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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高中語文會考綱要

職業高中語文會考綱要

職業高中語文會考綱要

一、考試範圍

以中等職業教育國家規劃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語文》(基礎版修訂本,倪文錦主編)1-4冊中的基礎模組內容(課本中不標任何記號部分)和與之配套的《語文學習與訓練》(包含修訂本補充練習)以及語文補充教材《應用文的學習與寫作》中第一部分“日常應用文”、第二部分“公文”、第三部分“會議應用文”、第六部分“自薦應用文”和第八部分“新聞報道”以及第十部分中的“書寫格式體例”等為主要範圍。

二、考試內容及要求

考試內容包括語文基礎知識、閱讀和寫作,重點考核現代文的閱讀能力和寫作能力。鑑於職業高中的結業會考系合格考試,以檢測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為主要目的,因此考試內容的要求為基本要求。要求學生掌握中學階段最基本的語文基礎知識和基本能力.具體要求如下:

(一)語文基礎知識及運用

語文基礎知識包括語音、文字、語彙、標點、語法、修辭、文學常識和書寫格式體例等。

1.語音。(1)學習並瞭解《漢語拼音方案》,掌握漢語拼音的拼寫規則;(2)能在具體的語言環境中按照漢字拼音寫出漢字或選擇漢字;(3)能正確辨別課文中出現的生字、容易讀錯的字和常見常用的多音字的字音。

2.文字。(1)瞭解漢字構字法,掌握形聲字構字規律;(2) 瞭解漢字筆畫特點,掌握漢字書寫筆順,書寫規範漢字,不寫錯別字;(3)能正確辨析常見的音近字、形近字、音形相近、音義相近等字形。

3.語彙。(1)瞭解詞的構成、詞的分類;(2)懂得詞的基本意義、引申意義和比喻意義;(3)懂得近義詞、等義詞和反義詞及其在文中的運用;(4)能辨析詞的感情色彩;(5)學習課文中涉及的某些重要典故、格言、諺語,能正確使用和辨析常見成語,能根據句意概括出成語。

4.標點符號。(1)懂得各種標點符號的用途,並正確使用各種標點符號;(2)瞭解“引號”、“破折號”、“省略號”的各自特點,並能說出它們在具體語言環境中的不同用法;(3)能辨析和改正誤用的標點符號。

5.語法。(1)能懂得各類短語在句子中的用途;(2)能正確劃分複雜單句的句子成分,壓縮或擴充套件語句;(3)能識別並運用並列、遞進、選擇、轉折、因果、條件、假設等常見覆句,分析二重以內的複句,並理解分句間的關係;(4)辨識並能修改成分殘缺、搭配不當、詞序顛倒、重複累贅、結構混亂、詞類誤用、自相矛盾、指代不明、虛詞使用不當等常見語病及概念不明、判斷有誤、理解有歧等邏輯病句;(5)理解並能熟練運用陳述句、疑問句、祈使句、感嘆句四種不同用途的句式;(6)能變換句式(主動句、被動句、 把字句、雙重否定句等)。

6.修辭。(1)能正確辨識比喻(包括通感)、擬人、誇張、排比、反問、設問、引用、借代、對偶、反覆、雙關等常用的修辭方法,並領會它們在具體語言環境中的表達作用;(2)能根據

所給的語言環境或例句進行仿寫;(3)能辨析語意、語氣銜接是否連貫、協調、得體等語言現象。

7.文學常識。瞭解課文中所涉及到的古今中外的重要作家及其主要作品,以及他們在文學史上的地位。

8.書寫格式體例。要求書寫筆畫正確、端正規範,用筆有提、按、頓、挫變化;結構比例適當,大小勻稱;能寫一幅完整的硬筆書法作品,行款格式擺佈得當,標點使用正確,書寫符合規範。

(二)現代文閱讀

要求能比較熟練地閱讀一般政治、科技讀物和文藝讀物,能夠正確把握詞語、句子在文章中的含義,正確分析文章的段落層次,正確分析、概括、評價文章的思想內容和寫作方法,掌握各類文體知識。具體是:

1.記敘文。(1)能正確地理解和分析所記敘的主要事件、人物、景物及其所表現的思想意義,概括篇章或段落的記敘中心;(2)把握文章的脈絡,理清文章的層次;(3)瞭解文章的記敘順序和敘述方法;(4)辨識文中記敘、描寫、議論、抒情等表達方式及其作用。

2.說明文。(1)能把握說明事物的特徵,概括篇章或段落的說明中心;(2)領會說明文中的說明順序,能正確劃分段落層次;(3)辨析文中出現的下定義、分類別、舉例子、作比較、列資料、打比方、引用等說明方法;(4)理解並掌握說明文的語言準確、簡明和周密的.特點。

3.議論文。(1)瞭解議論文中立論和駁論的各自特點,懂得引論、本論、結論這些議論文的基本結構;(2)把握議論文的論點、論據和論證方法,概括篇章或段落的中心意思;(3)瞭解議論文中準確、嚴密的語言特點。

4.文學作品。(1)閱讀一些散文、小說、戲劇和詩歌,瞭解散文“形散神不散”的特點,懂得小說的情節線索、典型環境、人物形象以及肖像、語言、行動、心理、細節描寫等描寫人物的主要方法;瞭解戲劇的一般結構、戲劇衝突和個性化的人物語言,理解詩歌表現的思想感情和形象、凝練、富有音樂性的語言特點;(2)具有初步評析、鑑賞文學作品的能力。

(三)文言(詩)文閱讀

(1)掌握常見的文言實詞的意義和文言虛詞的用法;(2)能背誦和默寫必學課文中規定的篇章或段落;(3)弄通“古今異義”、“一詞多義”、“通假”、“活用”等文言詞法和“判斷句”、“被動句”、“省略句”、“倒裝句”等常見文言句式;(4)能熟練地用現代漢語翻譯課文中重要、精彩的句子;(5)瞭解課文的思想內容和行文特點。

(四)寫作

能寫一般的記敘文、說明文、議論文和《考綱》規定的幾種常用應用文,要求做到觀點正確、感情健康、語言通順連貫、標點符號使用正確、書寫規範清楚、不寫錯別字,有一定創意。具體是:

1.記敘文。(1)能緊密聯絡生活、思想和學習的實際,內容充實;中心突出,思想感情健

康;(2)選材得當,線索清楚,段落層次合理,結構完整;(3)用詞恰當,語句通順,在記敘過程中恰當運用描寫、說明、議論等表達方式。

2.說明文。(1)能抓住被說明事物的特徵進行說明;(2)說明順序合理,條理清楚,結構完整;(3)能恰當地運用常見的說明方法;(4)用詞準確、簡明,並注意科學性。

3.議論文。(1)論述的觀點正確,論證充分,具有一定的說服力;(2)能緊扣中心論點,恰當地運用常見的論證方法;(3)用詞恰當,語言嚴密。

4.應用文。(1)內容清楚、明白,無歧義;(2)格式正確,語言準確、簡明;(3)能正確使用各種應用文的習慣用語。

三、試卷結構、題型及比分

考試時間為120分鐘。考試成績以120分計:語文基礎知識(包括應用文常識)及運用佔20%,現代文閱讀佔35%(部分與語文基礎知識重合),文言文閱讀佔15%;應用文寫作佔15%;其他文體的寫作佔30%,硬筆字書寫佔5%。

試卷結構大體包括六部分:

1、基礎知識及運用,要求見(一)中的前7個專案。

2、現代文閱讀,要求見(二)。

3、文言(詩)文閱讀,要求見(三)。

4、應用文寫作,提供材料進行寫作,或對格式、內容有錯漏、語言運用欠妥當的應用文進行修改,範圍見必學課文和前面所規定的《應用文的學習與寫作》中的內容。

5、其他文體寫作,命題作文或提供材料作文或話題作文等。

6、硬筆字書寫,字數100個左右,要求見(一)中的第8項。

試卷的題型有選擇、填空、簡答、解釋、修改、仿寫、翻譯、寫作等。

試題難易程度之比為7:2:1,即:基本題約佔70%,有一定難度的題約佔20%,較難題約佔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