制和土地投資補償制度尚不健全,流轉程式不夠規範,土地流轉的自發性、隨意性、盲目性比較大。這種情況嚴重影響了土地流轉的速度、規模和效益,不利於土地資源的最佳化配置。

四、加快和規範土地流轉的對策

(一)更新觀念,引導流轉。加快土地流轉的關鍵是解決村幹部群眾的思想障礙,使他們充分認識到土地流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進一步明確土地流轉是對家庭承包經營體制的延續和完善,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最佳化土地資源配置、推進農村城鎮化、轉移農村剩餘勞動力、增加農民收入的根本出路。要督促村幹部學習政策,調整工作思路,教育指導農戶自覺進行土地流轉。要加強調查研究,總結基層和群眾的實踐創造,及時發現新情況,妥善處理新問題,總結推廣新經驗,推動土地流轉工作健康發展。

(二)執行政策,規範流轉。認真貫徹落實有關法規政策,確保農地用途不被改變,限制土地拋荒,鼓勵提升地力;合理確定流轉補償制度和土地估價等。制定落實鼓勵土地流轉的配套政策。在優惠的物件上實行雙向優惠,既要鼓勵土地轉出方,又要鼓勵土地轉入方;在優惠的內容上要實行綜合優惠,不但在經濟上優惠,而且在流轉戶享受集體公益事業服務等方面都給予適當的扶持;在優惠的取向上要實行重點優惠,對鹽鹼澇窪地開發性經營專案,具有技術推廣價值和市場發展前景的特色種養專案,實行集約化、規模化經營的專案進行重點扶持。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鄉鎮政府要建立健全土地流轉經常性的工作制度,包括土地流轉申報、審批、登記,流轉合同簽訂、鑑證、兌現,流轉合同糾紛調解與促裁以及日常監管等一系列規章制度,不斷規範土地流轉工作。

(三)培育市場,服務流轉。構建適應經營權市場化的土地管理體制,主要是加強對農村土地的宏觀調控,建立健全土地向規模經營發展的引導機制,穩定農地數量,提高土地質量,實現農村土地的可持續利用。市、鎮、村三級要儘快建立土地流轉中介服務組織,建立農村土地流轉交易資訊網路,及時登記彙集可流轉土地的數量、區位、價格等資訊資料,定期公開對外發布可開發土地資源的資訊,接受土地供求雙方的諮詢,提高土地流轉交易的成功率。在雙方協商一致的前提下,中介組織幫助辦理流轉手續;同時為承租者提供信貸、技術、物資等服務;妥善處理土地經營過程中發生的矛盾和問題,切實維護土地所有者、承包者、經營者三方的合法權益。村社管委要支援和關心土地承包大戶的成長,使土地流轉依靠大戶帶動、能人帶動、產業帶動、市場帶動等,為農村土地流轉營造一個寬鬆的環境。

(四)遵循原則,推進流轉。要在充分尊重農民自願的基礎上,積極推進土地流轉工作,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是否流轉、流轉多少、以何種方式流轉,應由農民自己決定,任何組織不得用行政手段阻礙或強迫農民流轉土地。政府推動型的土地流轉,一定要堅持條件,因勢利導,穩步推進,要重點幫助困難農民解決好勞動力就業問題,保證其在土地流轉後收入水平有一定幅度的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