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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風險評估方式思索的論文

稅務風險評估方式思索的論文

稅務風險評估可以從稅務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和影響程度兩個方面進行。稅務風險發生的可能性是指某一稅務風險導致企業損失的可能性,而影響程度則是指稅務風險的發生將給企業帶來多大的損失。發生損失的可能性越大,稅務風險就越高。可以用機率或者頻率來衡量稅務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即是否經常給企業造成損失。例如:某項銷售業務導致企業在一年內被稅務機關處罰的機率為20%,就可以認為這項銷售業務每五年就會造成一次損失。影響程度是指發生的損失有多大,以及稅務風險的嚴重性。COSO報告中指出,管理者對發生可能性低且潛在影響小的風險一般毋庸多慮,而對發生的可能性高且潛在影響重大的稅務風險則需要相當關注,介於這兩種極端情況之間的則一般需要仔細判斷。因此,對企業來說,一項損失不大但是經常發生的稅務風險,比一項損失較大但不經常發生的稅務風險具有更大的威脅性。最大的稅務風險是那種經常發生並且損失巨大的稅務風險,即發生機率最高同時影響程度也最大的稅務風險。

參照COSO對企業風險評估的要求,企業可以採用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辦法來評估稅務風險。根據各種稅務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及其影響程度的評估,將已經識別出來的稅務風險進行排序,從而為確定重點和優先控制的稅務風險提供依據。需要注意的是,不論是採用定性方法還是定量方法,其本身都有一定的適用範圍,有些稅務風險評估能夠採用定量的方法,有些稅務風險評估則只能採用定性的方法。因此,比較現實的做法是在進行稅務風險評估過程中,將定性和定量的方法相結合。另外,企業在進行稅務風險評估時,應當由稅務風險管理員或財務部門委派專人,組成稅務風險專業評估團隊,按照嚴格規範的程式進行評估,以確保稅務風險評估結果的準確性。

(一)定性評估法

定性評估是指直接對某種稅務風險發生可能性的高低以及可能造成損失程度的大小進行文字描述,是一種比較簡單實用的風險評估方法。一般來說,這種方法用於評估無法或不要求量化的稅務風險。當對某種稅務風險進行評估時,由於所需的資料無法取得、資料不充分或者獲取和評估資料的成本效益性比較低,企業可以採用定性評估的方法。用此種方法評估的稅務風險通常是企業外部的稅務風險,包括稅法變化、稅收徵管帶來的.稅收風險。較為常用的定性評估方法有小組討論、專家諮詢、問卷調查以及標杆評估等,這裡重點介紹小組討論和問卷調查兩種方法。定性評估一般是用文字進行描述,對稅務風險發生可能性的評估結果一般有“不太可能”、“略有可能”、“比較可能”、“非常可能”、“幾乎確定的”等情況。對稅務風險可能產生影響的評估結果等級,可以按照稅務風險的性質劃分為“不重要”、“次要”、“中等”、“嚴重”、“很嚴重”。定性評估法的質量,主要取決於參與稅務風險評估者的知識、判斷能力、對潛在稅務風險的瞭解程度以及對企業生產經營流程的熟悉程度等。

1.小組討論

小組討論可以集合管理層、普通員工和行業稅務專家的知識和經驗。一般來說,小組討論由稅務風險管理員或財務部門負責人發起,針對某項業務所涉及的稅務風險來組織小組討論。小組討論可以集中利用每個參與人員的知識和經驗來評估潛在的稅務風險。

2.問卷調查

調查問卷是一種定性評估的資料收集手段,是針對某一具體事項提出參與者需要考慮的一系列問題,並透過對這些問題的評估,確定稅務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及嚴重程度。問題取決於目的,在調查過程中,可以採用自由回答式或限制式的問題。將需要回答的問題列印在問卷上或編製成書面的問題表格,由調查物件進行填寫,最後收回問卷,整理並進行評估,從而得出調查結論。按照調查物件,可以分為內部調查、外部調查,內部調查通常屬於廣泛的調查,需要收集企業內部所有相關人員對調查問題的反饋資訊。外部調查則是針對特定目標的調查,調查物件可能是一個或少數幾個人,主要用於對特定的消費者、供應商或其他外部團體進行調查。透過上述兩種方法對稅務風險進行定性評估,參照表3、表4,得出每一項需要進行定性分析評估稅務風險的最終結論,並進行排序(如表5所示),為制訂此類稅務風險的應對策略提供依據。

(二)定量評估法

定量評估是指用數量方法描述稅務風險發生可能性的高低以及造成損失程度的大小,大多數評估建立在數學模型的基礎上。定量評估中對稅務風險發生的可能性用機率來表示,而對造成損失程度的大小則用損失金額來衡量。一般來說,如果可以獲取充分的資訊及資料來估計稅務風險的可能性或造成的損失,並且具備成本效益性時,就可以採用定量評估的方法。定量評估通常具有更高的精確度,因此往往應用於比較和選擇風險的活動中,也可作為定性評估的有效補充。用此種方法評估的稅務風險通常是企業內部稅務風險,包括交易與行為、財務核算產生的稅務風險。比較常用的定量評估的方法主要有AHP層次評估法、稅務風險指標法、計算機模擬(蒙特卡羅方法)、成本—效益評估法等。在進行稅務風險定量評估時,首先要制訂各種稅務風險的度量單位以及度量模型,並透過測試確保定量評估模型的假設前提、資料來源、各項引數和評估程式的準確性、合理性。同時,要根據實際經營環境的變化,定期對定量評估模型的假設前提及引數進行修改和完善,並將實際效果與定量評估模型的估算結果進行比對,據此對有關模型進行調整和改進。本文以蒙特卡羅方法為例來說明如何進行定量評估。

蒙特卡羅方法是一種以機率和統計理論方法為基礎的隨機模擬數學方法,將所要求解的問題與一定的機率模型相聯絡,並利用電子計算機來進行統計抽樣或模擬,以此求得問題的近似解。具體操作步驟如下:第一步,收集歷史相關資料,分析需要進行量化評估的稅務風險,確定稅務風險變數,並明確度量單位。第二步,利用合適的建模方法,建立描述該稅務風險變數變化的機率模型,並將標準化的資料代入模型,生成稅務風險變數初步的機率分佈結果。第三步,對稅務風險變數初步的機率分佈結果進行評估,並驗證模型的正確性,同時進行修正。第四步,利用該模型進行稅務風險評估。應用蒙特卡羅方法可以直接對每一個稅務風險因素的不確定性進行處理,但是要求每一個稅務風險因素必須是獨立的。因此這種方法的計算量通常很大,需要藉助計算機來完成。下面透過一個簡單的例項說明該稅務風險評估模型的應用。

根據所掌握的資訊和經驗,估計每種情況出現的機率。假設企業某項新業務正常的稅前預期收入為100萬元,在充分考慮並避免稅務風險的情況下企業應納稅款為30萬元。由於該企業在設計業務流程過程中對稅收政策瞭解不夠充分,沒有能力設計出最佳的經營方案,只設計出A、B兩套方案,兩套方案都存在一定的稅務風險,但由於稅務機關對於該項業務檢查的力度存在不確定性,A、B兩套方案的稅後預期收益不一樣。如果稅務機關沒有進行檢查,按照A方案需要主動繳納20萬元的稅款,稅後利潤為80萬元;按照B方案只需主動繳納10萬元,稅後利潤為90萬元。如果稅務機關檢查出了該項業務的稅務問題,在補繳應納稅款的同時並按照最低標準(應納稅款的50%)進行從輕處罰,則A方案需要繳納罰款5萬元,B方案則需繳納罰款10萬元,A、B兩套方案稅後利潤分別下降為65萬元、60萬元。如果稅務機關從嚴處罰,將罰款比例調整為應納稅款的1倍,相應的,A、B兩套方案分別應處以罰款10萬元、20萬元,稅後利潤則變為60萬元、50萬元。

需要說明的是,在企業實際的生產經營中進行稅務風險評估時,應當採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按照稅務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及可能造成損失的程度大小,對已經識別出的稅務風險進行評估和排序,並以此作為確定稅務風險應對策略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