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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殖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養殖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通用9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養殖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通用9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養殖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

  養殖場在公司領導與管理指導下,負責具體工作的實施,實行個人負責制,賦予一定的權力,承擔相應的責任,權責統一。

  1、養殖場人員實行個人負責制,賦予權力,承擔責任。

  2、養殖場主管負責場部對全體員工和日常事務的管理制度,對公司負責,及時彙報養殖場情況。

  3、各崗位員工堅守崗位職責,做好本質工作,不得擅自離崗。

  4、做好養殖場的安全防盜措施和工作。

  5、晚上輪班,看護好場部的雞和其他物品。

  6、做好每日考勤登記,不得作假或叫同事幫填寫。

  7、分工與協作統一,在一個合作團隊下,開展各自的工作。

  8、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監督員的職責

  1、遵守檢驗檢疫有關法律和規定,誠實守信,忠實履行職責。

  2、負責養殖場生產、衛生防疫、藥物、有機飼料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實施。

  3、負責對養殖用藥品、有機飼料的採購的稽核以及技術員開具的處方單進行稽核符合要求方可簽字發藥。

  4、監管養殖場藥物的使用,確保不使用禁用藥,並嚴格遵守停藥期。

  5、應積極配合檢驗檢疫人員和公司實施日常監管和抽樣。

  6、如實填寫各項記錄,保證各項記錄符合公司和其他管理和檢驗檢疫機構的要求。

  7、監督員必須持證上崗。

  8、發現重要疫病和事項,及時報告公司和檢驗檢疫部門。

  技術員的職責

  1、技術員負責病蟲防治、監督員負責藥品發放和疫情彙報。

  2、依各個季節不同病害,採取本場實際情況採取主動積極的措施進行防護。

  3、技術員應根據病蟲害發生情況開出當日處方用藥,監督員根據當日處方用藥與配藥一起準備藥品,監督員應準備好藥品交付當日班長,並按當日處方使用方法和劑量全程監督施藥。

  4、技術員應每日觀察害蟲發生及雞的生長情況,對雞病蟲害應做到早預防、早發現、早治療。對異常雞和死雞要進行鏡檢以確定病蟲害,遇到無法確定的情況應當日彙報給公司,公司請權威部門予以確定,並把確定的情況及時告訴技術員。

  5、如發生重要疫病及重要事項時,應及時做好隔離措施。

  6、監督員應監督技術員的病蟲害發現情況,同時應將重要疫病及重要事項報告公司及檢驗檢疫區域性門。採購員管理制度

  1、採購員採購藥品物品,必須喲地方簽字,採購單要上交一份到公司財務辦公室存檔備案。

  2、合理科學管理備用金,不能拿備用金做其他用途使用,更不能拿去做私人事情。

  3、採購藥品、物品及時入庫,辦好相關手續。

  有機料管理制度

  1、有機飼料需來自無農藥全生態的農家生產的玉米、水稻、黃豆等以及有機茶園裡的蚯蚓等天然蟲子。

  2、有機飼料中不得新增國家禁止使用的藥物或新增劑。

  3、有機飼料進倉應由採購人員與倉庫管理員當面交接,並填寫入庫單,倉管員還必須清點進倉有機飼料數量及質量。

  4、倉管員應保持有倉庫的衛生。庫內禁止放置任何藥品和有害物質,有機飼料必須隔牆離地分品種存放。

  5、建立有機飼料進出倉庫記錄,詳細記錄每天進出倉情況。

  養殖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2

  一、規模養殖場應嚴格按照動物無害化處理。

  二、病死或因死因不明的畜(禽)的無害化處理應在動物防疫監督機構的監督下進行。

  三、無害化措施以儘量減少損失,保護環境不汙染空氣、土地和水源為原則。

  四、無害化處理的方式一般為高溫、深埋和銷燬。

  五、採取深埋的無害化處理場所應當在感染的飼養場內或附近,遠離居民區、水源、洩洪區和交通要道。

  六、對汙染的飼料排洩物和汙染物品,也應噴灑消毒劑後將屍體共同深埋。

  七、無法採取深埋方法處理時,採用焚燒處理,焚燒應符合環境要求。

  養殖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3

  一、養殖單位(個人)負責動物疫情報告的法定義務。

  二、當動物發生類似傳染病時養殖負責人或獸醫人員應立即向動物防疫站報告,當地動物防疫站立即向縣動物防疫監督管理站報告。

  三、報告內容:

  ⑴動物發病時間和地點;

  ⑵發病動物種類數量、同群動物數量、免疫情況、死亡數量、臨床症狀、病理變化、診斷情況;

  ⑶已採取的控制措施;

  ⑷疫情報告的單位,負責人、報告人及聯絡方式。

  四、報告方式:書面報告或電話報告,緊急情況時應電話報告。

  五、採取的`措施:

  ⑴將可疑傳染病病畜禽隔離;

  ⑵對病畜進出的地方和汙染的環境、用具進行消毒;

  ⑶病死畜禽不得銷售和食用。

  ⑷禁止畜禽進出養殖場。

  ⑸限制人員流動。

  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瞞報、謊報、遲報、漏報動物疫情,不得授意他人瞞報、謊報、遲報動物疫情,不得阻止他人報告動物疫情。

  養殖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4

  一、種公豬應單圈飼養,佔地8-10平方米。

  二、每天飼餵3次,24人供應清潔飲水,日糧營養需平衡,喂量要適宜。

  三、每天必須完成喂料、清掃圈舍、刷拭豬體、驅趕運動等日常工作。

  四、每月對公豬舍高壓沖洗消毒一次,每週帶豬消毒一次。

  五、夏天採取降溫,冬季採取保暖措施,使舍內溫度夏季不高於28℃,冬季不低於15℃。

  六、青年公豬配種前,要經過耐心訓練,每次時間不要太長,對成功採精的公豬應進行表揚,在一星期內隔天進行一次採精以鞏固記憶。

  七、青年公豬每週採精一次,成年公豬每週採精2-3次為宜。

  養殖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5

  一、口啼疫

  育肥豬:28-35日齡初免,隔一個月加強免疫,以後每4-6個月免疫一次。種豬:種公豬每年免疫2-3次。種母豬空懷期和懷孕前期免疫,每年2-3次。

  二、豬瘟

  育肥豬:20日齡初免,60日齡加強免疫。種豬:20日齡初免,60日齡加強免疫,以後每4-6個月免疫一次。

  三、高致病性豬藍耳病

  育肥豬:35日齡首免,1月後加強免疫母豬配種前免疫,每年2次。公豬每年接種2次。

  四、其它免疫病種

  育肥豬:丹、肺二聯苗、偽狂犬病苗、豬副寒苗、鏈球菌苗。種公母豬:前述可加細小病毒苗、乙腦苗。

  養殖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6

  一、生活區、辦公室、食堂、宿舍及其周圍環境每月大消毒一次。

  二、週轉區、週轉畜禽舍、及周圍環境每售一批畜禽後大消毒一次。

  三、生產區正門消毒池,每週至少更換池水、池藥2次,保持有效濃度。

  四、車輛進入生產區的車輛必須徹底消毒一次,工作服清洗消毒。

  五、更衣室工作服:更衣室每週消毒一次,工作服清洗時消毒。

  六、生產區環境:生產區道路兩側5米內範圍每週至少消毒2次。

  七、各畜禽舍門口消毒池、盆;每週更換池、盆、水、藥至少2次,保持有效濃度。

  八、人員消毒:進入場區人員必須腳踏消毒池,手洗消毒盆消毒。

  養殖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7

  一、發生傳染性較強的動物疫病時,採取對染疫畜禽全部進行無害化處理辦法。

  二、在發生疑似傳染病時,立即進行全場消毒並進行緊急免疫接種。

  三、診療疾病時採取首輪常規藥治療避免產生抗藥性。

  四、嚴把獸藥採購關、驗收關、建立完整的用藥檔案。

  五、嚴禁使用人用藥、禁用藥及其他對動物及人有害的藥物治療畜禽疾病,嚴禁非常規使用獸藥。

  六、嚴格遵守休藥規定,並按療症用藥。

  養殖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8

  一、豬瘟:後備公豬6月齡或採精前免疫1次,以後每年免疫2次,每半年1次。

  二、口蹄疫:後備公豬6月齡免疫1次,以後每半年1次(濃縮滅活苗)。

  三、乙腦:5-6月齡免疫1次,以後每年4、7月各免疫1次。

  四、豬細小病毒:6-7月齡免疫2次,每次間隔時間為15天,以後每半年免疫1次。

  五、偽狂犬病:6-7月齡免疫1次,以後每半年免疫1次。

  六、藍耳病:配種員2月免疫2次,間隔時間為20天,以後每年免疫2次。

  七、豬鏈球菌病:採精前1月免疫2次,間隔時間為15天,以後每年2次免疫。

  八、豬傳胸、副嗜血桿菌:5-6月齡1次,以後每年免疫2次。

  九、傳染性萎鼻:引進時立即注射,以後每年免疫2次。

  十、衣原體:採精產30天、15天各免疫1次,以後每半年免疫1次(油佐劑滅活苗)。

  十一、豬肺疫:採精前免疫1次,以後每半年免疫1次。豬人工授精實驗室管理制度

  一、實驗室要求整潔、乾淨、衛生,每週徹底清潔一次;

  二、非實驗室工作人員在正常情況下不準進入實驗室,採精員也不準進入實驗室;

  三、所有儀器裝置應在仔細閱讀說明書後,由專人按操作規程使用和維護保養;特別是高壓蒸氣滅菌器,超聲波洗淨器,雙蒸水器使用時更應注意人身安全;

  四、各種電器裝置應按其要求選擇適應插座,除冰箱、精液儲存箱、恆溫培養箱等外,一般電器要求人走斷電,乾燥箱無人時設定溫度不應高於100℃;

  五、物品、器皿的清洗、消毒方法:所有器皿應以洗潔精或洗衣粉清洗乾淨,再以蒸餾水漂洗,60℃乾燥(玻璃用品乾燥溫度可高於100℃)後,以錫紙包紮器皿開口,玻璃器皿180℃1小時進行乾熱滅菌,非耐熱器皿、用具以高壓滅菌器121℃、20分鐘溼熱滅菌;

  六、稀釋液的配製、精液檢查、稀釋、分裝一定按照人工授精操作規程進行;

  七、實驗室儀器裝置保持清潔衛生:實驗室內使用的儀器裝置,如顯微鏡、乾燥箱、水浴鍋、17℃精夜儲存箱、冰箱、37℃恆溫板、電子天平等,必須保持清潔衛生,顯微鏡鏡頭(目鏡和物鏡),應每2周用二甲苯浸泡一次,保持清潔;

  八、採精室與實驗室之間的傳遞口的兩側窗只有在傳遞物品時才能按先後順序開啟使用。

  養殖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9

  產地檢疫申請報告制度

  一、為有效防控動物疫病,維護公共衛生安全,規模養殖場動物在離開養殖場前必須實行產地檢疫申報。

  二、規模養殖的動物在出場2-3天(或當日)應向當地鄉鎮動物防疫站申報動物產地檢疫。

  三、申報檢疫的動物必須強制免疫和佩戴動物標識後,方可申報。

  四、規模養殖場的動物經鄉鎮動物防疫站檢疫人員檢疫合格後方可出場。

  五、運輸動物的車輛裝載前和解除安裝後應清洗消毒,並取得動物運載工具消毒證明。

  六、未經檢疫的動物禁止調離,檢疫不合格的動物實行隔離觀察、治療。

  七、申報場地檢疫數作為專案申報核定出控數額重要依據。

  八、違反上述規定將按《動物防疫》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動物防疫制度

  一、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防重於治”的原則。

  二、按全進或分單元全進全出制飼養管理。

  三、嚴格按規定免疫程式進行免疫。

  四、生產區內禁養其它動物。

  五、堅持自繁自養;必須引種時,按規定的動物防疫程式辦理。

  六、病豬應及時隔離診治或處理。

  七、認真做好免疫、消毒和無害化處理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