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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軟體價值評估的原則與方法論文

計算機軟體價值評估的原則與方法論文

一、計算機軟體的內涵及分類

計算機軟體的經濟價值正在日益為人們所共識,並越來越為世界各國所重視。計算機軟體指計算機程式及其文件。計算機程式指用機器可讀的文字、程式碼等形式表示的能使計算機完成一定任務、顯示某種作用或產生一定結果的一套指令;文件指用一般文字、符號介紹計算機程式的說明,以及幫助理解和運用計算機程式的使用者手冊、流程圖等。

計算機軟體分為系統軟體和應用軟體兩大類。系統軟體指的是為管理、控制和維護計算機及外部裝置,以及提供計算機與使用者介面等的軟體,如作業系統、各種語言衣物處理程式、資料庫管理系統等。應用軟體是計算機所應用程式的總稱,主要用於解決一些實際的應用問題。應用軟體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各行業都能用的應用軟體;一類按業務、行業的專門應用軟體。

二、評估的原則

計算機軟體評估,一般發生在轉讓、出售及作價入股之時。其評估的原則是計算機軟體評估行為的規範,必須遵循下列原則:

1、獨立性原則。指評估工作應排除各方面和各種形式的干預獨立地進行。評估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恪守評估的行業紀律和職業道德,不與被評估企業(個人)發生評估正常收費以外的任何經濟利害關係,依據國家制定的法規和可靠的資料資料,作出完全獨立的評定。

2、客觀性原則。指評估者應具有公正、客觀的態度和方法,評估結果有充分的事實為依據。評估過程中的預測、推算和邏輯運算等只有建立在市場和現實的基礎上,才有意義。

3、科學性原則。指在評估過程中,必須根據特定的目的,選用適用的標準和科學的方法,制定科學的'評估方案。

4、替代性原則。在評估作價時,如果同一資產或同種資產在評估基準日有多種可能實現的實際存在的價格或價格標準,則應選用最低的一種,因為在同時存在幾種效能相同資產時,最低價格的資產需求量最大。

5、預期性原則。指在評估過程中,資產的價值可以不按過去的生產成本或銷售價格決定而是以對未來收益的期望值決定。

三、軟體價值評估的因素

由於計算機軟體成本具有明顯的不完整性和弱對應性,給企業帶來的經濟效益也可能受各種因素的影響而具有明顯的不確定性,這給軟體評估帶來許多困難。在進行評估時,必須考慮如下因素:

(1)系統太小。主要指可執行程式或機器語言指令的位元組數、高階語言語句的行數、新編寫指令的百分比、系統資料儲存量和文體數目等。

(2)系統複雜性。主要是指系統和介面的複雜度、系統的獨特性、硬體與軟體的介面和程式結構等。

(3)程式型別。主要是指應用程式的形式(商用或非商用),程式所處理的技術問題型別等。

(4)軟體對支援條件和執行環境的要求。主要是指計算機系統的速度及記憶體、外存容量,支援開發的軟體工具和軟體環境等。

(5)軟體的有效收益或經濟壽命期。

(6)軟體的維護成本和升級能力。

(7)市場競爭狀況。

四、軟體評估的技術分析

計算機軟體評估時,對於專用軟體以及雖屬於通用軟體但尚未投入生產、銷售的,一般採用重置成本法;而對於已經生產並投放市場的財務軟體、人事等通用軟體,資料庫軟體,以及對資訊企業的價值評估,則採用收益現值法;對於有同類軟體的市場價格可做評估參考時,可採用現行市價法。

重置成本法:指按被評估資產的現時完全重置成本減去損耗或貶值來確定被評估資產的價格。其基本公式為:評估價值=重置全價-貶值;(或)=重置全價×成新率。

對於公式中的軟體重置全價可按開發成本要素、開發過程成本或語句行數來進行估算。

(1)按開發成本要素進行評估。其計算公式如下:

重置全價=∑(實耗材料量×現時價格)+∑(實耗工時×現行工時費用)+∑(原勞務消耗量×現時收費標準)

(2)按開發過程成本進行評估。這種方法是把軟體開發分為系統分析、系統設計、程式設計和軟體測試四個階段,按每個階段的工作量(人/月)和每個工作量的成本來計算各階段成本,從而加總求得整個開發過程的總成本。估算步驟為:第一步:將系統軟體按所完成的不同功能進行分解,每個功能軟體的開發都要經歷上述四個階段;第二步:確定每個功能、每個階段的工作量(人/月);第三步:確定每個階段的工作量成本(元/月)。一般而言,高階技術人員參與的成本較高,初級技術人員參與的成本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