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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寫作基礎知識講義:公文的格式要素

公文寫作基礎知識講義:公文的格式要素

  公文具有規定的格式,公文要按規定的格式寫作。這樣可以保證公文的完整性、準確性和程式性,並且便於公文的處理,提高辦文的工作效率。

  公文的格式要素一般包括:

  (一)發文機關(版頭)

  發文機關即公文的作者,發文機關應寫機關全稱或規範化的簡稱。同級政府、政府各部門、上級政府部門與下級政府可以聯合行文,各級政府及其部門與同級常委、軍隊、人民團體和行使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公司也可聯合行文。幾個機關聯合行文,應將主辦機關排列在前。

  版頭是發文機關的標記。目前我國使用的公文版頭有以下三種:

  1、由發文機關全稱或規範化簡稱加“檔案”兩字組成,以大字套紅居中,印在檔案首頁上端,俗稱“大版頭”。例如,“浙江省人民政府檔案”、“浙江省人事廳檔案”。

  2、由發文機關全稱或規範化簡稱加圓括號標註文種名稱,俗稱“小版頭”。例如,“浙江省人民政府(通知)”、“××市教育委員會(函)”。

  3、印有發文機關全稱的公函紙,作為版頭。

  至於幾個機關聯合行文的,可用公文主辦機關一家版頭,也可用所有聯合行文機關的版頭。

  (二)公文份號〖HT〗公文份號是同一公文印製若干份時每份的順序編號,位於版頭左上角,用阿拉伯數字標識,用以掌握每份公文的流向。絕密、機密公文應標明份號。

  (三)秘密等級〖HT〗公文的秘密等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種,由發文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及其《實施細則》、中央和國家各部、委、辦、局制訂的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範圍的規定等確定,標註在版頭左上角“公文份號”之下。其具體標識為“★”,“★”前標密級,後標保密期限。沒有標上保密期限的,絕密、機密、秘密分別可按30年、20年、10年認定。

  (四)緊急程度

  緊急程度是指對公文送達和辦理速度的要求。緊急公文分為“特急”、“急”兩種,標註在版頭左上角“秘密等級”下。電報分別標註“特急”、“加急”。

  (五)發文字號〖HT〗發文字號是指發文機關編制的公文代號,簡稱文號。發文字號由發文機關代字、發文年度、發文順序號三部分組成。其中發文年度用六角括號括入。如國務院1998年制發的第12號檔案,發文字號為“國發〔1998〕12號”。發文字號位於版頭與紅線之間的正中處,用公函紙製發的,位於標題右上側。幾個機關聯合發文,一般只標明主辦機關發文字號。

  (六)簽發人簽發人與簽署不同。簽署是某些需要以本機關行政首長名義釋出的公文,由其簽名或加蓋簽名章後才能發出。簽發人則有兩種情況:一是指機關負責人在審定文稿後簽上姓名錶示同意印發;二是報送上級機關的請示、報告,必須註明簽發人。這裡指的是後一種情況,簽發人的姓名署於版頭紅線之上發文字號的右側:“簽發人:×××”。為使公文顯得對稱,發文字號應相應向左移位。重要的或涉及面廣的,必須由正職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副職領導人簽發。

  (七)標題

  公文標題位於版頭下面居中的位置,通常在版頭與標題之間,用一紅線作區別標誌。如一份公文沒有版頭,標題置於公函紙首端機關名稱下的紅線稍下居中位置。

  公文標題由發文機關名稱、公文主題(事由)、文種三部分組成。例如,《國務院關於加強血吸蟲病防治工作的決定》,這裡“國務院”是發文機關;“關於加強血吸蟲病防治工作”是事由;“決定”是文種。事由一般都用介詞“關於”和表達主要內容的片語組成介詞結構。

  擬寫公文標題時,應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1、批轉或轉發公文的標題,一般由批轉或轉發機關名稱、被批轉或轉發的公文標題、文種三部分組成。如《國務院批轉國家土地管理局關於部分地方政府越權批地情況報告的通知》。批轉和轉發公文的標題,應杜絕出現介詞和文種的重疊,如“關於”的“關於”,“通知”的“通知”。同時應注意,除批轉法規性檔案加書名號外,均不對原標題加書名號。

  2、事由應簡明確切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內容。例如,某市人民政府對歷年來制定的規範性檔案進行清理,應予廢止的共有幾十件,發文時如將這些廢止的規範性檔案的標題全部列為事由,顯然不可能,即使僅寫一個,後加“等”字,也嫌過長,但概括為“廢止部分規範性檔案”,就顯得既明確又簡潔。

  3、在擬寫標題時,一定要準確選定和標明文種,不能自造文種。

  4、標題排列要對稱、美觀,除字數較少的'一行字標題外,兩行以上的可排成寶塔形,也可排成長短一致的雙平行形或三平行形。在轉行時,不要把人名、地名、機關名稱等專用名詞乃至詞拆開。

  5、公文標題中除書名號的使用有明確規定外,一般不加標點符號。標題過長或中間需停頓的,可用空格或換行的方式表述。例如:國務院關於依靠科技振興農業

  (八)主送機關

  加強農業科技成果推廣工作的決定

  主送機關是發文機關要求對公文予以辦理或答覆的對方機關。除了直接面向社會發布的公文之外,公文一般均應在正文之前標題左下方頂格書寫主送機關的名稱。

  確定主送機關應注意:

  1、政府各部門應根據本級政府授權和職權規定,方可對下一級人民政府直接行文。

  2、請示的公文,應堅持主送一個機關的原則,不能多頭主送;除特殊情況外,不得越級請示。受雙重領導的機關向上請示,應根據內容寫明主送機關和抄送機關,由主送機關負責答覆。除領導直接交辦的事項外,請示不得直接送領導者個人。

  3、批覆下級請示,只能主送原請示機關(單位),對相關機關(單位),用抄送。

  4、普發公文,主送機關應寫規範化統稱,如××省人民政府普發文件,主送機關寫為“各市、縣人民政府,各地區行政公署,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九)正文

  正文是公文的主體,是反映公文具體內容的部分。正文緊接主送機關之後,提行空兩格書寫。(寫法見後)

  (十)附件

  附件是根據正文的需要附加的公文或材料,用以對正文作補充說明或提供參考資料。附件附於正文之後。

  (十一)印章

  印章是機關權力的象徵。公文加印,是制文機關確認公文效力的憑證。印章蓋於公文右下端落款處,上不壓正文,下要騎年蓋月。印章要清楚、端正。聯合上報的非法規類公文,由主報機關加蓋印章,但在首頁要註明會籤機關的簽發人姓名。聯合下發的公文,都應加蓋印章。以行政首長名義行文的公文,前具職務,後蓋簽名章。黨的檔案,有特定版頭的普發性檔案不加蓋發文機關印章。這是與國家行政機關公文的一大不同。

  (十二)成文時間

  一般就是公文的簽發日期,標註於正文右下方。聯合行文的成文時間,以最後簽發機關領導人的簽發時間為準。會議討論透過的公文,應以會議透過的日期為準,並寫上會議名稱及屆次,以圓括號括入,標註於公文標題之下。

  (十三)附註〖HT〗附註用以說明在公文其它區域不便說明的各種事項。如需要加以解釋的名詞術語,或用於表示公文的閱讀範圍、使用方法等內容,標註於落款下另起一行空兩格位置。其中閱讀範圍是對閱讀物件的規定,還應用六角括號括入,如〔發至省軍級〕、〔發至縣團級〕等。

  (十四)主題詞〖HT〗主題詞是由對這一公文內容所述及的主題用規範的詞加文種組成,以便日後按公文的主題和文種進行檢索。制訂公文主題詞表,是為準確選用表中的詞目提供方便,防止隨意性。上報的公文,應標註上級機關公文主題詞表中所規定的主題詞。一件公文的主題詞至少用兩個,一般不超過七個。例如,《國務院關於深入開展企業扭虧增盈工作的通知》這一公文,主題詞就有“企業”、“經營”、“效益”、“通知”四個。從這裡也可歸納出,主題詞必須正確無誤地反映出公文的內容特徵和歸屬類別,要有層次性,並且不要與標題混同。

  (十五)抄送機關

  民工抄送機關是指雖然不主辦,但應該瞭解這件公文內容的有關機關。抄送機關名稱應寫在“主題詞”後公文尾部的兩條等長平行細實線內。

  (十六)印發機關和時間

  印發機關,為發文機關的辦公部門;印發時間,一般為印刷時間,放在抄送機關細實線下。

  以上的公文格式要素在一份公文中要根據規定,合理安排,以示公文的嚴肅性。隨著辦公自動化的逐步實現,格式要素和編排更為嚴格規範,同時還將新增一些格式構成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