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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簽訂(補籤)注意事項是什麼

勞動合同簽訂(補籤)注意事項是什麼

1、簽訂《勞動合同》前,公司要全面審查員工法律主體資格(是否具備民事行為能力和勞動能力,是否身體健康,是否達到法定就業年齡,是否與其他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存在勞動事實或已籤合同,儘可能提供由上單位出具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證明。一個勞動者只能與一個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確認一個勞動關係),違法犯罪記錄,存在競業限制和競業禁止,學歷、資格、工作經驗是否屬實等),瞭解員工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員工應當如實說明。簽訂合同前,公司將如實履行告知義務:告知員工工作內容(崗位職責)、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員工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

籤合同前員工需準備:身份證原件和2份影印件,在1份影印件內註明“影印件與原件一致,由本人提供,如有虛假,願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字樣。原件驗證用後退還。

2、公司與員工(下稱雙方)在簽訂合同前,應認真閱讀合同內容。雙方的情況如實填寫,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是解決雙方勞動爭議的依據。 計劃:員工看閱,協商溝通時間: 年 月 日前;

簽訂合同時間: 年 月 日前全部簽訂完畢。

3、合同期限:(1)入職超過3年的,籤6年固定期合同,試用期6個月。 (2)入職不滿3年的,從入職日期算起籤3年固定期合同,試用期6個月。(勞動合同期限規定: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4、崗位和工作時間:按公司規定。

5、合同工資:公司將據實際情況和個稅避稅等方案,按合同工作時間等內容重新擬定勞動報酬分配,將按崗位和相關規定設定基本工資(保底)並拆分成崗位工資、加班工資等多個部分,並重做工資條格式,但各實際崗位內部薪酬仍延續前期數值保持不變,每月領取工資時籤2份工資條(市場慣例之一)。

6、社會保險:按規定。

7、面籤勞動合同先管理人員後普工,最後統一加蓋公司公章+法人簽字,涉及多頁的,需加蓋騎縫章。員工本人應簽字或蓋章加按手印,其他人不得代為簽字。

勞動合同一式兩份,一份交給員工自行保管,並簽收《勞動合同簽收備案表》;另一份公司歸檔。解除合同前,公司書面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終止合同後,公司開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係)證明》給員工。

8、新員工入職勞動合同的簽訂:入職前提供入職體檢報告,轉正前簽訂合同,試用人員是否勝任本崗位需在轉正前核定。試用期雙方可隨時解除勞動關係,勞動合同簽訂後,雙方各項權利和義務受法律保障,否則追究相關用人部門負責人責任。

9、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如臨時工等)訂立口頭協議,報人事部備案,不訂書面合同。也可訂立書面合同。

10、健康體檢:簽訂前最好組織全體人員健康體檢,預防各類公司保險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