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頁
  2. 職場

鄭州職工生育保險新規,沒工作生孩子,老公單位報一半

鄭州職工生育保險新規,沒工作生孩子,老公單位報一半

鄭州市昨日出臺《鄭州市職工生育保險辦法》。與老辦法相比,新辦法不僅提高了生育報銷的標準,也放寬了可報銷的條件。比如說,女性沒有工作,從2011年1月1日起,只要其配偶單位繳納了生育保險費,生完孩子仍可享受50%的生育補助金。

繳費政策

單位不繳生育險

每天加收千分之二滯納金

辦法規定,鄭州市行政區域內的各類企業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都應參加生育保險,為其職工繳納生育保險費。

繳費時,用人單位應以本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的1%按月繳納保險費。國家機關和財政全供事業單位按本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的0.5%按月繳納。

如果哪個單位一再拖延,不願繳生育保險,將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

保險待遇

生育報銷

以前剖腹產報銷3000元,現在最少4300元

據鄭州市醫保中心某位負責人表示,新辦法最大的特點就是提高了生育醫療費用的支付標準。

從2011年1月1日起,將按以下標準支付(實際費用低於標準的據實支付,高於標準的,按限額標準支付):

產前檢查:800元/例;

正常分娩:三類定點醫療機構2200元/例;二類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2000元/例;

異常分娩(難產):三類定點醫療機構2800元/例;二類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2600元/例;

剖宮產:三類定點醫療機構4500元/例;二類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4300元/例;

剖宮產的同時做其他相關婦產科手術5000元/例。

相關解讀

從2003年實施至今的《鄭州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辦法》規定,圍產期保健費用生育保險基金最高支付標準僅為500元;剖宮產生育保險基金支付標準僅為3000元,如此看來,此次的支付標準有了明顯提高。

生育津貼

月津貼大致為產婦上班時一月的工資

低的部分單位補齊

生過孩子之後,按照規定還要給女職工一定的生育津貼。辦法規定,按1%的繳費比例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單位,妊娠滿28周以上生產或者引產的,享受90天的生育津貼;難產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貼;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的生育津貼;晚育的增加90天的生育津貼。

妊娠滿12周不滿28周流產、引產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貼。

妊娠滿8周不滿12周流產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貼。

妊娠不滿8周流產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貼。

相關解讀

與以往不同的是,此次規定生育津貼全部按日計發。日標準按照女職工所在用人單位申報的本人月繳費工資除以30計算,大致為單位之前申報的你上班時一個月的工資。生育津貼低於女職工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前工資水平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此外,老辦法中未對進行計劃生育手術的支付標準做出規定。此次特別指出,輸精管結紮術(含檢驗費):三類定點醫療機構1200元/例,二類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1000元/例;輸卵管結紮術(含檢驗費):三類定點醫療機構2600元/例,二類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2400元/例。

惠民亮點

1.沒工作的女性,只要老公單位繳了生育險,

可補助一半生育費用

該辦法的另一大變化就是擴大了生育保險的享受人群。

辦法規定,如果女性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生育,但沒有工作,只要其配偶單位足額繳納了生育保險,可領取正常生育醫療費用支付標準50%的補助金。

2.單位只要繳一年以上生育險,

女職工下崗兩年內生育仍能報銷醫療費

辦法還規定:用人單位如果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1年以上不滿3年,就算與用人單位終止勞動關係,24個月內沒有工作面臨生育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職工,產生的醫療費用可按正常標準報銷。

用人單位如果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3年以上,後與用人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未就業的職工,面臨生育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產生的醫療費用也可按正常標準報銷。

咋領津貼

參保次月即可享受

由用人單位申領

生育津貼,是不是生了孩子就能領取?辦法規定,生育津貼原則上由用人單位向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領,一次性生育補助金由本人或其委託人向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領。職工自用人單位繳納生育保險費次月起,就能享受辦法中的相關待遇。

申領生育津貼或一次性生育補助金應提交生育證明等材料,其中,男職工的配偶無工作單位的,應提交男職工所在單位及其配偶所在的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無工作單位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