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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生育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

2016職工生育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

職工生育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有哪些?為了減輕職工生育負擔,因此各地區對生育保險醫療費用做出了調整,實行定點醫療協議管理,並按照實際支出進行結算。下面就跟隨大家聘才網一起來看看。

一、生育保險醫療費支付限額標準

1、門診產前檢查(圍產期保健)500元/例;順產1600元/例;

2、難產1800元/例;

3、剖宮產2800元/例;剖宮產的同時做其它相關婦科手術3200元/例;

4、流產200元/例;

5、引產1000元/例;輸卵(精)管結紮800元/例;

6、輸卵(精)管復通術2000元/例;

7、上(取)環80元/例。

以上順產、難產、剖宮產的'醫療費支付限額均含分娩當次住院時發生的生育併發症和產後訪視的費用。

符合規定的女職工生育併發症醫療費按上述限額支付個人負擔過重時,可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規定辦理,生育保險基金不再支付。

生育保險醫療服務實行定點醫療協議管理,生育醫療費(除門診產前檢查外)由醫保中心直接對生育定點醫療機構限額結算。高於支付限額的,按支付限額結算,低於支付限額的,按實際支出費用結算。

二、市直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

1、市第一人民醫院;

2、市第二人民醫院;

3、市第四人民醫院(市婦幼保健院);

4、市中醫醫院;

5、解放軍第152中心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