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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銷售案例分析

網路銷售案例分析

網路銷售,就是透過網際網路把產品進行銷售,實質就是以網際網路為工具進行銷售。小編整理的網路銷售案例,供參考!

案例一

“神奇”的土豆粉

近期,江楊市場接到投訴,投訴者聲稱發現江楊市場某經營戶在某電商網站上銷售的土豆粉存在誇大宣傳的嫌疑。營運部在獲悉相關情況後,立刻對該戶網路銷售行為進行調查,發現了該經營者所銷售土豆粉的廣告宣傳語存在問題。

(廣告語:土豆粉富含各種營養物質,其中還含有一種“軟骨素”的營養成分,能大大增強骨細胞的火星,具有添骨髓,增血液,減緩衰老,延年益壽,強身美容,健脾補胃,增強記憶的保健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條規定:食品廣告的內容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食品生產經營者對食品廣告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廣告法》第十七條規定: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並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

很明顯,該經營者在電商網站上所銷售“土豆粉”的廣告,違法了上述法律。而《廣告法》規定,在廣告中涉及疾病治療功能,以及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釋出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並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准檔案、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

案例二

分裝的白砂糖

某日,江楊市場接到舉報,舉報人聲稱某經營者在網路上銷售的白砂糖涉嫌違規分裝銷售,即所謂的“大包裝翻小包裝”。接到資訊後,營運部立即開展調查。

經調查發現,該經營者將原裝的大包白砂糖,分裝成500克一包的小包裝在網路上進行銷售。該行為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

首先,根據《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和相關細則,食品分裝是一種食品生產的形式,必須取得許可方能進行。該經營者只有食品經營許可,無食品生產許可,不能開展食品生產加工,而分裝食用糖,很明顯屬於生產加工範疇。同時,國家對於食用糖的生產和分裝有著較為嚴格的規定,需符合《糖生產許可審查細則》的生產加工企業,才能夠獲得糖類的生產加工許可。其次,即便該經營戶取得了生產加工資質,其分裝的白砂糖也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標準GB7718關於食品標籤的規定,每件獨立包裝的食品標識應當分別標註。因此,對於最小包裝沒有按照要求標註有關資訊的,屬違規行為。

案例三

打折的水產品

上週,某市民向江楊市場投訴,有經營者在網路上銷售的水產品存在“價格欺詐”行為。接到投訴後,營運部立刻對相關經營戶的網路銷售行為開展調查。

經調查,該經營戶在網路上銷售的蝦仁標註價格為82.8元,而在銷售價格後面又標識了原價92元。該行為應如何界定呢?什麼樣的行為才構成價格欺詐呢?

根據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發布的《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第七條第一項規定,經營者收購、銷售商品,採取虛構原價,虛構降價原因,虛假優惠折價,謊稱降價或者將要提價,誘騙他人購買的,屬於價格欺詐行為。而根據國家發改委《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有關條款解釋的通知,《規定》第七條第一項所稱“虛構原價”,是指經營者在促銷活動中,標示的原價屬於虛假、捏造,並不存在或者從未有過交易記錄。所稱“虛假優惠折價”,是指經營者在促銷活動中,標示的打折前價格或者透過實際成交價及折扣幅度計算出的打折前價格高於原價。

前款所稱“原價”是指經營者在本次促銷活動前七日內在本交易場所成交,有交易票據的最低交易價格;如果前七日內沒有交易,以本次促銷活動前最後一次交易價格作為原價。

根據舉報人的舉報內容,網站成交記錄中並無原價92元的成交記錄,而被舉報人在原價未有實際成交的情況下,將原價修改為折扣價,明顯違反了規定,屬於“虛構原價”。

而根據國家發改委頒佈的《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經營者違反價格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透過上述三個案例,我們可以發現,隨著網路電商的發展,傳統的食品批發零售行業都卯足勁將銷售從實體延展到網路,作為批發市場,江楊也不例外。但面對電商紅火發展的大潮,經營者的法律意識、學習意識還只停留在較低的層面,未能與時俱進地對新事物、新環境進行再學習、再適應,經營者面對職業打假人、法律素養較高的採購者時往往會暴露出種種問題,包括食品安全、價格、廣告宣傳等,結果只能被動應對,被人“追著打”,甚至面臨被市場監管部門立案調查、行政處罰的狼狽後果。

下階段,營運部將邀請市場局的專業人員為全市場開展網路電商銷售的經營者進行培訓。透過對經營者開展普法工作,結合網路銷售的特點和典型案例,提升網店銷售的合規率。最重要的是,要讓所有經營者進一步切實履行銷售者主體責任,安全、公平、優質地提供網路銷售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