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頁
  2. 保險

人壽保險理賠流程簡介

人壽保險理賠流程簡介

1、及時聯絡,以書面形式通知壽險公司並提出給付保險金申請。

當被保險人發生疾病、傷亡等保險事故時,應立即通知壽險公司。否則保戶有可能要承擔因遲緩通知而致使壽險公司增加的調查費用。

當被保險人達到領取保險金的年齡時,保戶為了自身利益,當然也應及時向壽險公司提出給付保險金申請。

2、準備好必需的`申請檔案。通常包括:

① 給付申請書;

② 保險單;

③ 最近一次繳費憑證;

④ 相關人員的身份證明;

⑤ 保險合同約定的其他證明檔案(詳見條款)。

3、我國《保險法》對理賠時間作了一定要求。

①壽險公司在收到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的賠償或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後,應當及時作出核定,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保戶達成給付保險金的協議後十日內,履行給付義務。否則,將賠償保戶因此受到的損失。

②壽險公司自收到索賠申請和有關證明、資料之日起六十日內,對其給付保險金數額不能確定的,應當根據已有證明和資料可以確定的最低數額先予支付,在最終確定數額後,再支付相應的差額。

③ 如果壽險合同無效,或有欺詐行為,或發生的保險事故不屬於保險責任,壽險公司就會下達拒賠通知書。

④ 保戶對理賠結果不服或有異議,可透過協商、仲裁或訴訟方式解決。

4、索賠時效。

我國《保險法》規定人壽保險的索賠時效為五年,人壽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保險人請求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5年內不行使而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