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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經濟下的法律英語教學模式論文

世界經濟下的法律英語教學模式論文

摘要:基於世界經濟一體化背景,分析當前法律英語課程設定現狀,根據其中存在的問題,分別從以專業課程為基礎、以專業能力為指導兩個維度,對其課程設定提出了健全課程體系、加強實踐教學的有效建議,並深入研究了任務性與板塊式的教學模式,旨在能夠透過科學合理的課程設定,利用新穎多元的教學模式,提高法律英語課程教學的實效性,確保其教學目標的實現。

關鍵詞:法律英語;課程設定;現狀;教學模式

引言

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的深入發展,各國之間的經濟、文化、政治交流日益密切,促使國內對法律英語專業人才的需求大幅度上升,並對其專業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間接性地為法律英語課程設定及其教學模式革新帶來了巨大挑戰。當前,我國各大院校均開設了法律英語課程,但縱觀整體教學效果卻並不理想,大部分院校在其課程設定與教學方面存在著教學綱要缺少、權威教材欠缺、教學體系不全、師資水平有限、教學方式落後等問題,尚未確立明確的教學目標及人才培養方向,教學理念、教學手段沒有真正擺脫傳統教育體制的束縛,導致法律英語教學的發展止步不前,嚴重影響了學生專業能力的提升,阻礙了學生的全面發展。對此,深入探究法律英語課程設定及教學模式,挖掘有效的途徑及方法,應是當前各大院校的重要研究課題。

一、世界經濟一體化趨勢下法律英語課程設定現狀

(一)教學綱要缺少

我國司法機關在20世紀末就曾經明確指出,要對高水平、高等教育的應用型人才及拓展型法律專業人才加大培養力度,重視專業基礎理論知識教學。與此同時,也在各類有關檔案中提出要全面改革各大院校英語專業教學體制,尤其是法律英語課程教學環境。但在實際發展中,法律英語課程始終尚未制定出一套完整、切實可行的教學綱要,這一問題雖然是最基礎性的問題,但卻是影響其課程建設與發展的關鍵性因素,將會直接影響學生的法律意識和未來的職業發展。此外,由於缺少教學綱要,導致教材的創編、課程的設定以及師資團隊的分配等方面都存在著一系列的問題。

(二)權威教材欠缺

專業課程中的教材是開展一切教學活動的基礎,是學生獲取知識的源泉,對於課程教材的內容編寫必須要嚴格遵循合理性、規範性、適用性的原則,但由於法律英語課程目前並沒有真正與專業相符的教學綱要對其進一步規範,造成各大院校所使用的教材在質量上存在著較大的差異性[1]。許多教材與當前實際教學具有一定的距離,無法滿足課堂教學的需求,甚至許多教材中的內容結構混亂,重點與難點知識模糊,有許多內容多次出現在不同的單元中。各種版本的法律英語課程教材致使其教學目標、教學方向、教學進度、課時安排等都完全不同,最終導致院校與教師要耗費大量的時間與精力去挖掘、探索更加適合實際教學的相關內容,不僅影響了教學效果和專業發展,同時也限制了學生專業技能的提升。

(三)教學體系不全

由於當前各大院校的法律英語課程教學綱要的缺失,造成該課程在實際的教學過程中,沒有具體的規章制度與要求,教學活動較為隨意,最主要的就是課程設定上極其複雜混亂,毫無依據而言,同時開設法律必修課程與英語專業的必修課程,嚴重增加了學生的壓力與負擔。如此長時間的教學體系運作,讓學生不堪重負,對法律英語課程產生了厭惡情緒,既影響了課程教學效果,又阻礙了學生的全面發展。

(四)師資水平有限

我國各大院校當前從事法律英語課程教學的相關人員主要是由以下兩類教師構成,其中一種是畢業於法律專業的師範學生,但對英語較為感興趣,自身有英語專業資格證書,整體英語水平較高。而另一種則是高校內部的英語教師,在經過短期的法律專業知識集訓後擔任法律英語課程的教師。雖然這兩類教師都具備足夠的教學能力,可大部分法律英語課程的教師尚未接受系統化、專業性的語言教育培訓,無法保證能夠充分滿足法律英語現實教學的需求。並且許多教師對於法律專業知識瞭解的不夠全面,基礎理論較為薄弱,不能精準地找出教材中的重點及難點知識,只能透過傳統說教式的教學模式機械地傳授給學生,讓學生利用死記硬背的方法記住相關知識。這種方法忽視了學生對知識的內化與實際應用,通常情況下,學生不能真正理解掌握某些知識,失去了教學最為基本的功能與意義。

(五)教學方式落後

雖然我國就法律英語教學召開了多次會議,但始終未在其課程發展、教學方法、教學目標及要求等方面達成共識,存在著多種聲音。當前,各大院校的法律英語課程教學所採用的教學方法過於單調,並且沒有將法律與英語有機整合到一起,經常將其分開對待,或向常規英語教學內容靠攏,或是按照法律專業課程方式教學。許多院校沒有探索出真正適合法律英語課程教學的有效方法,自然也就無法提高其教學實效性。

二、世界經濟一體化趨勢下法律英語課程設定及教學模式研究

(一)法律英語課程設定建議

1以專業課程為基礎,健全課程體系

以專業課程為基礎的課程設定注重的是知識的系統性及完善性,傳授知識是各專業課程的核心[2]。一般情況下,將教學內容分成不同的授課單元,然後用縝密的邏輯關係構建整體內容。法律英語課程的綜合性特徵需要課程設定既要遵循彼此專業領域中不同的學科設定的科學性,同時還要做到雙方知識體系整合過程中的完善性。不僅要注重學生的專業理論知識的整體掌握情況,同時也要重視培養他們的英語語言應用能力,充分體現課程知識內容的持續性與層次感。對此,在法律英語課程設定當中,應按照學生實際需要的知識結構、專業技能以及法律的主要方向將其課程分為以下幾大板塊。(1)語言基礎板塊。主要有法律英語類語言內容的特徵、法律專業用詞及相關術語等。(2)法律基礎板塊。其應體現出課程的重點內容,要包含法律專業知識、基本法學理論、法律職業、西方國家法律體制及法院簡述等,同時還要涉及到行政法、合同法、財產法、刑法等。(3)法律實際應用板塊。主要有法務寫作及專業用途翻譯。(4)法律實踐板塊。在實際教學當中,需要教師將上述幾大板塊有機整合到一起,構成法律影片欣賞、真實案例分析及法庭現場模擬等實踐內容。在上述板塊中,以法律基礎知識為主,法律實踐為輔,並將語言知識貫穿其中。各個板塊之間相互影響、相互關聯,融合到課堂教學與課後學習中,最終形成有利於提高學生法律英語綜合應用能力的課程體系。

2以專業能力為指導,加強實踐教學

以專業能力為指導的教學模式,主要從綜合探析崗位角色的實踐活動入手,以提供學生可以履行職業責任所需專業技能的相關原則,讓學生真正掌握具體崗位或是行業所需要的專業能力、素養及穩固的知識[3]。法律英語課程涵蓋多方面知識,有著較強的應用性、交錯性及綜合性。在設定課程時,其內容應相互貫通,建立起緊密聯絡,將英語中的語言應用能力與法律專業基礎理論、實踐技能有機整合到一起。為了可以確保理論教學的順利實施,在法律英語課程中應設定具體的實踐活動,為廣大學生提供良好的平臺,促使他們積極參與到活動中,與教師共同探討具體問題,激發學生的內在潛質,鍛鍊他們分析問題與解決問題的能力,從而使學生在活動中自然而然將所學的理論知識有效應用到實踐中,真正實現學以致用,突出教學的積極作用,體現出課程設定的重要價值。法律英語課程的實踐活動除了引導學生觀摩影片外,還可以進行真正的案例分析、建立課堂法庭模擬情景,在下文的教學模式中會對此進行詳細說明。

(二)法律英語教學模式構建

1任務型教學

所謂任務型的教學模式主要指的是教師為學生布置相應的學習任務,在學生實踐當中,潛移默化地學習到課程知識並能夠熟練應用其語言進行表達的一種教學形式。任務型教學有著顯著的`自主性、真實性、互動性及適用性等特點,能夠滿足不同語言教學的需求。根據法律英語實際案例教學的特徵及網路資訊科技的飛速發展,結合任務型教學方式,針對當前法律英語課程,架構了依託網路技術的三步任務教學模式。其中第一步為任務的設計與安排。利用網路媒體技術,教師向學生闡述案例教學的基本方法與手段,介紹有關的語言知識,為學生提供任務所涉及到的材料,設計案例研究課程教學內容,分析教學目標、教學方式及評價方法等,便於學生在進行自主協作討論與學習時,可以進一步調整個人學習計劃,完善其中的內容,促使他們主動進行自我反思與總結,並從教師提供的案例入手,與同學展開討論,對任務加以訓練及評估。第二步為自主協作。在這一過程中,根據有效的學習方法鍛鍊並培養學生對案例的掌握、記錄、記憶及口語表達等專業能力。按照教師提出的具體案例問題,學生透過獨立學習以及與同學合作學習,全面瞭解案例,掌握其中的重點內容,形成更加深刻的認知,在結束相互討論後,對整個學習過程做出綜合性的客觀評價,學生要總結自己的學習成果,進而在教師的引導下對相關成果進行課堂討論。此外,教師要為學生提供更多彼此互動及協作交流的機會,推動法律專業理論知識與英語知識的吸收和內化。第三步為任務評價。在評價任務的過程中,教師給予學生的綜合評價,將會直接影響著學生對法律英語課程的學習興趣,對此,需要教師科學合理地評價學生們的自主協作學習。對於實際案例研究的評價方法主要採取形成性評價,並以總結性評價方法輔助,對各個環節的實踐活動學習成果全方面地分析與測評,要更加傾向於學生的整個學習過程。根據實踐教學,測評學生對於法律專業理論知識的掌握情況以及英語實際應用的效果。法律英語課程中的知識對於學生而言存在一定的難度,在挑選任務主題的過程中,要符合自身實際情況,充分體現出混合化與多元化,並對學習任務加以解構、分層,以能夠滿足學生的不同需求。任務型的課堂教學模式有機結合自主學習,可以更好地調動廣大學生的學習積極性,發揮出他們的主觀能動性,最大限度地發揮教師的引導作用,推動學生主動參與到教學活動及任務完成中,鼓勵並支援學生要將任務教學與自主協作學習的高效方法相結合,以此提高學習效率與學習興趣,確保法律英語課程學習目標的實現。

2板塊式教學

板塊式教師主要針對的是專業能力與學生個人綜合素養的教育模式,教學方法注重知行合一,在學習方法上突出知行統一,集中組織課程理論知識、實踐活動、專業技能訓練及活動形式、方法、計劃之間保持同步的一體化教學,旨在能夠真正實現專業能力與個人素養同步提升的教育目標模式。板塊式教學實際上也是一種對傳統教學理念、教學方法、教學形式及教學內容的積極創新、全面改革的新興教學模式,不能將其單純地視為教學方法的一種。針對法律英語課程各個單元的特點,可架構以下符合各個單元的教學模式:(1)基礎性語言及法律單元。這兩個單元相互整合,涉及豐富的知識,內容繁多,實際教學課時較少,比較適合說教式與課堂互動式的有機整合教學模式。(2)法律英語知識運用單元。專業寫作(含有起訴書、辯論書及各類案件備忘筆記等)和翻譯都應具備詳細的寫作格式規定和要求,學生根據自主學習課程教材並按時完成相應的任務可充分複習已學知識,加深對知識的印象,比較適合自主獨立學習模式。(3)法律英語課實踐單元。主要含有法律主題的英語影片、真實案例探究及課堂法庭情景構建。影片欣賞適合學生的自主學習,學生利用課餘時間欣賞教師所指定的專題影片,並完成觀後感報告。真實案例探究不僅適合任務型教學模式,同時也可根據範例教學形式深入分析案例,提高課後作業的整體質量。建立課堂法庭情景,是將各種教學模式有效整合成一體化的綜合實踐應用板塊:首先,學生在觀看電影以後對西方國家法律程式更加了解與掌握,然後結合自身具體情況選擇感興趣的案例展開模仿。其次,需要提前設定好有關案件當中的原告、被告以及法官等人物角色,同時也要準備完整的司法檔案。最後,在案件模擬的過程中,要充分運用以往在課堂中學習的法律理論知識與語言知識對案件進行審理。法律英語課程中各個單元從表面上看彼此相互獨立,但事實上卻是每個單元的知識都存在著一定的內在聯絡,共同組成綜合課程體系[4]。各個教學板塊之間看似毫無關係,實則卻只有將這些不同的教學模式合理運用到相應的教學板塊中,才能真正獲得預期的教學效果。

結束語

法律英語課程集合了法律專業理論知識與英語專業語言知識,科學設定課程並選擇合適的教學的模式,不僅能夠確保學生自身法律英語知識體系的完整性,同時又能保證實際教學效果,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調動他們的主動性與主觀能動性,保障教學目標的實現。雖然當前各大院校的法律英語課程有許多不足之處,但只要能夠明確法律英語課程的基本方向,便能挖掘出系統化、完善化、科學化的教學內容,並構建出符合院校實際情況的個性、高效及切實可行的法律英語課程教學模式。

參考文獻:

[1]李琳.新時期法律類高職院校英語課程建設思考———以法律專業為例[J].科教文匯(中旬刊),2012(11):135—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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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袁振華.略論法律英語技能的課程建設———基於外語院校法學人才培養的視角[J].英語研究,2014,12(4):72—76.

[4]崔更國,吳慧,胡紅.法律英語課程設定的思考[J].石家莊鐵路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14,13(3):11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