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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財產安全保險研究論文

企業財產安全保險研究論文

一、企業財產安全保險的必要性

企業財產安全保險保障的物件比較廣泛,包括房屋、建築物、機器裝置、交通運輸工具、原材料、半成品、庫存商品、代保管財產,以及特約的金銀、古玩、藝術品等。財產安全保險不僅可以為企業的財產安全提供一種保障,也可以為企業經營生產免除一定的後顧之憂,提高企業工作的效益。從社會發展的整個趨勢而言,財產安全保險是企業經營的重要部分,作為企業風險管理和財務規劃的重要因素,需要重點關注。

二、企業財產安全保險現存的問題

(1)企業投保意識不高。

在我國,不管是個人還是企業,對保險需求普遍比較被動,一方面源於國內保險業發展較晚,部分制度和管理結構還未完善;另一方面則因為個人或企業的保守意識,不願意參與投保。如果個人或企業投保意識加強,很大程度上會促進保險業的發展和保險產品的完善。因此,企業投保意識不高,是現階段企業財產安全保險的一個重要問題。部分企業規避風險的方式主要依靠自我防範,不僅增加了風險成本,而且在風險發生時也面臨著沉重的負擔;部分企業在保險公司的宣傳下被動選擇了財產安全保險,投保積極性不高,容易造成胡亂投保,並且不能做到持續投保,從而不能真正實現財產安全保障。

(2)財產安全保險制度不完善。

企業財產安全保險不是一個零散的、隨機的工作內容,而應當是一個有規劃的工作重點。然而我國大部分企業在財產安全保險的部門設定和人員配備上都存在一些不合理的狀況。部分企業只是在財務部門下設一個簡單的單元,來負責保險事宜,而這些負責人員往往並非保險專業員工。公司的基本業務章程也很少對財產安全保險單獨強調,並做出具體的規劃。現階段,隨著市場越來越開放,企業生產規模越來越擴大,企業對財產安全保險的管理制度如果還只停留在原有的單一制度上,那麼可能會造成企業成本和風險的增加。

(3)保險購買量不足。

據相關統計,2011年全國企業財產保險保費收入只有329.6億元,投保率不足7%。企業財產安全保險購買量不足,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是單一險種購買量不足;二是結構性險種購買量不足。大多數企業一般會根據往年事故發生的機率,購買較為單一的險種。保險具有先支付保費後可能賠付的特性,容易使企業當前期望值下降,由此造成企業選擇儘可能少支付的購買量和自認為必要的險種,在再三減少保險支出的情況下,使單一險種購買量不足,且購買的險種種類偏少。保險購買量不足,導致企業得不到充分的財產安全保障,一旦風險發生,將會對企業造成較為嚴重的損失。

(4)保險專業知識薄弱。

財產安全保險保障的範圍較廣,因此相關人員對專業知識的全面瞭解非常必要。企業缺乏專業保險知識,在購買保險時以及風險發生後的保險理賠等各環節都比較被動,而且可能造成不必要的成本和糾紛。大部分企業在購買財產安全保險時,往往是盲目的,即以前購買了什麼保險,後面繼續購買;保險公司建議的保險,如在財務規劃內,就完全加以採納。而在風險發生之後,大部分企業也是非常被動或者不及時地進行申報理賠,又或者在理賠環節中不清楚具體流程,與保險公司不能進行有效的交流,從而導致理賠不及時、理賠不能達到應有預期等諸多問題。

三、企業加強財產安全保險的對策

(1)提高財產險投保意識。

企業必須充分認識到財產安全保險的重要性。首先,企業應當轉變風險管理的觀念。自我防範、自我規避、自我彌補長期以來是大部分企業選擇的風險處理方式。現階段,在企業風險更加廣泛且複雜,以及保險行業迅速發展和保險險種更加合理化的背景下,企業應該轉變風險管理觀念,充分利用保險這一力量來規避風險。部分企業認為購買保險還不如自己用於風險管理,其實不然。從長期發展來看,保險的購買相對而言是低成本的。如果發生風險,購買了財產安全保險的企業能夠第一時間做出反應,且可保障企業的`正常執行。因此,企業應該重視財產安全的重要作用,在日常規劃中將保險作為其中重要的一部分。

(2)加強保險相關制度。

企業關於財安全的保險制度應該進行更加系統化、更加合理化的設定。一方面,企業應該重視機構的設定。在有規劃的能力範圍內,企業應當設定相關的專門負責保險的部門,對企業財產安全保險做出針對性的年度策劃,並對相關人員賦予一定的許可權。另一方面在人員的設定上,保險公司應當配備足夠的專業人才,並給予一定的尊重和重視。除此之外,如激勵制度、追責制度、監督制度等各項制度都可以適當運用於財產安全保險上面,從而能使企業財產安全保險得到更制度化的發展和完善。

(3)增加保險購買量。

從整體而言,我國企業財產安全保險購買量是不足的,企業應該一定程度上增加財產安全保險的購買量。首先,企業應該在單一險種上增加購買量。如本來一個單位的財產需要購買100萬元的保險金額,而企業選擇購買80萬元的保險金額,這屬於購買不足。因此企業應該參考保險公司的建議,根據財產價值的正確配比,選擇足值的保險購買量;其次,企業應該綜合考慮企業風險情況,儘可能地保障企業財產安全。大多數情況下,產生的風險並不能剛好與企業購買的某一個保險險種所對應。企業只有全面考慮自己可能面臨的風險,在合理財務範圍內,購買較為多樣的保險險種,才可能將所有風險的損失降為最小。

(4)強化保險專業知識。

企業要想在財產安全保險方面轉被動為主動,必須強化自身關於保險的專業知識。在購買保險以前,企業應該積極研究企業可能面臨的風險,並對財務進行合理的規劃,計算出能夠接受的最大支出;在購買保險時,企業要加強與保險公司等相關機構的交流,結合自身發展情況,有針對性地購買需要的保險險種;在風險發生後,企業應當組織相關人員及時與保險公司進行洽談,獲得應有的理賠金額,用於損失彌補和恢復再生產。在強化保險專業知識方面,企業首先應當引進專業性人才。在引進之後,企業應該加強對人才的培養,並對其他相關人員進行有組織的培訓,增強整個企業風險防範意識。

四、結論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保險作為現代企業分解風險的重要手段之一,越來越受到各界的重視。隨著企業生產規模和經營範圍的不斷擴大,財產安全保險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企業應當充分重視財產安全保險的特殊性質,以較少的成本保障更多的財產收益。在提高財產安全保險參保率的同時,企業應該加強保險專業知識的學習以及與保險專業機構的溝通,做到充分利用財產安全保險的保障功能,使財產安全保險進入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為企業長期穩健發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