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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承天寺夜遊詞語解釋

記承天寺夜遊詞語解釋

  記承天寺夜遊詞語解釋有哪些呢?《記承天寺夜遊》全文分三層,第一層是敘景,而第二層是寫景,最後才是轉入議論,抒發心中的感慨。

  註釋

  承天寺:故址在今湖北黃岡縣城南。

  元豐六年:公元1083年。元豐,宋神宗趙頊年號。當時作者因烏臺詩案被貶黃州已經四年。

  解:把繫著的東西解開。

  欲:想要。

  戶:一說指堂屋的門,又一說指窗戶,這裡指門。

  欣然:高興、愉快的樣子。欣,高興,愉快。然,……的樣子。

  行:散步。

  念無與為樂者:想到沒有可以共同遊樂的人。念,考慮,想到。 無與樂者,沒有可以共同遊樂的人。者:……的人。

  遂:於是,就。

  至:到。

  尋:尋找。

  張懷民:作者的朋友。名夢得,字懷民,清河(今河北清河)人。元豐六年也被貶到黃州,寓居承

  天寺。

  寢:睡,臥。

  相與步於中庭:一同走到庭院中,相與,共同,一同。步:散步。中庭,庭院裡。

  庭下如積水空明:意思是月色灑滿庭院,如同積水充滿院落,清澈透明。

  空明:形容水的澄澈。在這裡形容月色如水般澄淨明亮的樣子。

  藻、荇(xìng):均為水生植物,這裡是水草。藻,水草的.總稱。荇,一種多年生水草,葉子像心臟形,面綠背紫,夏季開黃花。

  交橫:交錯縱橫。

  蓋:句首語氣詞,這裡可以譯為“原來是”。

  也:是。

  但少閒人:只是缺少清閒的人。但,只。

  閒:清閒。

  閒人:這裡是指不汲汲於名利而能從容流連光景的人。蘇軾這時被貶為黃州團練副使,這裡是一個有職無權的官,所以他十分清閒,自稱“閒人”。

  耳:語氣詞, 相當於“而已”意思是“罷了”。

  文章結構

  第一部分(第一自然段):首句點明夜遊的起因與時間,為美好的月色而心動,遂起夜遊之意。

  第二部分(第二自然段):運用比喻的方法描繪庭院月色。

  第三部分(第三自然段):兩個反問句令人深思。作者抒發面對月光發生的感觸。

  一詞多義

  與:相與步於中庭。(跟,向。介詞) 念無與樂者。(和,連詞。)

  遂:遂至承天寺。(於是) 意將遂入以攻其後也。(打洞)《狼》

  蓋:蓋竹柏影也。(原來) 乃悟前狼假寐,蓋以誘敵。(原來是)《狼》

  至:遂至承天寺。 (到) 寡助之至。 (極點)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尋:尋張懷民。(尋找) 未果,尋病終。(不久)《桃花源記》

  欲:解衣欲睡。 (將要) 欲窮其林。 (想 《桃花源記》

  古今異義

  但少閒人如吾兩人者耳。

  但:

  古義:只是;今義:但是,錶轉折關係的連詞

  耳:

  古義:助詞,表示限制語氣,相當於“ 而已”“罷了”;今義:名詞,耳朵。

  閒人:

  古義: 不汲汲於名利而能從容留連於光景之人;今義 與事無關的人

  月色入戶

  戶:

  古義:多指門;今義:窗戶、人家

  念無與為樂者

  念:

  古義:想到;今義:紀念,思念 ,讀

  蓋

  古義:原來是,表推測原因;今義:器物上有遮蓋作用的東西。

  詞類活用

  步:名詞作動詞,散步。例句:相與步於中庭。

  倒裝句

  相與步於中庭:一起在院子裡散步。(狀語後置)

  但少閒人如吾兩人者耳:只是缺少像我們兩個一樣清閒的人罷了。(定語後置)

  省略句

  解衣欲睡:(我)脫下衣服準備睡覺。(省略主語)

  特殊句子

  主旨句

  何夜無月?何處無竹柏?但少閒人如吾兩人者耳。

  表達出作者孤寂淒涼,無所歸依的心境以及仕途不得志的抑鬱,以及他豁達的人生觀。

  原文

  記承天寺夜遊

  蘇軾

  元豐六年十月十二日夜,解衣欲睡,月色入戶,欣然起行。念無與樂者,遂至承天寺尋張懷民。懷民亦未寢,相與步於中庭。

  庭下如積水空明,水中藻荇交橫,蓋竹柏影也。

  何夜無月?何處無竹柏?但少閒人如吾兩人者耳。

  譯文

  元豐六年十月十二日夜晚,(我)正脫下衣服準備睡覺,(恰好看到)這時月光從門戶射進來,(不由得生出夜遊的興致,於是)高興地起身出門。想到沒有可以共同遊樂的人,就到承天寺尋找張懷民。張懷民也還沒有睡覺,(我倆就)一起在庭院中散步。 庭院中的月光宛如積水那樣清澈透明。水藻、水草縱橫交錯,原來那是庭院裡的竹子和松柏樹枝的影子。哪一個夜晚沒有月亮?哪個地方沒有竹子和柏樹呢?只是缺少像我們兩個這樣清閒的人罷了。

  寫作背景:

  蘇軾的《記承天寺夜遊》是選自《東坡志林》卷一。蘇軾的著名詞還有《江城子密州出獵》,《定風波》等。蘇軾是父親蘇洵的第五個兒子,嘉祐二年(1057)與弟蘇轍同登進士。授大理評事,籤書鳳翔府判官。熙寧二年(1069),父喪守制期滿還朝,為判官告院。與王安石政見不合,反對推行新法,自請外任,出為杭州通判。遷知密州(今山東諸城),移知徐州。元豐二年(1079),罹“烏臺詩案”,責授黃州(今湖北黃岡)團練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籤書公文。哲宗立,高太后臨朝,被複為朝奉郎知登州(今山東蓬萊);4個月後,遷為禮部郎中;任未旬日,除起居舍人,遷中書舍人,又遷翰林學士知制誥,知禮部貢舉。元祐四年(1089)出知杭州,後改知潁州,知揚州、定州。元祐八年(1093)宋哲宗親政,被遠貶惠州(今廣東惠陽),再貶儋州(今海南儋縣)。徽宗即位,遇赦北歸,建中靖國元年(1101)卒於常州(今屬江蘇),年六十六,葬於汝州郟城縣(今河南郟縣)。

  本文寫於宋神宗元豐六年(1083年),當時,作者被貶到黃州已經有四年了。元豐二年七月,歷史上著名的“烏臺詩案”,御史李定等摘出蘇軾的有關新法的詩句,說他以詩訕謗,八月,將他逮捕入獄。經過長時間的審問折磨,差一點被殺。十二月作者獲釋出獄,被貶謫到黃州任團練副使,但不得“籤書公事”,也就是說做著有職無權的閒官。在這種情況下,作者寫了這篇短文,對月夜的景色作了美妙的描繪,真實的記錄了他當時生活的一個片段。也體現了他與張懷民的深厚友誼與對知音甚少的無限感慨。

  作者簡介:

  蘇軾(1037-1101),北宋文學家、書畫家、美食家。字子瞻,號東坡居士。漢族,四川人,葬於潁昌(今河南省平頂山市郟縣)。一生仕途坎坷,學識淵博,天資極高,詩文書畫皆精。其文汪洋恣肆,明白暢達,與歐陽修並稱歐蘇,為“唐宋八大家”之一;詩清新豪健,善用誇張、比喻,藝術表現獨具風格,與黃庭堅並稱蘇黃;詞開豪放一派,對後世有巨大影響,與辛棄疾並稱蘇辛;書法擅長行書、楷書,能自創新意,用筆豐腴跌宕,有天真爛漫之趣,與黃庭堅、米芾、蔡襄並稱宋四家;畫學文同,論畫主張神似,提倡“士人畫”。著有《蘇東坡全集》和《東坡樂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