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頁
  2. 通知範文

勞動者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離職,但原公司不理會申請

勞動者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離職,但原公司不理會申請

合同未到期,某公司財務部員工按照勞動法提前三十天以郵件的形式向公司人事部及公司經理提出離職申請,30天滿,公司以無人交接為由,不理會該員工的辭職申請。這種情況下,該員工不交接工作直接離職,合法嘛?

1、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你只要提前30日提出離職申請,到時候就可以走人,批不批都可以走。

2、如果公司不準,不給你開工資也不給辦理相關手續,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3、申請勞動仲裁應當提供相關證據,比如你將辭職報告發到人事部門的郵箱,然後在給負責人發簡訊進行核實是否受到,這些都是證據。

4、你如果有相關錄音也可以作為證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