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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手抄報的內容

法制教育手抄報的內容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中國的法制正在不斷的完善。那麼,法制教育手抄報的內容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編分享的法制教育手抄報的內容,希望能夠幫到大家。

  用法治確保不讓“守規則者遭殃”

  法治社會里好的規則,在庇護面和震懾力上會內含“懲惡勵善”指向性的設計,在執行上也不該讓守規則者遭殃。

  四輛車中,一輛大貨車衝撞紅燈,它旁邊一輛計程車則守規則地停下來了;沒一會,大貨車後面的一輛裝石頭的大卡車也想闖紅燈,結果被右側一輛實道併線的小轎車晃了一下,發生側翻,將出租車壓扁,司機當場遇難。央視日前曝光的一起10月17日晚10時許發生在北京通州的車禍現場,讓很多人直感“心寒”。

  “唯一守規則的計程車司機慘死”,儘管只是個案,可這樣的結局對人們的'心理衝擊,已很難用“震撼”“錐心”等字眼形容。

  這不僅在於,事故中唯一守規則者死於非命、三個壞規則者卻“安然無恙”(等待他們的當然會是法律制裁)的結果,以乍看起來好壞鮮明的結局對比、因果律倒置的現實荒誕,讓很多人難以接受,更在於受害者的“死”宣告了很多事的不可挽回。

  在網上,這則新聞後邊最熱的一則跟帖是:“若規矩不能保護守規矩者,誰還會守規矩”。這是部分人的心聲,但也得看到,這起事故有其偶發性一面,由此推匯出“守規則倒黴,違反規則得利”之類“規律”不合適;而那幾個違章司機也難脫其責,得承擔法律責任裁定之後應擔的那部分責任。

  不過,在規則執行層面,怎麼避免大貨車深夜闖紅燈“必然”之下軋死無辜車主的“偶然”,也是溢位個案中法律責任裁定和事故處理的“社會之問”。

  沒有人願意因不守規則而被撞死,也沒有人願意成為那個守規則卻被撞死的計程車司機。在公共空間裡,正常情況應該是,守規則是所有選擇中風險最低的那一種,規則本身亦為其執行力兜好了底。良序規則,在庇護面和震懾力上本就該內含“懲惡勵善”指向性的設計。

  可現實中,確實有些“不守規則者橫衝直撞,守規則者反而遭殃”的情形,很容易讓人生出“投機者通吃,老實人吃虧”的錯向激勵的觀感。打個比方,廣受詬病的高校教師職級評定重論文輕教學、重課題輕成果等亂象,就易形成負向激勵效應。

  規則不被信奉,便形同虛設。這就需要,良序規則的強制力透過執行上“執規必嚴、違規必究”的剛性得以保證,避免“稻草人”和“破窗效應”。遺憾的是,規則淪為殭屍條規或因罰不當責缺乏震懾力的現象,並不少見。該事故中,四輛車三輛都在違章駕駛,就是對交通規章威嚴的挑釁。

  規則虛設在交通領域尤為突出,無論是大貨車不守交通規則的顯見,還是“中國式過馬路”的屢見不鮮,都是例證。這也是中國車禍發生率、致死率遠高於成熟汽車社會國家的重要原因——《經濟參考報》就曾報道,日本萬車死亡率是0.77,美國是1.77,而我國為6.2。就在10月12日,北京還發生貨車從京哈高速王四營出口強行駛入主路,造成三車連撞、一死一傷事件。這也是對亂象後果的極端化呈現。

  套用凱爾泰斯的話來說:人們往往只驚愕於慘劇之“慘”,而忽略了慘劇發生的輕易。對規則制定與執行者來說,不讓規則留下放任慘劇輕易發生的豁口,尤為重要。比如對大卡車無牌無證、肆意闖紅燈現象,可考慮以聯勤聯動加強巡查夜檢,儘早實現露頭即打式治理。

  不讓守規則者遭殃,是法治應有的內蘊規則,它攸關公平正義,也必須用規則不打折扣式執行去捍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