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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績效考核

單位績效考核管理及實施辦法

單位績效考核管理及實施辦法

一、總則

為全面瞭解評估各職能部門的工作績效,細化、量化公司員工的工作職責和工作成效,發現優秀人才,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二、考核範圍

總部直屬部門及各職能部門的正式轉正員工,適用本辦法。

三、考核原則

1、公平、公正原則。績效管理結合各崗位職責和貢獻價值,客觀公正的進行評價,避免各種不正當因素的干擾;

2、績效考核以結果為導向,適當關注過程。工作細化、量化考核,使考核結果能切實反應被考核者的實際工作能力和個人綜合素質,全面評價員工的各項工作表現; 3、及時反饋、有效指導的原則。績效考核結果定期及時的反饋給被考核部門和被考核者,幫助部門和個人發揚長處,彌補不足,及時提升和改進工作方式方法和效率; 4、科學獎懲、激勵原則。考核結果與獎懲、報酬、崗位晉升和評優相結合,鼓勵部門提升員工管理和工作創新提升,激勵員工完成本職工作的同時努力提升自己的業務工作能力和水平,完成績效考核目標,使員工瞭解自己的工作表現與取得報酬,待遇的關係,獲得努力向上改善工作的動力。

四、考核目的

1、部門獲得評優的依據,重點在部門協調管理、績效提升和服務質量考核; 2、員工獲得晉升,調配崗位的依據,重點在工作能力及發揮,工作表現考核; 3、確定工資,獎金的依據,重點在工作成績(績效)考核。

五、考核時間

1、公司定期考核,次月1號實施上月部門考評,6號公佈部門考核成績,並進行排名公告,如遇節假日順延。

2、部門考核成績公告3日之內進行員工個人考評,並由其直屬領導進行一對一的績效面談。

六、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主要包括KPI工作績效、工作態度、素質能力。其中考核的核心是KPI工作績效。

(一)部門考核指標包括: 1、總經理評價/主管領導評價;

2、KPI關鍵績效指標考核:由總經理/分管副總於每月25日至月末與部門經理討論確定;

3、月度關鍵工作事項:由總經理/分管領導臨時交辦的月度重要工作; 4、360°評價; (二)職員考核指標包括:

1、業績考核:每月25至月末由部門經理與員工本人討論確定下月度主要業績指標; 2、能力考核: 3、態度考核: 4、紀律考核:

七、考核形式

考核形式有:1、上級評定;2、各職能部門互評。

八、考核指標和方法

(一)考核指標

1、所有考核指標詳見《職能部門月度考核評分表》和《個人月度考核評分表》。 2、職能部門月度考核指標由總經理/副總經理與各部門經理共同制定;員工個人月度考核指標由部門經理與本部門員工共同編制確認。

(二)考核方法

部門考核實行關鍵績效指標考核與360°全面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全面綜合的評定;員工個人實行關鍵績效指標考核及態度行為考核。

部門考評得分=360°考評得分+上級綜合評價+KPI關鍵績效指標得分+月度關鍵工作事項

說明:

1、權重分配:360°考評佔10分,由部門互評得出成績;上級綜合評價佔10分;關鍵考核指標80分(KPI關鍵績效指標70%+月度關鍵工作事項30%);當月若無月度關鍵工作事項,則KPI關鍵績效指標占100%的權重即可。

評分流程:部門總結—人力資源部統計—評審小組—人力資源部存檔;評審小組由副總經理及以上級別人員構成。

2、考核成績實行強制比例、正態分佈。具體比例如下:

3、等級定義及對應標準:

S級:卓越,90(含)—100;全部完成崗位常規要求;大部分指標超過預期的'完成了工作目標。

A級:優秀,80(含)—89;全部完成崗位常規要求;部分指標超過預期完成工作目標。

B級:合格,70(含)—79;大部分完成崗位常規要求,偶有不足;

C級:有待改進,60(含)—69;基本完成崗位常規要求,與工作標準尚有差距。 D級:不合格,60(不含)以下;全部或多數未完成崗位常規要求。

九、考核程式

1、人力資源部根據工作計劃,發出部門和員工考核通知,說明考核目的,物件,方式以及考核進度安排。

2、被考核部門進行自我總結,各級主管和相關部門,準備考評意見。

3、各參與考核的部門和人員依考核辦法使用考評標準量化打分,填寫考核表,進行分值評定。

4、由人力資源部統計出考評物件的總分,並將考核結果公佈給各被考核物件。有疑議者可向主管領導進行申訴,無主管領導的可直接向人力資源部申訴。不透過人力資源部直接找相關部門申訴的,一經發現取消該部門當月評比資格。

5、最終確定無疑議後由人力資源部公示。

十、考核結果及效力

1、考核結果一般情況要向本人公開,並留存於員工檔案。

2、當月請假累計達到10天(包含以上)不參與當月的績效考核(包含年假、事假、病假、調休等所有休假);

3、當月有曠工記錄者,取消當月績效參評資格; 4、當月離職人員取消當月績效考核參評資格; 5、異動人員考評:

a、崗位異動:當月15號前(包含15號)參與異動後的部門績效考核;15號後的異動將參與異動前的部門績效考核;

b、職位晉升/降職:當月15號(包含15號)享受調整後的級別績效考核待遇,15號之後的調整將享受調整前的級別績效考核待遇。

6、考核結果具有的效力:

a、決定員工職位升降的主要依據;

b、與員工工資獎金掛鉤;

c、與福利(住房,培訓,休假)等待遇相關; d、決定對員工的解聘。

十一、申訴流程

1、考核結果公示兩天內為考核成績申訴期,若對考核成績有疑慮可向部門主管領導申訴調解;

2、經部門主管領導同意申訴的事項可填寫《職能部門績效考核成績申訴表》; 3、申訴結果為“申訴成功”和“申訴不成功”。對於申訴成功的事項人力資源部將糾正此次績效考核評價得分,取消不合理的扣分專案;因績效考核以自省為主,考核為輔,故若對於不滿考核結果而提出申訴不成功者,將會扣分加倍,以提醒申訴者要對自己管轄的工作提高責任心和效率。

十二、獎金髮放

十三、附則

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解釋、修改,經公司審批通過後頒佈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