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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開具日本留學回國證明

怎麼開具日本留學回國證明

  所需材料如下:

  1、護照影印件;

  2、畢(結)業證書、學位證書、進修或研究證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影印件(日文);

  3、赴日後的簡歷(包括來日時間、學習研究經歷、擬回國時間)

  中國駐日本大使館教育處開具《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的時間:

  每週一和週四的09:00—12:00,14:00—18:00,週二、週三、週五不辦理,日本 留學歸國證明。

  其他總領事館辦理時間,請與該當總領事館聯絡。

  對於遠離東京、確有困難前來教育處辦理者,可將上述材料寄至中國大使館教育處,郵寄辦理大約需要10天時間。為避免出錯,請同時附上寫明回信地址的信封並貼好郵票,並告聯絡電話,以便材料不備時與辦理者取得聯絡。

  * 注:《留學回國人員證明》作為留學經歷的證明,長期有效,每留學一次只開具一份,請妥善保管。由於種種原因回國前未開具者,可將上述三種材料寄給在日本的友人前來教育處補辦。

  又逢留學生畢業回國高峰期,許多中國留學生留美畢業文憑認證已成為回國就業、購買免稅車的一個不可或缺環節,南加州地區的留學生需向中國駐洛杉磯總領館教育組申請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否則回國後可能遇到求職、落戶困難,留學生回國證明《日本 留學歸國證明》。

  辦理留學學歷的認證,需向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合作處申請,該處是目前中國唯一有條件從事學歷評估的機構,從1992年開始對留學人員在國外所獲學歷學位證書進行評估,幫助中國用人單位妥善解決留學人員應享受的相應待遇。

  申請時需要護照、學生簽證、學習成績證明等諸多材料,同時還需中國駐外使(領)館開立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據瞭解,公派或自費出國的留學人員,回國後要求在原戶口所在地恢復戶口的,派出所將憑藉歸國留學人員的出國護照,依據原戶口登出登記直接辦理恢復戶口手續。本文由一起去留學編輯整理,轉載自一起去留學/轉載請保留出處。

  為鼓勵留學人員回國工作,中國多個單位聯合釋出的“關於回國服務的.在外留學人員用現匯購買個人自用國產小汽車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凡在正規大學(學院)註冊學習畢(結)業和進修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留學人員,在其免稅限量和從境外帶進的外匯額度內,可用現匯購買免稅國產小汽車一輛。

  留學回國人員的購車時限有嚴格規定,留學人員學成以後在外停留時間不超過兩年,並自入境之日起一年內可向海關提出購買國產免稅小汽車申請。

  留學回國人員在辦理購車手續時,必須持有效證件向主管地海關提出申請。

  根據車型不同,留學回國人員買免稅車可比市場上直接購買便宜幾千到幾萬元不等。一般而言,所購的車款式愈新,售價愈高,免稅的幅度也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