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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級語文期末考試的知識點

關於三年級語文期末考試的知識點

一、表達方式:記敘、描寫、抒情、說明、議論

二、表現手法:象徵、對比、烘托、設定懸念、前後呼應、欲揚先抑、託物言志、借物抒情、聯想、想象、襯托(正襯、反襯)

三、修辭手法:比喻、擬人、誇張、排比、對偶、引用、設問、反問、反覆、互文、對比、借代、反語

四、記敘文六要素:時間、地點、人物、事情的.起因、經過、結果

五、記敘順序:順敘、倒敘、插敘

六、描寫角度:正面描寫、側面描寫

七、描寫人物的方法:語言、動作、神態、心理、外貌

八、描寫景物的角度:視覺、聽覺、味覺、觸覺

九、描寫景物的方法:動靜結合(以動寫靜)、概括與具體相結合、由遠到近(或由近到遠)

十、描寫(或抒情)方式:正面(又叫直接)、反面(又叫間接)

十一、敘述方式:概括敘述、細節描寫

十二、說明順序:時間順序、空間順序、邏輯順序

十三、說明方法:舉例子、列數字、打比方、作比較、下定義、分類別、作詮釋、摹狀貌、引用

十四、小說情節四部分:開端、發展、高潮、結局

十五、小說三要素:人物形象、故事情節、具體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