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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教育活動觀察記錄怎麼寫

幼兒教育活動觀察記錄怎麼寫

觀察是一切科學研究最基本的手段,但是有效的觀察並不僅限於會看――按照什麼樣的結構、角度和方式去看,還要求有客觀、有效、規範的記錄和記錄工具。幼兒教育活動觀察記錄怎麼寫的呢,我們來看看下文。

一、觀察記錄的性質和意義

就教師區域性的行為而言,有些觀察顯然是不需要做記錄的――如果教師的觀察是為了眼下的判斷和即刻要採取的教學行動的話。而就教師全部的教學行為而言,從有意識的程度來排列,則是從無觀察的教學行為、以觀察為基礎但無記錄的教學行為,最後到以有記錄的觀察乃至以系統的長期觀察記錄為基礎的教學行為。

所以,從這個序列上來看,要建立教學活動的規範和科學的充分依據,僅僅知道要觀察、觀察什麼和如何觀察,是遠遠不夠的。沒有合適的記錄工具的觀察,就像沒有反思和計劃的教學一樣,很難保證有切實的進步。

(一)觀察記錄是一種有目的的行為

記錄可以有多方面和多層次的目的。其最基本的目的,在於它是觀察的一個輔助環節,是觀察的一個因素或後期的延續。因此,常見的情況是,要觀察什麼,就要記什麼。當然,從記錄的過程中產生新的觀察目的,也是很可能的。

但這只是朝前看的目的,記錄還有一個朝後看的目的,這就是,記錄是為了給教師的自我管理和反思成長提供反饋。從功能上來看,它作為觀察和反饋之間的中間環節而存在。教師的全部記錄文字可以儲存在一個特別的地方,但是記錄內容本身是沒有任何獨立性的。如果一種行為和現象被記錄下來之後,這些記錄不在當時和以後得到利用、分析、整理,並從中獲得有關啟示,那麼之前的記錄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但是,由於記錄本身的特點,是形成物質的、靜止的檔案,不是稍縱即逝的場景和觀念,也不是某種用於一次性消耗的物品,所以它可以被重複利用,當然也就可以跳出單純的教學流程之外,被派作別的用途,比如用於研究,用來和家長交流或進行彙報,用於同事之間的討論,以及各種評價或評比活動。

(二)觀察記錄是一種有計劃的行為

當我們說教育是一種有計劃的行為的時候,並不排除偶然的、生成的和突發的情況。但是我們現在也已經知道,生成的靈活性,並不完全是計劃性的例外,反而是要以一定的計劃為基礎、為根據的,或者有時候是作為計劃的補充。同樣道理,當我們說觀察記錄是一種有計劃的行為時,並不排除少數情況下臨時偶發的、或者某些一次性的記錄,並且有些不成熟的計劃是很容易發生變化的。

觀察記錄的計劃性在於它需要有一定時間安排和方式程序等方面的規劃,其中包括記錄的規模、頻率、時間段、總時間長度、輔助工具(包括表格和各種機器裝置)的設計與使用、儲存與整理,等等。

(三)觀察記錄是一種有豐富意義的行為

有規律的記錄和良好的記錄工具,不但本身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而且能夠產生許多附帶的、有時候是不期而至的效益:

1、書面的記錄比大腦的記憶,在客觀性和真實性上更有保證,更不容易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消退。

2、書面的記錄可以進一步加深大腦的記憶。

3、記錄是對現象進行重新整理、在意識中進行澄清和思考的過程。對於教師的記錄而言,這個思考的過程具有多方面的重大意義:其一,可以增進和加深教師對於幼兒當前各方面的發展情況的瞭解,把握他們的興趣、交往和人際關係情況、所面臨的問題和各種生長中的能力;其二,可以發現課程生成的來源,或者滲透某些教育教學內容;其三,按照一定的規範和要求進行的記錄,本身內含著教師對於其教學行為的反思過程和對於師生互動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的理解過程,幫助教師清理有關目的是否明確、手段和目的是否符合、什麼地方還需要改進、幼兒的反應是否合乎教育教學的預期、為何幼兒會有這樣的反應等等問題。

4、記錄還可以幫助教師。思考一個目前沒有引起大多注意的一個問題:教育過程中的許多現象、教育環境中的許多材料缺乏合適的命名。這是因為具體的進行中的教育教學過程是缺乏反思的,是行動性和場景性的,所以它要麼不需要概念,要麼由於實物和場景的幫助,不需要準確的或事先得到公認的概念、然而記錄則不然,它是反思性的,是脫離具體行動和場景的,而且是用規範化的.書面語言來進行的活動,所以有關現象和實物的命名問題,就成為了現實的不方便,進而在反思中直接成為了教師把握的物件。

5、記錄對於觀察行為的反作用:它規範、便利教師的觀察,使觀察成為教師的習慣,保證有效省時,它也使得教師在以後觀察的時候更有方向性。

6、長期記錄的積累,可以產生多方面的效益:在總體上了解資源的使用情況,瞭解幼兒的興趣和在某些方面的發展水平,瞭解幼兒之間的個別差異;在區域性上了解個別幼兒的現象背後的原因,瞭解其發展的歷程,瞭解某些材料發揮作用的規律、原理。

7、持續的、有方向的記錄,可以檢驗教師的某些假設、措施的效用如何,是否需要以及如何進行調整。

8、它對於教研活動、教師之間的合作交流以及家園資訊之間的溝通等等,起到媒介作用。

9、它是教師個人的檔案庫的重要部分,是其日後進行自我反思和專業提升的歷史基礎。

二、觀察記錄的分類和範疇

從不同的角度,可以將觀察記錄分為不同的種類。

(一) 根據記錄的結構性(也對應著觀察的結構性)劃分:

1、開放的日記式或軼事性記錄。

該記錄方式在區域性觀察、隨機觀察中經常使用,類似於日記或記敘文。這種記錄常常是一種個案研究,或是對某一個特定問題的思考;它追求“質”,而不保證“量”;它常常沒有預先的結構,不對情境作人為的分解,而是儘可能地從某一個角度,保持情境、物件的真實和完整。寫作要求:對於特定事件的記錄,無論以事後或現場的方式進行,都應當儘可能包括以下要素。

(1)原始記錄

特定事件的記錄並不完全排除觀察者的感受、評論和其它主觀的意見,但是第一步的工作,則必須要保留一個事件的原始記錄,而且該原始記錄應當儘可能是客觀的、具體的、直接引用的。記錄者在原始事件中不應當追求可以理解的完整性,不應當對行為者的動機、目的、感受妄加揣測,而只應當追求可以直觀的完整性,即知覺到的過程與事件。

原始記錄不描述內在的心理事件,而只描述“能夠被充分定義為外顯的、可以觀察到的、可以從物理上確定的行為”(參巴馬林諾夫斯基《科學的文化理論》,第43頁),這些被描述的行為都應當能夠得到操作性的定義,應當容易標識,在適當的情況下可以作為量化工作的前期準備。

(2)記錄者的觀點和理解

教師在教學過程中的研究不以研究自身為目的,不以發現為滿足,而是為了實用,為了指導和教學;它不是在工作之外來研究工作,而是邊工作邊研究,將研究變成工作的一個流程、一個步驟,使研究附屬或內化到工作之中。這樣,教師一切的觀察工作,收集資訊的工作,都不能離開她的理解和判斷。

純研究的要求和純工作的要求之間的矛盾問題,需要有一個調諧的但又不是平庸化的處理。我們的基本原則是,首先要保證每一方的獨立性,明確各自的要求和條件,然後要以研究的過程與結果服從於工作的需要。也就是說,我們的目的是主觀性和價值追求,但是我們將客觀性和規律性放在出發點的位置。這是我們從事一切教育實踐工作、管理工作和研究工作的一個普遍的準則。因此我們具體的處理原則和措施是:

第一,只有完成了原始記錄之後,觀察者的判斷、推理和感受才可以以某種形式“附加”在原始記錄之上,如加括號、旁註,或者結尾的點評分析等等,但不是不加區分地“滲透”、混合在其中。

第二,一個已經完成的教育過程或現象的“質”的記錄文字,不能缺少記錄者的判斷、推論、反思、理解、印象、感受等主觀的成分,因為記錄者不是一個無關的研究者,而是對眼前的場景、現象負有責任的、對一些現象事件帶著實用的關心的內部成員。而上述主觀成分,是記錄者對此負責和關心的具體表現,也是完全合理的表現。

第三,大量的觀察記錄不僅反映教師出於觀察目的而進行的活動,更要突出教師自己的行為本身。而對於自身行為的記錄,記錄者完全可以如實地反映自己當時的感受、動機,當然有時候也要用旁註或括號的方式,但是在性質上就不再是對別人的心理過程的推論了。一個人在情境中現場意識到的意念、情緒,理應同別人的行為一樣,都屬於可以觀察到的、留有痕跡的,因而是對於自身具有同等客觀性的因素。

(3)完整的過程和場景

這主要指經過整理的、或是事後回憶的記錄,對於現場記錄則不可能作此要求。這不僅因為時間的緣故,主要是因為現場記錄要求最大的客觀性、直接性和豐富性,這些要求和完整性都是有衝突的。

事件的記錄有兩個側重點,一個重在現象,一個重在人的行為。反映人的記錄,著重在揭示人的行為的背景、動機、目的、過程、結果、反饋以及其中的種種影響因素,如記錄一個幼兒的個案。反映現象及其規律的記錄,則著重在反映事情的來龍去脈,如記錄一件事情的討論和處理。由此可見,不論何種記錄,都要求是完整的,反映全過程的,交代背景、影響因素和後果的。它必須有某種連續性。

所以,事件的記錄,常常不是孤立的某一次的行為及其記錄,而是或者在數量上有橫向比較的,或者在時間上有縱向積累的。因為單純按照一次時間來取樣,很難保證行為的完整性,不能反映個性,也不能反映規律。

2.表格記錄。

該記錄方式在整體觀察、結構觀察和實驗觀察中經常使用,它根據預先設計好的表格對場景中的內容進行反應和判斷。

表格記錄根據觀察的目的、時間的跨度和長度,可以區分為以下三種:

(1)常規性、長期性和連續性記錄表格。

該表格常用於分方面記錄個案幼兒的發展情況、園務制度和班級規範等成文條款的執行情況、各個環節活動的整體概況、幼兒園各部門的一般活動情況等等,也就是日常進行的、每天都會發生的事情。這種記錄應當進入幼兒園的管理,形成習慣性的制度,並滲透到教師的日常工作中去。

(2)主題(問題)性、階段性和連續性記錄表格。

教師為解決特定的問題,常常需要在採取具體的措施之前進行一定的調查和了解,制定有針對性的計劃、行動方案,檢驗計劃的效果並作出反饋。如果問題比較複雜,涉及各方面的因素較多,難以在短期內獲得最終的決,那麼根據有關的因素和方面設計表格,以進行階段性的、系統連續的記錄,就很有必要。

另外,針對現在佔據主流地位的綜合主題教學和新近興起的專案(方案)教學所暴露出來的問題,為了便於教師在實施開放性教學的同時能夠靈活地、然而又是在一段時間內有保障地落實全面發展的教育目標,為了便於教師自身和管理者根據一定的指標,從客觀效果而不僅僅是活動過程上來評價教師的教學,我們認為,非常有必要針對一些長時間的(可能幾個星期甚至幾個月)專案或主題,由教師和研究者、管理者共同制定一些活動內容、資源狀況以及幼兒發展等方面的表格,以確保教師的靈活性和自發性不會只是完全隨興之所至的發揮,以確保內部和外部評價的客觀性、有效性。

(3)研究性、定期的、間斷進行的記錄表格。

前兩種記錄在時間上都是被動的,即記錄的時刻取決於活動的內容,處於什麼環節、發生怎樣的內容,就進行怎樣的記錄,因而也是隨意的。而這裡的第三種記錄在時間上則是主動的,因為什麼時候進行記錄、記錄多長時間,由觀察者根據他的研究目的而不是根據活動內容來確定,因而它也是不隨意的。前兩種觀察都是連續性觀察,而第三種觀察則是取樣觀察;前兩種觀察都針對一個整體性的情況,而第三種觀察則針對區域性的發展或專門的行為。(參見龐麗娟《嬰兒心理學》,第31頁)

由此可見,一般需要使用固定表格的記錄,不論出於什麼目的、時間多長、是否連續,都不是一次兩次的行為,可以多次使用、具有一定時間跨度的,並且都具有比較嚴格的結構。

顯然,質的記錄和量的記錄、結構的記錄和開放的記錄,是需要互相補充、也可以相互印證的。而且它們之間還存在著相互的轉化:①成熟的或規範化的軼事性或日記式記錄,如上所述,不可能是完全隨機的和任意的,而是有特定的要求,有一些固定的、必須包含的要素,因此它也應當是部分表格化的。只不過這裡的表格不是填空式的和選擇式的小表格,而是簡答式和描述式的大表格。②質的行為記錄可以隨時為量的記錄補充新的專案,或作為量化工作的前期準備;③量的記錄所獲得的資料,可以隨時補充到對於質的記錄的整理中來。

(二)根據觀察的時間劃分:

1、現場記錄

大量的需要和能夠進行瞬間反應的表格式記錄(有些涉及到態度的表格是不需要、也不大可能進行瞬間反應的)、特定事件中的速記,以及一些臨時的感悟和發現,通常都需要甚至必須在現場立刻記錄下來,以免事後的遺忘和混雜。 現場記錄所獲得的完全是第一手的資料,相對而言容易保證區域性和細節的真實性,缺點是無論在什麼情況下,它只能記錄行為(廣義)的片段,以及一些突出的或者有顯著意義的行為,而不可能是全面的、完整的和連續的,尤其不容易注意到一些潛在的、次要的、或場景外部的因素和影響,因為觀察(有時候甚至是參與的觀察)和記錄同時進行,在時間和精力上得不到充分保障。

當然,如果條件允許,有專人進行輔助記錄,或者有錄音和錄影裝置輔助記錄,那麼上述困難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緩解。但是,這些輔助記錄在條件上和適用範圍上是受到很大限制的。專人的限制性顯而易見,而裝置又缺乏靈活性、反應性和理解性。由於上述限制,我們就特別需要下文中的兩點作為補充。

“現場”是一個相對的概念,在有些情況下它並不完全是即時進行的。在時間取樣觀察中,觀察者通常以一定的時間單位來記錄若干可以量化的行為,如在半小時的觀察時間裡,以5分鐘為單位來記錄某一行為出現的數量或者某些行為的發生情況。大量的侵犯行為研究和各種社會性的行為研究都採取這樣的方法。

2、事後回憶記錄

這種方式用於開放的、質的記錄。採用事後回憶記錄通常與如下因素有關:觀察者採取深入的參與式觀察,要求完全捲入當前的事件中去,不能分心做觀察記錄,或者為了避免對物件產生不必要的干擾,不得不採取事後回憶的記錄方式;記錄一個連續而完整的事件;人對於環境的知覺是整體知覺,其間獲得的大量資訊都是本人沒有意識到也不能意識到的,因此,在觀察的過程中,現場沒有意識到,事後卻可能因為某種聯想或觸動而回憶起來,從而可以大大豐富記錄內容的背景和細節。

3、現場和事後相結合

該方法通常用於質的記錄。在當前的社會科學中,在進行個案記錄或深入訪談的時侯,由於基本上不可能在現場記錄完整的事件或行為,但又要保證第一手的、真實的和一些瞬間的資訊,所以研究者經常採取現場記錄和事後記錄相結合的方式。例如觀察者用速記的方式或者藉助錄音和錄影的手段記錄下若干重要的片段,然後進行事後的整理,就可以得到一個完整的記錄。這種情況對於教師的區域性觀察或特定事件的觀察記錄――無論是旁觀的還是參與的――也同樣適用。

該方法類似於社會科學現場研究中的“現場筆記”(《現代社會研究方法》,第349-353頁),其要點如下:

由於記憶資訊的遺忘與時間成正相關,所以儘可能在觀察結束後立刻記錄,或補充現場記錄中遺漏的內容。

以印刷體打字並存檔比手寫更為可取,便於閱讀和傳播。這一點對事後回憶記錄同樣適用。

記錄應至少製作兩份,一份儲存備查,另一份用於隨時可能的修改。這一點,對於寫和打字是同樣適用的,而它實際上也是教師處理一切個人檔案資料的一個基本原則。

事後對現場記錄進行整理時通常要遵循如下步驟:

(1)描述

以客觀、具體描述的方式整理現場草記,將片段的記錄或一張張的表格還原成連續的事件。在整理過程中,很有可能在質的記錄和量的記錄之間,產生互相的補充和印證。

(2)回想

在整理的過程中,很可能會回憶起來在此之前的觀察和記錄中被忽略不計的細節或背景情況。即教師在這次觀察以前曾經看到某種現象,當時未予以充分注意,但是後來整理當前資訊時,由於不再是簡單的知覺和判斷,而是涉及到理解和解釋,所以就容易喚起從前的相關資訊――我們通常所講的原有經驗。這種前後經驗的相反相成的互相影響的機制,是我們理解建構主義的關鍵,也表明觀察及其記錄的連續性的重要性。

(3)分析和推論

觀察者的分析意見和推論,包括事情的原因(動機)、現象的本質、問題的關鍵、意義、影響因素、各種相關關係等等,其中涉及到判斷、歸納和各種假設性的觀點。

(4)印象和感覺

對事件的純粹個人性的印象和感覺,它比起前面的分析推論來,更帶有觀察者的主觀性和模糊性。

(5)進一步的資訊

即在前面觀察和記錄的基礎上,針對暴露出來的傾向和遺留的問題等,作進一步的思考,有待下一次的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