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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合同

勞務派遣合同(集合15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勞務派遣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勞務派遣合同1

  甲方:****保安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集團

  經雙方平等協商,就終止20xx年1月23日簽訂的《勞務派遣服務協議》達成如下協議:

  一、自20xx年2月1日起雙方終止《勞務派遣服務協議》,甲方勞務派遣服務期限至20xx年3月31日。

  二、甲方自20xx年4月1日起解除與派遣至乙方工作人員的勞動合同,該部分勞務人員由乙方整體接收安排工作,建立勞動關係。

  三、甲方因終止雙方合作協議而解除與派遣至乙方工作人員勞動合同的,乙方承擔該部分與乙方續簽勞動合同的派遣員工在派遣期間的經濟補償金;

  四、乙方應將20xx年3月31日前勞務人員的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勞務管理費在本協議簽訂後7日內支付給甲方,甲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後,按實將員工的社保費補繳至20xx年3月31日,從4月1日起由乙方與其建立社保關係。

  五、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託代理人: 乙方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合同2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乙方性別戶籍型別(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月日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年月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於年月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年月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

  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型別為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年月日,續訂合同

  終止。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型別為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年月日,續訂合同

  終止。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二十二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勞務派遣合同3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

  經濟型別:

  法定代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

  登記註冊地:

  實際經營地:

  聯絡人:聯絡電話:

  乙方(用工單位):

  經濟型別:

  法定代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

  登記註冊地:

  實際經營地:

  聯絡人:聯絡電話:

  泰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根據《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勞動者為乙方提供勞動的事宜,訂立本協議。

  一、勞務派遣協議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終止。雙方應在協議期滿前日協商辦理續延或者終止手續。

  二、被派遣勞動者數量、派遣崗位、派遣期限

  甲方向乙方派遣的人員數量、從事崗位和派遣期限如下:

  1、甲方派遣(人數)到乙方(崗位)從事(工作內容),工作地點為,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甲方派遣(人數)到乙方(崗位)從事(工作內容),工作地點為,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甲方派遣(人數)到乙方(崗位)從事(工作內容),工作地點為,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被派遣勞動者在乙方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每天工作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由乙方按照相關規定負責申報並徵得甲方同意,在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並告知被派遣勞動者。

  2、休息、休假:按國家和乙方的規定執行。

  3、乙方負責保障被派遣勞動者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被派遣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徵得被派遣勞動者同意,並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1、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乙方同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權利。甲方不得剋扣乙方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乙方商定的被派遣勞動者工資發放日為每月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由甲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由甲方或乙方委託銀行發放)。

  3、甲方與乙方協商確定,被派遣勞動者的工資標準採用下列第()方式:

  (1)被派遣勞動者實行月薪制,每月為元,具體辦法按照乙方規定執行。

  (2)被派遣勞動者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被派遣勞動者的基本工資為每月元;績效獎金考核發放辦法根據乙方規定執行。績效獎金由乙方直接發放。

  (3)被派遣勞動者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乙方的規定執行,定額單價為。乙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應當保證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

  被派遣勞動者在乙方連續工作的,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被派遣勞動者實行工資調整。

  五、社會保險

  1、被派遣勞動者的社會保險由甲方負責,甲方和被派遣勞動者應當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被派遣勞動者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雙方商定,被派遣勞動者的社會保險按照下列第()方式結算:

  (1)由甲方負責發放被派遣勞動者工資,乙方直接發放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應當每月向甲方結算一次被派遣勞動者的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2)由乙方負責發放被派遣勞動者工資、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負責按月向甲方結算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教育被派遣勞動者遵守國家和乙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

  2、乙方安排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屬於、不屬於)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被派遣勞動者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乙方負責定期為其進行健康檢查,並按每月的標準向其支付崗位津貼(補貼)。

  3、乙方及其管理人員負責保障被派遣勞動者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被派遣勞動者有權拒絕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並不視為違反本協議。被派遣勞動者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被派遣勞動者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乙雙方均有負責及時時救治、保障其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的連帶義務。甲方應按規定為被派遣勞動者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

  5、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的連帶義務。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方共同負責教育被派遣勞動者,按照本協議和勞動合同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被派遣勞動者按約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屆滿,乙方需要留用的,應當與甲方及被派遣勞動者協商續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被派遣勞動者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承擔對被派遣勞動者義務,或者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被派遣勞動者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乙方承擔對被派遣勞動者的義務,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4、被派遣勞動者因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乙方有權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規定處理;被派遣勞動者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有關情形,乙方需退回的,應與甲方協商妥善處理辦法。

  5、被派遣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間,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滿的,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甲方和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八、本協議履行中相關問題的處理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乙雙方或一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協議履行;若甲乙雙方或一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協議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協議。

  2、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應當在妥善處理好被派遣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基礎上進行。雙方或一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協議,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失的,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九、勞務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的構成:勞務工工資費用、社會保險費和勞務派遣服務費。

  2、費用結算標準:

  (1)勞務工工資費用由乙方按本協議約定及應發放的被派遣勞動者的工資總額按月支付甲方。

  (2)被派遣勞動者的各項社會保險的參保繳費手續,由甲方負責,保險費用由乙方按月支付甲方。

  (3)甲方按照派遣員工總數每人每月元標準或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總額的%收取勞務派遣服務費。

  3、乙方每月5日前從銀行足額劃付到甲方帳戶,並提供各項費用結算清單。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勞務費及相關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

  4、甲乙雙方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任何費用。

  十、其他約定: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爭議,應當依法處理。若因員工問題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積極協調解決,並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並依法將本協議內容告知員工。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勞務派遣合同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自簽訂合同之日起,乙方成為甲方正式員工,由甲方安排乙方到_________(以簡稱第三方)工作,甲方負責乙方檔案建立和日常管理。

  2、甲方自乙方到第三方上班之日起,於當月內給乙方辦理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

  3、甲方負責乙方每月工資的發放及個人所得稅的代扣和代交、。若第三方到期(按第三方明文規定的發放工資的日期)不能將乙方收入劃入甲方賬戶,15日內甲方墊付全額工資及工資總額3%的滯納金髮放給乙方,特殊情況下,30日內甲方墊付全額工資及5%的滯納金給乙方。

  4、甲方負責定期對乙方在第三方的工作情況進行有效的勞務跟蹤及勞務管理,並就乙方在第三方出現的各種勞務糾紛進行協調。

  5、甲方負責乙方在第三方工作期間出現的工傷職業病等事故的理賠及善後事宜的處理。

  6、甲方為了第三方生產的正常運作,也為了乙方各類保險的正常交納需向乙方收取用工合同風險抵押金______元/人。此押金於甲乙雙方正常解除勞務合同關係時一次性退還乙方;若乙方不願交納風險保證金,甲方有權扣留乙方一月工資及獎金做為風險保證金。

  7、乙方若因個人原因不服從第三方的工作安排或者工作不認真造成第三方經濟損失,無論第三方是否將乙方退回給甲方,甲方即不再返還風險抵押金。

  8、若因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工傷事故,甲方負責乙方各類保險及工傷索賠,並於索賠款到期的次日全部交給乙方。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認真遵守和執行第三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第三方的工作安排。

  2、乙方必須愛崗敬業,圓滿完成第三方規定的各項生產指標。

  3、乙方充分享受第三方給職工提供的各項勞動保障和福利待遇。

  4、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三方重大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幫助第三方向乙方進行索賠。

  5、乙方在工作期間造成的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自負。

  6、合同期滿後,乙方有續簽合同的優先權。

  四、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1、乙方無論任何原因無故離職,被第三方除名的;

  2、嚴重違反第三方的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第三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以第三方做出的書面決定為準);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務關係影響第三方正常生產,經提出拒不改正者;

  6、乙方患病或者因工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第三方安排的工作,經培訓或崗位調整,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以上情況,甲方有權利解除與乙方的勞務合同,甲方不再返還乙方的風險抵押金。

  五、其他約定事項

  1、因第三方經營原因造成企業裁員,乙方被遣返,甲方須給乙方另行安排工作(應以第三方書面形式為準);

  2、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合同內容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勞動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想解除本合同,需提前30天提出書面申請,徵得雙方(含第三方)同意後辦理解除合同的正式手續。

  六、違約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且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都要承擔經濟責任。具體賠償金額由非違約方和企業工會,根據違約者的責任大小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情況確定。乙方違約,按甲方獎懲辦法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七、合同糾紛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造成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後一致書面補充,補充合同與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補充合同為準;

  2、本合同一式___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派遣合同5

  甲 方(勞務派遣單位):

  地 址:

  聯絡電話:

  乙 方(實際用工單位):

  地 址:

  聯絡電話:

  甲方根據乙方的相關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勞務派遣人員和勞務派遣相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安徽省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協議:

  一、勞務派遣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勞務派遣內容: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要求的相關勞務人員和勞務派遣服務。(乙方具體需求勞務人員條件詳見乙方〈崗位人才需求表〉);

  2、甲方輸出派遣給乙方的勞務人員,為甲方員工,由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並辦理各項有關保險福利待遇等其他相關事宜。

  三、勞務費用結算與支付:

  1、勞務費用的構成:

  (1)勞務人員的工資報酬(基本勞務費、崗位補貼,勞保補貼)

  (2)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勞務管理費:按每人每月實發工資額的 % 收取;如開據稅票按國家規定乙方另按每人每月實發工資額的 % 繳納,由甲方代扣代交。

  (3)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工傷保險費:每人每月 30 元;

  (4)個人工資額超過國家規定數的按國家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由乙方補交個人所得稅:

  2、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應在每月 30 日前將實際產生應付的勞務費用和其他費用一併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並提供各項勞務費用結算明細清單。勞務人員工資應由甲方在每月 5 日前造表支付。

  3、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相關勞務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給乙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根據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協議簽定後天內為乙方輸送派遣達到法定用工年齡、體檢合格、持有崗前培訓合格證並經乙方確認合格的勞務人員赴乙方工作,甲方在 7天內辦理好相關上崗手續並提供勞動政策指導服務。

  2、乙方將實際產生應付的相關勞務費用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後,甲方按本協議約定時間為勞務派遣人員發放工資、繳納相關保險費用(勞務人員個人應承擔稅費部分由甲方從工資中代扣代繳)

  3、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服從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委派專人負責協助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產管理、崗位調動、勞務考核,遵守乙方制訂的安全生產、勞動紀律、操作規範、崗位責任制等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完成乙方佈置的勞動(工作)任務。

  4、甲方負責定期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有效的勞務跟蹤和勞務管理,可以採取多種形式瞭解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工作。

  5、甲方應負責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職業道德培訓,提供必要的建議和指導,並如實介紹乙方情況。

  6、甲方應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健康體檢和崗前培訓,取得體檢合格和崗前培訓合格證者方可輸送派遣給乙方,體檢和培訓費用由負擔。

  7、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錄用、退工、退保費手續,協助乙方處理勞務糾紛以及勞務人員檔案管理,負責處理勞務派遣人員因在乙方工作期滿或因違反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被終止勞務工作的事宜。

  8、勞務派遣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職業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應及時通報和配合甲方處理。發生的相應費用以及辦理處理手續由甲方負責處理

  9、乙方如有違反本協議、拖欠應付勞務費用以及違反勞動政策法規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行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並按實際損失的情況向乙方索賠。

  10、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經甲乙雙方認定或相關機構認定後,由責任人員負責賠償,甲方應配合乙方進行追償。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必須明確其告知勞務工作內容和要求以及勞務工資報酬等。

  2、乙方應為勞務人員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崗位勞動保護,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必要的崗位培訓和安全教育。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傷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傷害事故(經有關權威部門認定),乙方應協助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3、乙方需按本協議規定及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本協議相關勞務費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權按照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考勤考核獎懲等綜合勞務考核,乙方可對勞務派遣人員採取相應的獎懲措施。

  5、乙方有權查詢甲方發放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勞務費)和繳納相關保險費等情況,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糾正,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給予乙方賠償。

  6、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實行每天八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產需要勞務人員加班的應按有關國家規定支付勞務人員加班費或給予調休。

  7、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安徽省勞動合同條例》,甲方勞務派遣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經濟處罰或經濟賠償等問題時,按照乙方相關規章制度由甲方負責處理後返還乙方。

  (1)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工條件的;

  (2)嚴重違反乙方勞動紀律和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乙方造成 20xx元以上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派遣勞務人員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乙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派遣勞務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被派遣勞務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崗位考核,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根據本協議第五項第7條(1)至(5)款,乙方遣返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的,應向甲方提供或傳真有關書面材料或有關部門認定事實材料經甲方確認後處理;根據本協議第7條(6)(7)款,乙方遣返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的,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處理。

  9、除法律規定和本協議有約定外,,乙方不得隨意遣返退回本協議期間的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如有按《安徽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六、其他約定事項:

  1、因乙方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或因其他客觀原因乙方的確需要裁減用工或不能繼續用工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確定乙方需裁減或不能用工的,乙方應按《安徽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相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2、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協議有關內容如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勞動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3、本協議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變化等原因致使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或雙方認為需要修改、補充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4、甲方所輸出派遣給乙方的勞務人員,在乙方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工條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員的體檢費、崗前培訓費、資質證書費、勞務管理費、相關保險費。

  5、甲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鎮勞務人員,有關用工手續辦理等費用,由甲方墊付後向乙方收取。

  6、甲方在辦理勞務派遣人員勞務派遣事務中遇有重要事項需要乙方決定的,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方能實施。

  7、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本協議期滿前,雙方均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本協議是否繼續履行,是否繼續履行由雙方協商處理。

  七、協議糾紛處理: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事項:

  1、乙方〈崗位人才需求表〉和勞務費用結算明細內容為本協議有效組成內容部分。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書面補充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內容有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內容為準。

  3、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合同6

  甲方(用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派遣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派遣人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派遣與費用

  第一條 派遣係指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將與乙方建立勞動關係的人員(下稱派遣人員)派往甲方從事勞務的行為。

  第二條 乙方根據甲方需求,派遣_____人到甲方從事____工作。

  第三條 派遣人員的工作地點、工作內容、工作崗位等由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確定。

  第四條 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勞務費包括:

  (一) 派遣人員的勞動報酬。

  (二) 派遣人員的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社會保險。(自派遣之日起由乙方辦理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

  (三)勞務管理費。

  第五條 根據派遣人員的數量,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勞務費___元。(其中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各項社會保險費、勞務管理費每人___元/月標準支付)

  第二章 甲方的責任、義務與權利

  第六條 甲方承擔以下責任與義務:

  (一) 尊重派遣人員的民族習慣,維護派遣人員合法權益。

  (二) 為乙方派往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辦公場所,並協助乙方工作人員做好各項服務工作。

  (三) 嚴格貫徹執行《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及甲方制訂(執行)的安全生產、行為規範、考核辦法等管理規章制度應向派遣人員公開,並送乙方備案,以便共同監督執行。

  (四) 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由於工傷事故造成傷、殘、亡等,甲方應

  積極採取搶救措施,並及時將事故情況通報乙方,甲、乙雙方共同對派遣人員的工傷事故進行處理。所發生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工傷保險以外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甲方應於乙方派遣人員試用期滿前5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將派遣人員試工情況通知乙方(逾期視為合格),以便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六)及時將派遣人員的工作、培訓、考核等情況以書面形式反饋乙方,協助乙方做好派遣人員的管理工作。

  (七)對試用期滿後,經實踐證明不能勝任甲方工作的派遣人員,甲方可安排其進行必要的技能培訓,若經培訓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可將派遣人員退回乙方,但應提前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及派遣人員,並按照規定支付工作期間的勞務報酬、保險及乙方與派遣人員解除勞動合同依法支付的補償金等費用。

  (八)在向乙方按時支付勞務費的前提下,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派遣人員勞務報酬、社會保險延誤等問題不承擔任何責任。

  (九)甲方按時支付足額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代扣個人所得稅。

  (十)甲方不得將派遣人員再派到其他用工單位,連續用工的甲方單位,應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十一)甲方應保證派遣人員依法參加或者組織工會的權利。

  (十二)甲方對勞務派遣人員實行每天八小時工作制度,甲方因生產需要勞務人員加班的應按有關國家規定給予調休。

  第七條 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甲方可對派遣人員規定試用期____天,並有權終止不符合條件人員的試用,但應按照規定支付試用期間的勞動報酬。

  (二)甲方擁有對派遣人員進行批評、教育、處罰及獎勵的權利。乙方派遣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直接退返乙方,但應提前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涉及經濟處罰或經濟賠償等問題時,按照甲、乙雙方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具體情況如下:

  (1)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2) 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_____元以上損失的;

  (3)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 試用期內不符合甲方錄用條件的;

  (5) 不能勝任工作或連續___次考核為不合格。

  第三章 乙方的責任、義務與權利

  第八條 乙方承擔以下責任與義務:

  (一)根據甲方的要求推薦人選,並與甲方稽核合格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超過30天),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超過60天),三年以上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超過半年)。

  (二)負責對派遣人員的基礎培訓,主要包括:1、勞動法規和職業道德培訓;2、安全防護、遵章守紀;3、職業技能培訓等。

  (三)乙方應當與派遣人員訂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同時規定乙方在派遣人員無工作期間,即在勞動合同期限之內,派遣期限未滿,沒有新的用工單位時,應向派遣人員按照乙方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按月支付報酬。

  (四)按月按時足額支付派遣人員的勞動報酬。

  (五)嚴格貫徹執行《勞動合同法》及用工單位有關安全管理的法規和規定,加強派遣人員安全教育管理。

  (六)依法為派遣人員辦理養老、失業、醫療和工傷等社會保險手續並按時繳納保險費用;為新籤及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派遣人員及時辦理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等事宜。

  (七)定期安排派遣人員到制定醫院體檢,專案包括:肝功能、心電圖、內、外科及耳、鼻、喉、眼科檢查(招工體檢費用由派遣人員自行負擔)。

  (八)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管理人員到甲方進行現場辦公,做好服務工作。

  (九)教育派遣人員嚴格遵守甲方管理規章制度,優質、高效完成工作任務。

  (十)為派遣人員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

  (十一)按照《勞動合同法》有關工傷事故處理的規定,負責組織派遣人員進行工傷事故的處理工作。由乙方依照人員管理許可權及事故處理程式進行事故申報及處理,所發生費用由甲方負責。

  (十二)由於派遣人員違反服務期的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故意或無意造成重大損失的,經甲乙雙方認定或相關機構認定後,由責任人員負責賠償,乙方應配合甲方進行追償。

  (十三)乙方根據甲方需要,可對勞務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取得崗前培訓合格證者方可到甲方工作。

  第九條 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協議有關條款或侵害乙方和派遣人員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及索賠要求。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意見後的10個工作日之內,以書面形式回覆乙方。

  (二)乙方有權提出對甲方因違反《勞動合同法》及本協議的約定擅自解除本協議進行經濟賠償的要求,甲方應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及標準向乙方支付補償金。

  第四章 費用及結算

  第十條 甲方須於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派遣人員上月出勤考核情況,於每月____日前以支票形式將上月勞務費支付給乙方(如遇到休息日或者法定節假日可以適當順延但最長不能超過5日)。

  第十一條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費用後,須向甲方開具正式發票,並按時支付派遣人員的勞動報酬,按時繳納派遣人員的各項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 如遇有特殊情況,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勞務費用,應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向乙方說明原因。

  第十三條 甲方不按協議規定的付款方式撥付勞務費用時,乙方可向甲方發出付款要求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30天內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時,甲方應承擔從拖欠之日起的違約責任,如超過60日仍未能支付的,乙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協議,並向甲方追索所欠費用。

  第十四條 加班費的計算及發放按照《勞動合同法》及甲方現行規定執行。

  第五章 協議終止

  第十五條 本協議在以下情況下終止:

  (一) 本協議期滿;

  (二) 發生不可抗力(自然傷害,經濟危機等)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三) 協議任何一方宣佈破產、依法解散、關閉或撤消;

  (四) 協議任何一方嚴重違反本協議條款;

  (五) 協議任何一方發生本章上述第(二)、第(三)、第(四)條的情況時,應向另一方發生書面通知,經對方書面確認後30日內解除本協議;

  (六)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七) 因違約致協議終止的賠償問題,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及本協議有關約定執行。

  第六章 爭議處理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本著協商的原則解

  決,協商不成時,採取訴訟的方式解決。

  第七章 其他條款

  第十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國家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另行約定。

  第十八條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因頒佈新的《勞動合同法》造成本協議條款必須進行修訂時,均應以新的法規為準,並由甲、乙雙方協商修訂。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不認真履行協議,造成損失應由責任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 本協議的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_日止。如協議任何一方意欲延長本協議書的期限,則應在本協議書期滿前30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書面協議約定。

  第二十一條 本協議書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持正本一份、副本兩份,副本分送甲乙雙方財務部門、合同管理部門一份備案。

  第二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代表簽章: 代表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勞務派遣合同7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從事 工作,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在 。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以下工作標準 。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按下列第 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結算週期:按 結算。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動報酬為 元。

  二、試用期滿後,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勞動報酬為 元,或根據甲方確定的薪酬制度確定為 。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用工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四、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和用工單位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七條 規章制度

  一、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並透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二、乙方服從甲方及用工單位管理,並嚴格遵守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八條 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一、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二、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三、乙方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九條 派遣協議要求

  甲方應當與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並將協議內容告知乙方。

  第十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另行約定以下內容: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後國家頒佈的法律法規相牴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用工單位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名: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範本(北京新勞動合同範本)

  勞動合同書

  (勞務派遣)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務派遣合同8

  甲方: 地址: 郵編: 乙方: 地址: 郵編:

  甲乙雙方就乙方向甲方派遣船員服務於甲方“ ”輪事宜,經友好協商,一致確認按下列條款履行本合同。

  一、船員配備

  (一) 乙方派遣的船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 按交通運輸部JT20xx-93《海船船員體檢要求》的標準體檢合格; 2. 符合STCW78/95公約中關於船員有效證書和安全值班的要求; 3. 持有主管當局規定的適合從事遠洋運輸業務相應的各種有效證件; 4. 所有船員均須具備甲方認可的海上任職資歷,並能勝任甲方船舶的工作要求;

  5. 接船船長、輪機長、大副、電機員必須具有新造散貨船接船經驗,其他重要職務船員(水手長、機匠長以上)原則上應具有同樣經驗;必須保證至少兩名駕駛員持有效GMDSS操作員證書;機匠或水手中至少保證有一名持有效焊工證且能熟練操作的兼職銅匠。

  (二)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保證所有與派遣船員任職有關的證書有效、齊全、真實、合法。

  (三)甲方將實施相對固定的船員板塊管理。甲、乙雙方共同研究確定板塊內船員,已確定人員原則上只在板塊內進行調換。

  (四)甲方應與船員及時簽署僱傭協議,乙方派遣船員的派遣期限具體根據甲方與船員之間的僱傭協議確定。

  二、船舶管理

  第 1 頁 共 4 頁

  (一)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船舶主要技術資料》,並確保該船已經有權檢驗機構及相關主管機構認定處於正常適航狀態,懸掛 國國旗。

  (二)甲方要對船員進行SMS培訓。乙方須按甲方要求的時間計劃,分期分批派員到船,儘快熟悉本船的技術特點,按照計劃完成接船任務。

  (三) 乙方派到甲方船上任職的船長或大副須有經過ISPS規則培訓的證書和相關記錄。且在甲方船上任職期間,必須嚴格按照甲方安全管理體系檔案、船舶保安計劃等相關規定管理船舶、人員及貨物等。

  (四) 乙方所派船員應按甲方規定對裝置進行操作和維護,發現不符合規定的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委託公司報告並報送甲方。甲方應為乙方所派船員在船開展維修保養提供必要的條件。

  三、船員調配管理

  (一) 乙方應按雙方商定的現有在船和後備船員作為甲方接受乙方派遣船員的基礎。在船船員職務提升,需憑船舶推薦信,經甲方或甲方委託公司同意後可接任高一級職務。上述船員需調整時,經雙方協商,由甲方在乙方船員中挑選合適船員作替補;若乙方因特殊情況需適當調整板塊骨幹船員,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二) 船員調配程式採取填表預配和稽核的辦法。乙方至少提前10個工作日將預派的和預公休的船員名單報甲方或甲方委託公司稽核,若甲方或甲方委託公司提出調整意見,乙方應根據甲方或甲方委託公司的建議及時調整配員,並經甲方同意。

  (三) 船員應按甲方或甲方委託公司要求的時間和指定的地點在國內港口(不含港、澳、臺地區)上船交接班,避免發生因調配疏忽造成船員未能按時到達指定地點接班。若因船期發生變化或改靠它港,甲方或甲方委託公司根據實際情況指示船員返家或留駐某地待命或趕赴它港上船,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標準按甲方規定執行。

  (四) 船舶增減人員或定編髮生變化需經甲方同意。若船員漏船,乙方應儘快補員,以確保正常營運。

  (五) 船員在船服務期內,因病、傷、殘、亡等原因需要更換時,須經甲方或甲方委託公司同意並改派與合同簽定時雙方確認的同等素質船員,所發生更換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四、船員管理和教育

  (一) 船員派出前的管理教育工作由乙方負責,乙方應加強對船員派出前的教育及派出後的跟蹤管理。對抵國內港口的甲方船舶,乙方應適當派員上船瞭解情況,及時處理船員管理中出現的問題,並做好船員的思想工作。

  (二) 乙方船員在船服務期內應被視為甲方僱員,在船應服從甲方或甲方委託公司管理,嚴格執行甲方建立的安全檢查管理體系的相關要求,不得以任何藉口消極怠工或拒絕工作,影響正常營運。甲方或甲方委託公司有權派員上船檢查船員在安全生產、維修保養及遵紀守法等各方面的工作;有權按其體系檔案規定對船員的職責履行情況、業務技術能力等進行檢查、考核和跟蹤指導。

  (三) 乙方船員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船員如有違紀違規者,甲方或船長應提出事實根據,形成書面調查報告後通知乙方, 甲乙雙方及時磋商尋求一致的調整解決辦法。

  (四) 乙方船員因倒賣、吸毒、販毒、賭博等及其他違反港口法規而被罰款,責任和費用均由船員本人負責。

  (五) 甲乙雙方賦予船舶領導充分的船員管理許可權,支援其工作。船舶領導應以身作則、認真負責、大膽管理、監督落實船員的崗位職責,不得放棄管理責任。

  (六)甲乙雙方應加強聯絡,交換意見,及時通報船舶動態和船員管理情況,全面瞭解船員思想情況,互相配合共同做好船員管理工作。

  五、船員的各種保險和勞動保護

  (一) 乙方船員在船服務期內的勞動保護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棉衣、雨衣、雨鞋、工作手套等均由甲方或甲方委託公司負責發放。勞保用品的使用管理應遵守其有關規定。

  (二) 乙方船員在船服務期內,甲方或甲方委託公司應負責為乙方船員向保險機構投保。

  (三) 乙方船員在船工作期間,發生傷、病、殘、亡,甲方或甲方委託公司負責向保險機構索賠。從保險機構得到的傷、亡賠償金(包括事故處理費及相關善後處理費用),需扣除甲方代墊的相關費用。如乙方船員所得理賠額高於現行有效的中國及事故發生地國家相關法規及司法解釋規定的理賠標準,則甲方或甲

  方委託公司不再承擔經濟及社會責任。

  六、船舶航行區域

  如船舶即將進入或已經進入保險人規定的戰爭或戰爭危險區域、高危傳染病疫區時,甲方或甲方委託公司應為船員投保特別險並應儘快通知乙方和船員,乙方應全力配合甲方或甲方委託公司教育和說服船員服從排程。

  七、合同的終止和仲裁及修改或補充

  (一)若因不可抗力而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或甲方委託公司有責任協助乙方將船員安全遣返。

  (二)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提前解約的,應提前2個月書面告知另一方。

  (三)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雙方發生爭議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無法透過協商解決的應提交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修改或補充的條款以書面形式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即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八、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 年。期滿前3個月雙方均未提出終止本合同的,合同期再自動順延 年,以此類推。派遣費用由甲、乙雙方根據具體配員情況另行商定並自首批船員登船之日起計算。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持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華洋海事中心 代表: 代表:

  (簽章) (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船員勞務派遣合同範本【4】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型別(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 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合同9

  甲方:______勞務派遣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自願加入甲方登記性靈活就業員工隊伍成為甲方勞務派遣公司合同制員工,同意由甲方派遣至_公司(以下簡稱服務單位)工作等事宜,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勞務派遣公司合同。

  第一條 勞務派遣公司合同期限

  勞務派遣公司合同期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試用期為_____個日。

  第二條 工作崗位

  乙方的工作崗位、地點由服務單位確定。服務單位因工作需要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地點時,乙方應當服從安排。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勞動保護

  1.乙方的工作時間服從服務單位的安排,工作制度按服務單位的規定執行。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服務單位制定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

  3.乙方發現服務單位未按照國家規定提供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及勞動條件時,應及時向甲方反映,甲乙雙方共同督促服務單位予以糾正。

  第四條 勞動報酬

  乙方的工資由服務單位交給甲方代為給付。乙方在法定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試用期月工資為_______元,試用期滿後的月工資為 _______元。甲方根據服務單位提供的乙方工資清單及金額,在次月日前支付給乙方。

  第五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期為乙方辦理繳納基本社會保險費手續。單位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服務單位支付,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乙方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與產假。服務單位未能按照國家規定落實乙方法定節假日、婚假與產假時,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反映,甲乙雙方共同督促服務單位予以補假。

  第六條 勞動紀律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服務單位的要求保質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務。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或服務單位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維護甲方和服務單位的聲譽和利益,接受甲方或服務單位的考核。

  3.乙方不得在外兼職或從事任何與服務單位經營業務相關的活動,保守甲方及服務單位的商業秘密。

  第七條 勞務派遣公司合同的解除

  (一)勞務派遣公司合同協商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徵得服務單位的同意,本勞務派遣公司合同可以除。

  2.乙方被服務單位無正當理由退回,或服務單位基於下列情形l之一而違約退回乙方的,過錯在於服務單位,乙方同意與甲方解除勞務派遣公司合同。乙方應配合甲方共同向服務單位追償損失。

勞務派遣合同10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三、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為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從事 工作,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在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以下工作標準 。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按下列第 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休息兩天。

  2、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結算週期:按 結算。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動報酬為 元。

  二、試用期滿後,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勞動報酬為 元,或根據甲方確定的薪酬制度確定為 。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用工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四、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和用工單位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七條 規章制度

  一、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並透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二、乙方服從甲方及用工單位管理,並嚴格遵守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八條 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一、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二、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三、乙方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九條 派遣協議要求

  甲方應當與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並將協議內容告知乙方。

  第十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另行約定以下內容: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後國家頒佈的法律法規相牴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用工單位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派遣合同11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 位 類 型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登 記 注 冊 地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實 際 經 營 地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保障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組織機構程式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人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 位 類 型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登 記 注 冊 地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實 際 經 營 地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保障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組織機構程式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xx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與甲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協議期滿前30日內,雙方應以書面方式辦理續延或終止手續。

  二、派遣崗位、人數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員(以下簡稱員工)的崗位和人員數量如下:

  (1)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

  2、乙方保證以上崗位工種符合國家關於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的要求,並沒有將延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的情形。

  3、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負責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使用。甲方承擔對員工的用人單位義務,乙方承擔對接受的員工的連帶責任義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員工在乙方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 人,為(常白班、 班 運轉工作制);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 人,由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的行政許可決定,並告知員工。

  2、乙方負責保障員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和帶薪年休假權利。員工具體休息辦法和時間按乙方規定商定。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徵得員工同意,並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四、勞動報酬

  1、員工享有與乙方同崗位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權利。甲方不得剋扣乙方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乙方商定的員工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由甲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由甲方或乙方委託銀行發放)。

  3、甲方與乙方協商確定,員工的工資標準採用下列第( )方式:

  (1)員工實行月薪制,每月為 元,具體辦法按照乙方規定執行。

  (2)員工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員工的基本工資為每月 元;績效獎金考核發放辦法根據乙方 規定執行。績效獎金由乙方直接發放。

  (3)員工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乙方 的 規定執行,定額單價為 。乙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應當保證員工與本單位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

  4、員工從事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工種、夜班勞動、高溫等作業的津貼、補貼,按國家和乙方有關規定或集體合同執行,並由乙方直接支付。

  5、員工在乙方連續工作的,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員工實行工資調整。

  五、社會保險

  2、雙方商定,員工的社會保險按照下列第( )方式結算: 1、員工的社會保險由甲方負責,甲方和員工應當按時足額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員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1)由甲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乙方直接發放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應當每月向甲方結算一次員工的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2)由乙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負責按月向甲方結算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遵守國家和乙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

  2、乙方安排員工的工作(屬於、不屬於)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員工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乙方負責定期為員工進行健康檢查。

  3、乙方及其管理人員負責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員工有權拒絕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並不視為違反本協議。員工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員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乙雙方均有負責及時救治、保障員工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的連帶義務。甲方應按規定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

  5、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的連帶義務。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按照本協議和勞動合同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員工按約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屆滿,乙方需要留用的,應當與甲方及員工協商續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員工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承擔對員工義務,或者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員工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乙方承擔對員工的義務,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4、員工因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乙方有權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規定處理;員工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有關情形,乙方需退回的,應與甲方協商妥善處理辦法。

  5、員工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間,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滿的,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甲方和乙方承擔連帶責任。八、本協議履行中相關問題的處理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乙雙方或一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協議履行;若甲乙雙方或一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協議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或重大事項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協議。

  2、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應當在妥善處理好員工合法權益的基礎上進行。雙方或一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協議,給員工造成損失的,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3、甲乙雙方不得向員工收取任何費用。

  九、勞務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的構成:

  2、費用結算標準和方式: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爭議,應當依法處理。若因員工問題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積極協調解決,並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並依法將本協議內容告知員工。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勞務派遣合同12

  第一,跟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你和公司建立了勞動關係,如果出現勞動糾紛,你可以直接找公司解決。如果是和勞務機構簽訂合同,則出現勞動糾紛,你只能找勞務機構解決。

  第二,有些勞務公司是皮包公司,如果出現糾紛,將損害勞動者的權益。

  第三,勞務機構的出現,就是為了避免公司的人力資源成本增加,解決了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的問題。

  第四,和勞務公司籤合同,由於關於勞務派遣的法律不健全,導致有些問題無法解決,比如一各派遣機構在具體協議內容和標準上做法不一、一些責任問題沒有解決辦法、發生爭議也無法解決。

  和勞務公司籤合同有利有弊。

  勞務公司的主要業務就是勞務派遣又稱人力派遣、人才租賃、勞動派遣、勞動力租賃、僱員租賃,是指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並支付報酬,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再由其用工單位向派遣機構支付一筆服務費用的一種用工形式。勞動力給付的事實發生於派遣勞工與要派企業(實際用工單位)之間,要派企業向勞務派遣機構支付服務費,勞務派遣機構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務派遣業務是近年我國人才市場運用一種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區、跨行業進行。

  和勞務公司簽訂合同,有以下有利:

  1.勞務公司一般比較好找,出現糾紛時能夠立即處理;

  2.勞務公司在國內註冊,受國內法律法規制約,免除勞工面對的法律風險;

  3.勞工的報酬由勞務公司支付,沒有後顧之憂。

  其弊有

  1.因為勞務公司作為有償中介,所以僱主的工資一部分需要給勞務公司;

  2.由於勞務公司介入,法律關係比較複雜,因此容易產生糾紛

  3.勞工與僱主之間的溝通不夠直接,互動不夠。等等

勞務派遣合同13

  甲方:

  地址:

  郵編:

  乙方:

  地址:

  郵編:

  甲乙雙方就乙方向甲方派遣船員服務於甲方“”輪事宜,經友好協商,一致確認按下列條款履行本合同。

  一、船員配備

  (一) 乙方派遣的船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 按交通運輸部JT20xx-93《海船船員體檢要求》的標準體檢合格;

  2. 符合STCW78/95公約中關於船員有效證書和安全值班的要求;

  3. 持有主管當局規定的適合從事遠洋運輸業務相應的各種有效證件;

  4. 所有船員均須具備甲方認可的海上任職資歷,並能勝任甲方船舶的工作要求;

  5. 接船船長、輪機長、大副、電機員必須具有新造散貨船接船經驗,其他重要職務船員(水手長、機匠長以上)原則上應具有同樣經驗;必須保證至少兩名駕駛員持有效GMDSS操作員證書;機匠或水手中至少保證有一名持有效焊工證且能熟練操作的兼職銅匠。

  (二)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保證所有與派遣船員任職有關的證書有效、齊全、真實、合法。

  (三)甲方將實施相對固定的船員板塊管理。甲、乙雙方共同研究確定板塊內船員,已確定人員原則上只在板塊內進行調換。

  (四)甲方應與船員及時簽署僱傭協議,乙方派遣船員的派遣期限具體根據甲方與船員之間的僱傭協議確定。

  二、船舶管理

  (一)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船舶主要技術資料》,並確保該船已經有權檢驗機構及相關主管機構認定處於正常適航狀態,懸掛國國旗。

  (二)甲方要對船員進行SMS培訓。乙方須按甲方要求的時間計劃,分期分批派員到船,儘快熟悉本船的技術特點,按照計劃完成接船任務。

  (三) 乙方派到甲方船上任職的船長或大副須有經過ISPS規則培訓的證書和相關記錄。且在甲方船上任職期間,必須嚴格按照甲方安全管理體系檔案、船舶保安計劃等相關規定管理船舶、人員及貨物等。

  (四) 乙方所派船員應按甲方規定對裝置進行操作和維護,發現不符合規定的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委託公司報告並報送甲方。甲方應為乙方所派船員在船開展維修保養提供必要的條件。

  三、船員調配管理

  (一) 乙方應按雙方商定的現有在船和後備船員作為甲方接受乙方派遣船員的基礎。在船船員職務提升,需憑船舶推薦信,經甲方或甲方委託公司同意後可接任高一級職務。上述船員需調整時,經雙方協商,由甲方在乙方船員中挑選合適船員作替補;若乙方因特殊情況需適當調整板塊骨幹船員,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二) 船員調配程式採取填表預配和稽核的辦法。乙方至少提前10個工作日將預派的和預公休的船員名單報甲方或甲方委託公司稽核,若甲方或甲方委託公司提出調整意見,乙方應根據甲方或甲方委託公司的建議及時調整配員,並經甲方同意。

  (三) 船員應按甲方或甲方委託公司要求的時間和指定的地點在國內港口(不含港、澳、臺地區)上船交接班,避免發生因調配疏忽造成船員未能按時到達指定地點接班。若因船期發生變化或改靠它港,甲方或甲方委託公司根據實際情況指示船員返家或留駐某地待命或趕赴它港上船,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標準按甲方規定執行。

  (四) 船舶增減人員或定編髮生變化需經甲方同意。若船員漏船,乙方應儘快補員,以確保正常營運。

  (五) 船員在船服務期內,因病、傷、殘、亡等原因需要更換時,須經甲方或甲方委託公司同意並改派與合同簽定時雙方確認的同等素質船員,所發生更換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四、船員管理和教育

  (一) 船員派出前的管理教育工作由乙方負責,乙方應加強對船員派出前的教育及派出後的跟蹤管理。對抵國內港口的甲方船舶,乙方應適當派員上船瞭解情況,及時處理船員管理中出現的問題,並做好船員的思想工作。

  (二) 乙方船員在船服務期內應被視為甲方僱員,在船應服從甲方或甲方委託公司管理,嚴格執行甲方建立的安全檢查管理體系的相關要求,不得以任何藉口消極怠工或拒絕工作,影響正常營運。甲方或甲方委託公司有權派員上船檢查船員在安全生產、維修保養及遵紀守法等各方面的工作;有權按其體系檔案規定對船員的職責履行情況、業務技術能力等進行檢查、考核和跟蹤指導。

  (三) 乙方船員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船員如有違紀違規者,甲方或船長應提出事實根據,形成書面調查報告後通知乙方, 甲乙雙方及時磋商尋求一致的調整解決辦法。

  (四) 乙方船員因走*倒賣、吸毒、販毒、賭博、召妓等及其他違反港口法規而被罰款,責任和費用均由船員本人負責。

  (五) 甲乙雙方賦予船舶領導充分的船員管理許可權,支援其工作。船舶領導應以身作則、認真負責、大膽管理、監督落實船員的崗位職責,不得放棄管理責任。

  (六)甲乙雙方應加強聯絡,交換意見,及時通報船舶動態和船員管理情況,全面瞭解船員思想情況,互相配合共同做好船員管理工作。

  五、船員的各種保險和勞動保護

  (一) 乙方船員在船服務期內的勞動保護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棉衣、雨衣、雨鞋、工作手套等均由甲方或甲方委託公司負責發放。勞保用品的使用管理應遵守其有關規定。

  (二) 乙方船員在船服務期內,甲方或甲方委託公司應負責為乙方船員向保險機構投保。

  (三) 乙方船員在船工作期間,發生傷、病、殘、亡,甲方或甲方委託公司負責向保險機構索賠。從保險機構得到的傷、亡賠償金(包括事故處理費及相關善後處理費用),需扣除甲方代墊的相關費用。如乙方船員所得理賠額高於現行有效的中國及事故發生地國家相關法規及司法解釋規定的理賠標準,則甲方或甲方委託公司不再承擔經濟及社會責任。

  六、船舶航行區域

  如船舶即將進入或已經進入保險人規定的戰爭或戰爭危險區域、高危傳染病疫區時,甲方或甲方委託公司應為船員投保特別險並應儘快通知乙方和船員,乙方應全力配合甲方或甲方委託公司教育和說服船員服從排程。

  七、合同的終止和仲裁及修改或補充

  (一)若因不可抗力而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或甲方委託公司有責任協助乙方將船員安全遣返。

  (二)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提前解約的,應提前2個月書面告知另一方。

  (三)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雙方發生爭議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無法透過協商解決的應提交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修改或補充的條款以書面形式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即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八、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 年。期滿前3個月雙方均未提出終止本合同的,合同期再自動順延 年,以此類推。派遣費用由甲、乙雙方根據具體配員情況另行商定並自首批船員登船之日起計算。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持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華洋海事中心

  代表: 代表:

  (簽章)(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合同14

  甲方:

  乙方:

  因工程需要,甲方將工作分包給乙方施工,為了維護雙方的權利和利益,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方式:單包工:

  四、承包內容:

  五、工作內容及單價:

  1.生活區化糞池接市政的排汙管道安裝

  2.單包人工費30.0元/米(不包括任何機械和材料費)

  3.檢查井內直1.0米80.0元/米。

  六、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後兩週內結清全部工程款。

  七、工期和人員要求力爭在__年4月30內完成。

  八、安全要求:乙方施工人員在甲方施工現場發生意外事故,200.0元以下的醫療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200.0元以上由甲方承擔;若乙方不服從甲方安全管理或不佩帶安全設施所發生安全醫療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擔。

  九、質量要求

  1.觀感質量按照現行驗收規範執行;

  2.工完場清,愛護現場成品。

  十、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如在履約過程中產生爭議時雙方同意向建設主管部門進行調解,未調解成功,雙方同意向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十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工完款清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派遣合同15

  甲方(勞務派遣企業)全稱:

  單位型別 :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職工)姓名:

  性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甲方願意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繳納社會保險費,提供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保障乙方休息、休假;乙方願意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履行勞動義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採用下列方式確定:

  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始,以完成工作任務或與實際用工單位的協議終止為合同終止期限。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1.甲方派遣乙方在_____(實際用工單位)的__

  ___崗位從事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實際用工單位書面公佈的工作內容和崗位要求,按時完成合理定額,並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2.乙方應當積極參加實際用工單位的職業技能培訓,努力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工作要求。

  3.實際用工單位因生產經營或調整勞動組織需要,需要調整或調動乙方工作崗位的,應由甲方徵求乙方的意見,並與乙方協商一致。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監督實際用工單位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並結合本單位實際生產經營情況,約定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_____小時,每週(月)工作不超過__________小時。

  2.實際用工單位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安排補休,加班工資由實際用工單位直接發放,不包括在勞務費中。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監督實際用工單位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並有權拒絕實際用工單位的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2.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方及實際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並按規定時間為乙方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

  五、勞動報酬

  乙方工資由甲方按實際用工單位提供的結算清單每月_____日代發。由於實際用工單位未及時支付到帳的,由甲方先行墊付,並由甲方向實際用工單位按雙方協議追償。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1.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甲方應當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置公佈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乙方監督。乙方有權按照規定查詢個人的繳費記錄。

  3.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和雙方約定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

  1.甲方應依法建立勞務派遣規章制度,並以書面形式向乙方予以公佈;未依法建立或未予以公佈的規章制度,對乙方無約束力。

  2.乙方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實際用工單位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實際用工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行為的,甲方有權予以辭退。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派遣乙方到實際用工單位工作的,應與實際用人單位約定由其承擔或部分承擔甲方對乙方的義務,並將約定內容書面告知乙方。實際用人單位未按約定承擔對乙方義務的,由甲方承擔對乙方的義務,實際用人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2.出現勞動合同依法可以中止履行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可以中止履行。合同中止期間,勞動關係保留。中止履行情況消失,雙方仍具備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條件的,應當繼續履行;不具備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條件的,勞動合同終止。合同中止時間不計人勞動合同期限。

  3.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書面形式變更。一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的,應當將變更要求書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在收到之日起日內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4.本合同應當依法解除和終止。雙方依法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自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向乙方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在乙方履行完必要手續的_____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乙方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等手續;同時,甲方應當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相關費用。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事項:

  十、違約資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或合同到期後故意不及時續訂勞動合同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2)其他:

  2.乙方的違約責任:

  十一、勞動爭議的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申請仲裁的一方須在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解決。合同履行期間,所定條款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應按國家新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