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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貨物買賣合同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14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中外貨物買賣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 篇1

  合同號: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_____電報: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買方和賣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買賣下述商品:

  第一條: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

  第二條:合同總值

  第三條: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第四條:裝運港

  第五條:目的港

  第六條:裝運期

  分運:

  轉運:

  第七條: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溼,防震,防鏽,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築工地。任何由於包裝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嘜頭

  賣給方必須用不褪色油漆於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淨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乾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保險

  在CIF條款下:

  由賣方出資按110%發票金額投保。

  在CFR條款下: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付款條件

  (1)買方在裝運期前30天,透過中國銀行開立由買方支付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計該信用證在中國銀行行收到下列單證並核對無誤後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註明“運費已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註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D.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立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術檔案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後即刻發給買方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G.在CIF條款下:

  全套按發票金額110%投保的保險單。

  (2)賣方在裝運後10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檔案(F除外),一份寄給買方,兩份寄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3)中國銀行在收到合同中規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後,在 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百分之 ,金額為 .

  (4)規定買方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5)所有發生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買方承擔,所有發生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裝運條件

  (1)賣方必須在裝運前四十天向買方通知預訂的船名及其運輸路線,供買方確認。

  (2)賣方必須在裝運前二十天通知買方預計發貨時間,合同號,發票金額,發運件數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3)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後四十八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買方通知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船名和啟運日期。

  (4)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須在裝船前50天向買方提供5份詳細包裝圖紙,註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買方安排內陸運輸。

  (5)在CFR條款下:

  如果由於賣方未及時按11條第(3)款執行,以致買方未將貨物及時保險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6)在目的港卸貨和內陸運輸的一切費用由買方承擔。

  第十二條:技術檔案

  (1)下述全套英文技術檔案一份必須隨每批貨物一同包裝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氣/液壓連線圖。

  C.易磨損件的製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配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此外,在簽訂合同60天內,賣方必須向買方或終端使用者掛號航空郵寄本條款(1)中規定的技術檔案。

  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貧款。

  第十三條:保質條款

  賣方必須保證所供貨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藝製造,嶄新,未曾使用,並在各方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賣方。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 篇2

  合同號碼: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中國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賣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買方)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以下兩部分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部分

  一、商品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噸

  三、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價格:本合同各交貨期的具體價格原則上與____________________號合同,同一交貨期有效的價格一致。

  五、交貨期________年

  第1季度__________噸

  第2季度__________噸

  第3季度__________噸

  第4季度__________噸

  上述各季度的裝船月份由買方選定,但應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賣方。

  六、裝船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港。

  七、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港口。

  八、付款條件:買方應於貨物裝船前_______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條①款雙方商定的裝船數量及期限,透過雙方同意的銀行開出以中國化工進出口公司山東省分公司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受益人出具的以開證行為付款人的匯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條所規定的各項單據,自提單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單日在內),由開證行將貨款電匯中國銀行。信用證金額應按雙方商定的交貨數量增開5%。信用證上須證明租船提單可以接受。

  九、單據

  ①賣方在貨物啟運後,應向議付銀行提供下列單據作為議付貨款的依據:

  a.發票四份;

  b.清潔裝船提單正本二份;

  c.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書,重量鑑定證書及產地證明書各一份。

  ②賣方須將上述單據中的清潔裝船提單副本二份,隨船帶交目的港買方

  指定的收貨人。其餘單據副本二份航寄買方。

  十、附註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條款尚未規定的事項,應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條款以及由雙方隨時協商後決定的條款履行

  ②本合同的執行由__________開立信用證。

  ③本合同項下的數量雙方應努力執行,但如買方或賣方在接貨或供貨方面有困難時,雙方對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擔責任。

  ④本合同第一部分以__________兩國文字書就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為證。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一、總則:本部分條款與第一部分條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兩部分。

  二、交貨條件

  ①貨物所有權及風險的轉移,以裝港岸上輸油臂與油輪集輸油管連線點作為分界線,貨物透過該連線點時,由賣方轉移到買方,賣方交貨責任即告終止。

  ②買方所派油輪,禁止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沿海水域排放油類或油性混合物。油輪進港後,應根據港口當局的規定把壓艙汙水排放在處理池內,費用由買方負擔。

  ③買方所派油輪在裝貨港,應遵守當地行政當局所規定的有關油輪作業安全規則。

  甲方:乙方:日期: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 篇3

  訂立合同雙方:

  購貨單位: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 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 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 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 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 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任後十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 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 同意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 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一九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 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 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甲乙 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蓋章)

  地址:____

  開戶銀行:____

  帳號:____

  電話:____

  供貨單位(乙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蓋章)

  地址:____

  開戶銀行:____

  帳號:____

  電話:____

  __年__月__日訂

  買賣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供方:______

  需方:______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 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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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買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賣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買方和賣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原則上,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全面履行: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總值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第四條 裝運港

  第五條 目的港

  第六條 裝運期

  ________分運:

  ________轉運:

  第七條 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陸路運輸,防潮、防溼、防震、防鏽、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築工地。任何由於包裝不善所致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 嘜頭

  賣方必須用不褪色油漆於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淨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乾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 保險

  在cif條款下:

  由賣方出資按110%發票金額投保。

  在cfr條款下: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 付款條件

  1.買方在裝運期前30天,透過________銀行開立由買方支付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計____。該信用證在____ 銀行收到下列單證並核對無誤後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註明"運費已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________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註明每包裝貨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d.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方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術檔案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後即刻發給買方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g.在cif條款下

  1.全套按發票金額110%投保____ 的保險費。

  2.賣方在裝運後10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檔案(f除外)一份寄給買方,兩份寄目的港____________運輸公司。

  3.銀行在收到合同中規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後,在____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_,金額為____ 。

  4.按本合同第15條和18條,規定買方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5.所有發生在買方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____方承擔。所有發生在買方國境外的銀行費用應由____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件

  1.賣方必須在裝運前40天向買方通知預訂的船隻及其運輸路線,供買方確認。

  2.賣方必須在裝運前20天通知買方預計發貨時間、合同號、發票金額、發運件數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3.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後48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買方通知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船名和啟運日期。

  4.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 噸,長 米,寬 米,賣方須在裝船期前50天向買方提供5份詳細包裝圖紙,註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買方安排內陸運輸。

  5.在cfr條款下:如果由於賣方未及時按11條第(3)款執行,以致買方未能將貨物及時保險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 技術檔案

  1.下述全套英文字技術檔案一份必須隨每批貨物一同包裝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氣/液壓連圖。

  c.易磨損件的製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配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此外,在簽訂合同60天內,賣方必須向買方或終端使用者掛號航空郵寄本條第1項中規定的技術檔案,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付貨款。

  第十三條 保質條款

  賣方必須保證所供貨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藝製造、嶄新、未曾使用,並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效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必須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 檢驗

  1.賣方/製造廠商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明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質量、規格、效能和數量的最後依據,賣方或製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說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地港之後,買方須申請____ 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並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和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抵達目的港後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述保證期內被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適當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並有權依據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於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應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____ 天。

  第十五條 索賠

  1.若賣方對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且買方在本合同第13條、第14條規定的檢驗和質量保證期之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徵得買方同意後,須按下列之一種或幾種索賠:

  a.同意買方退貨,並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並承擔因退貨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費以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他必要費用。

  b.按照貨物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效能的新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並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及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若賣方在收到買方上述索賠書後一個月之內未予答覆,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如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按照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時間作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和終止時儘快電告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14天內將主管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不可抗力事件持續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 仲裁

  由於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按下述第( )項仲裁:

  1.提交中國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其程式仲裁。

  2.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敗訴一方承擔,仲裁機構另有裁定者除外。 仲裁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條款。

  第十八條 延期和罰款

  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透過議付行在議付時扣除,但是罰款額不得超過貨物總值的5%。罰金率按每星期0.5%計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10星期,買方有權撤消合同,儘管撤消了合同,賣方仍須向買方立即支付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 附加條款

  本合同由雙方於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國________市用____ 文簽署,正本一式__份,買賣雙方各執__份,合同以下述( )款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後____ 天內,由雙方交換確認書後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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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 篇5

  合同號:____

  地點:____ 日 期:____

  買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賣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本合同由買賣雙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買賣下述商品: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總值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第四條 裝運港

  第五條 目的港

  第六條 裝運期

  分運:

  轉運:

  第七條 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和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溼,防震,防鏽,耐野蠻裝卸。任何由於買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負責。

  第八條 程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於每件包裝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淨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 保險

  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 買方在收到備貨電傳通知後及裝運期前30天,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計__。中國銀行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經核對無誤後,承付信用證款項(如果分運,應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套副本,註明“運費待收”,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註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D.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方簽署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術檔案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後即刻通知買方啟運日期的電報/電傳副本一份。

  (2)賣方在裝船後10天內,須掛號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檔案(F除外),一份寄買方,兩份寄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3.中國銀行收到合同____中規定的,經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後,承付合同總值的_%,金額為____。

  (4)買方在付款時,有權按合同第15、18條規定扣除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罰款金額。

  (5)一切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均由買方承擔,一切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款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45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發票金額,件數,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應在裝船前50天,向買方提供五份包裝圖紙,說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10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如果需要更改載貨船隻,提前或推後船期,買方或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貨船未能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期後30天內到達裝運港,從第31天起,在裝運港所發生的一切倉儲費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

  (4)船按期抵達裝運港後,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5)在貨物超過船舷離吊鉤前,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賣方承擔。在貨物超過船舷脫離吊鉤後,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買方承擔。

  (6)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後48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啟運日期。如果由於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至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 技術檔案

  (1)下述全套英文字技術檔案應隨貨物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和氣/液壓連線圖。

  C.易靡損件製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備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賣方應在簽訂合同後60天內,向買方或使用者掛號航空郵寄本條(1)款規定的技術檔案,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 保質條款

  賣方保證貨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藝製成,嶄新、未曾使用,並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效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買方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__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 檢驗條款

  (1)賣方/製造廠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的質量、規格、效能和數量的最後依據。賣方或製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港之後,買方須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並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商檢局的檢驗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或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航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到港後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提出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規定的保證期內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驗局檢驗,並有權依據商檢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於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須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限__天。

  第十五條 索賠

  (1)如果賣方對貨物不符合本合同規定負有責任且買方按照本合同第13條和第14條規定,在檢驗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徵得買方同意後,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理賠:

  A.同意買方退貨,並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並承擔買方因退貨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它必要費用。

  B.按照貨物的質量低劣程式,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的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規格、質量和效能的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並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如果賣方在收到買方索賠書後一個月之內不予答覆,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應按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期限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或終止時儘快電告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14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超過一百二十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 仲裁

  (1)雙方對執行合同時發生的一切爭執均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則可訴諸仲裁。

  (2)仲裁應提交中國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式進行仲裁,也可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

  (3)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仲裁機構另有裁定都除外。

  (4)仲裁期間,雙方須繼續執行合同中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其它條款。

  第十八條 延期和罰款

  如果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透過議付行在付款時扣除,但罰款總額不超過延期貨物總值的5%,罰款率按每星期0.5%計算,少於七天者按七天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十星期時,買方有權取消合同。儘管取消了合同,但賣方仍須立即向買方交付上述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 附加條款(如果上述任何條款與下列附加條款不一致時,應以後者為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鑑:

  本合同由雙方於__年__月__日用__文簽署。原本一式__份,買賣雙方各執__份。本合同以上述第( )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後__天內,由雙方確認生效。

  (3)

  買方:____ 賣方:____

  簽名:____ 簽名:____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 篇6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_____電報: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買方和賣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買賣下述商品:

  第一條: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總值

  第三條: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第四條:裝運港

  第五條:目的港

  第六條:裝運期

  分運:

  轉運:

  第七條: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溼,防震,防鏽,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築工地。任何由於包裝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嘜頭

  賣給方必須用不褪色油漆於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淨重、提吊位置、

  第九條:保險

  在條款下:

  由賣方出資按110%發票金額投保。

  在條款下: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付款條件

  (1)買方在裝運期前30天,透過中國銀行開立由買方支付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________%,計________。該信用證在中國銀行____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並核對無誤後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2)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註明。

  (3)商業發票一式五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4裝箱單一式四份,註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5)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立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6)已交付全套技術檔案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 篇7

  合同號: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買方和賣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買賣下述商品:

  第一條: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 ―――――――――――――――――――――――――――――――――― ―――――――――――――――――――――――――――――――――― ―――――――――――――――――――――――――――――――――― ――――――――――――――――――――――――――――――――――

  第二條:合同總值

  第三條: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第四條:裝運港

  第五條:目的港

  第六條:裝運期

  分運:

  轉運:

  第七條: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溼,防震,防鏽,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築工地。任何由於包裝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嘜頭

  賣給方必須用不褪色油漆於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淨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乾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保險

  在cif條款下:

  由賣方出資按110%發票金額投保。

  在cfr條款下: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付款條件

  (1)買方在裝運期前30天,透過中國銀行開立由買方支付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計――――。該信用證在中國銀行――――行收到下列單證並核對無誤後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註明運費已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註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d。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立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術檔案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後即刻發給買方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g。在cif條款下:

  全套按發票金額110%投保――――的保險單。

  (2)賣方在裝運後10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檔案(f除外),一份寄給買方,兩份寄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3)中國銀行在收到合同――――中規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後,在――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百分之――,金額為――――。

  (4)按本合同第15條和18條,規定買方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5)所有發生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買方承擔,所有發生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裝運條件

  (1)賣方必須在裝運前四十天向買方通知預訂的船名及其運輸路線,供買方確認。

  (2)賣方必須在裝運前二十天通知買方預計發貨時間,合同號,發票金額,發運件數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3)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後四十八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買方通知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船名和啟運日期。

  (4)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須在裝船前50天向買方提供5份詳細包裝圖紙,註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買方安排內陸運輸。

  (5)在cfr條款下:

  如果由於賣方未及時按11條第(3)款執行,以致買方未將貨物及時保險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6)在目的港卸貨和內陸運輸的一切費用由買方承擔。

  第十二條:技術檔案

  (1)下述全套英文技術檔案一份必須隨每批貨物一同包裝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氣/液壓連線圖。

  c。易磨損件的製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配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此外,在簽訂合同60天內,賣方必須向買方或終端使用者掛號航空郵寄本條款(1)中規定的技術檔案。

  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貧款。

  第十三條:保質條款

  賣方必須保證所供貨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藝製造,嶄新,未曾使用,並在各方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賣方。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 篇8

  合同號:____

  日 期:____

  地 點:____

  買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賣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本合同由買賣雙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買賣

  下述商品: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總值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第四條 裝運港

  第五條 目的港

  第六條 裝運期

  分運:

  轉運:

  第七條 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和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溼、防震,防鏽,耐野蠻裝卸,任何由於賣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 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於每件包裝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淨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嘜 na____

  第九條 保險

  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 付款條件

  (1)買方在收到備貨電傳通知後或裝運期前30天,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計____。中國銀行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經核對無誤後,承付信用證款項(如果分運,應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套副本,註明“運費待收”,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註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d.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方簽署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術檔案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後即刻通知買方啟運日期的電報/電傳副本一份。

  (2)賣方在裝船後10天內,須掛號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檔案(f除外),一份寄買方,兩份寄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3)中國銀行收到合同____中規定的,經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後,承付合同總值的____%,金額為____。

  (4)買方在付款時,有權按合同第15、18條規定扣除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罰款金額。

  (5)一切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均由買方承擔,一切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款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45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發票金額,件數,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應在裝船前50天,向買方提供五份包裝圖紙,說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10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如果需要更改載貨船隻,提前或推後船期,買方或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貨船未能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期後30天內到達裝運港,從第31天起,在裝運港所發生的一切倉儲費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

  (4)船按期抵達裝運港後,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5)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前,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賣方承擔。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後,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買方承擔。

  (6)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後48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啟運日期。如果由於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致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 技術檔案

  (1)下述全套英文字技術檔案應隨貨物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和氣/液壓連線圖。

  c.易磨損件製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備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賣方應在簽訂合同後60天內,向買方或使用者掛號航空郵寄本條(1)款規定的技術檔案,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 保質條款

  賣方保證貨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藝製成,嶄新、未曾使用,並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效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____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 檢驗條款

  (1)賣方/製造廠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的質量、規格、效能和數量的最後依據。賣方或製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港之後,買方須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並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商檢局的檢驗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或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到港後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提出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規定的保證期內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並有權依據商檢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於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須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限____天。

  第十五條 索賠

  (1)如果賣方對貨物不符合本合同規定負有責任且買方按照本合同第13條和第14條規定,在檢驗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徵得買方同意後,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理賠:

  a.同意買方退貨,並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並承擔買方因退貨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它必要的費用。

  b.按照貨物的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的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規格、質量和效能的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並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如果賣方在收到買方索賠書後一個月之內不予答覆,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應按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期限相應延長。

  (2)受阻力應在不可抗力發生或終止時儘快電告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14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超過一百二十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 仲裁

  (1)雙方對執行合同時發生的一切爭執均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則可訴諸仲裁。

  (2)仲裁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式進行仲裁,也可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

  (3)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除非仲裁機構另有裁定。

  (4)仲裁期間,雙方須繼續執行合同中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其它條款。

  第十八條 延期和罰款

  如果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透過在議付行付款時扣除,但罰款總額不超過延期貨物總值的5%,罰款率按每星期0.5%計算,少於七天者按七天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十星期時,買方有權取消合同。儘管取消了合同,但賣方仍須立即向買方交付上述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 附加條款(如果上述任何條款與下列附加條款不一致時,應以後者為準)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此鑑:

  本合同由雙方於__年__月__日用__文簽署。原本一式

  __份,買賣雙方各執__份。本合同以下述第( )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後__天內,由雙方確認生效。

  (3)

  買方:____ 賣方:____

  簽名:____ 簽名:____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 篇9

  合同號:______

  日期:_______

  地點: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本合同由買賣雙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買賣下述商品:

  第一條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總值

  第三條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第四條裝運港

  第五條目地港

  第六條裝運期

  分運:_______________

  轉運: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和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溼,防震,防鏽,耐野蠻裝卸,任何由於賣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於每件包裝上印刷包裝編號、盡碼、毛重、淨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嘜na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_____

  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付款條件

  (1)買方在收到備貨電傳通知後或裝運期前30天,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____%,計_______。中國XX___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經核對無誤後,承付信用證款項(如果分運,應按分運比例承付):

  a._____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套副本,註明“運費待收”,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註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d.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方簽署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提供_____技術檔案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後即刻通知買方啟運日期的電報/電傳副本一份。

  (3)中國XX收到合同________中規定的,經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後,承付合同總值的_________%,金額為__________。

  (4)買方在付款時,有權按合同第15、18條規定扣除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罰款金額。

  (5)一切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均由買方承擔,一切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裝運條款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45天,用電報/電傳向賣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發票金額,件數,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應在裝船前50天,向買方提供五份包裝圖紙,說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10天,透過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如果需要更改載貨船隻,提前或推後船期,買方或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貨船未能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期後30天內到達裝運港,從第31天起,在裝運港所發生的一切倉儲費和_____費由買方承擔。

  (4)船按期抵達裝運裝港後,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5)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前,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賣方承擔。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後,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買方承擔。

  (6)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後48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啟運日期。如果由於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致貨物未及時_____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技術檔案

  (1)下述_____英文字技術檔案應隨貨物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和氣/液壓連線圖。

  c.易磨損件製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備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賣方應在簽訂合同後60天內,向買方或使用者掛號航空郵寄本條(1)款規定的技術檔案,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保質條款

  賣方保證貨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藝製成,嶄新、未曾使用,並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效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___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_______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檢驗條款

  (1)賣方/製造廠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_____貨物的質量、規格、效能和數量的'最後依據。賣方或製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港之後,買方須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並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商檢局的檢驗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或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_____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到港後_____天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提出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規定的保證期內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並有權依據商檢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於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須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限_________天。

  第十五條索賠

  (1)如果賣方對貨物不符合本合同規定負有責任且買方按照本合同第13條和第14條規定,在檢驗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徵得買方同意後,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理賠:

  a.同意買方退貨,並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並承擔買方因退貨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_____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他必要的費用。

  b.按照貨物的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的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規格、質量和效能的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並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如果賣方在收到買方索賠書後一個月之內不予答覆,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應按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期限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或終止時儘快電告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14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給另一方認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超過一百二十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_____

  (1)雙方對執行合同時發生的一切爭執均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則可訴諸_____。

  (2)_____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根據該會的_____程式進行_____,也可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_____機構。

  (3)_____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_____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除非_____機構另有裁定。

  (4)_____期間,雙方須繼續執行合同中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其他條款。

  第十八條延期和罰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鑑:

  本合同由雙方於_____年____月___日用_______文簽署。原本一式______份,買賣雙方各執______份。本合同以下述第(____)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後_____天內,由雙方確認生效。

  (3)

  買方:__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_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 篇10

  合同號:____日期:____地點:____

  買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賣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本合同由買方和賣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買賣下述商品:

  第一條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總值

  第三條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第四條裝運港

  第五條目的港

  第六條裝運期

  分運:

  轉運:

  第七條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溼、防震,防鏽,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築工地。任何由於包裝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於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淨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乾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____

  第九條保險: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付款條件

  (1)買方在裝運期前30天,透過中國銀行開立由買方支付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計____。該信用證在中國銀行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並核對無誤後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註明“運費已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註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d。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方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術檔案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後即刻發給買方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2)賣方在裝運後10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檔案(f除外)寄給買方。

  (3)中國銀行在收到合同____中規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後,在____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百分之____,金額為____。

  (4)按本合同第15條和第18條,規定買方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5)所有發生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買方承擔,所有發生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應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裝運條件

  (1)賣方必須在裝運前四十天向買方通知預訂的船名及其運輸路線,供買方確認。

  (2)賣方必須在裝運前二十天通知買方預計發貨時間,合同號,發票金額,發運件數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3)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後四十八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買方通知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船名和啟運日期。

  (4)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須在裝船期前50天向買方提供5份詳細包裝圖紙,註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買方安排內陸運輸。

  (5)如果由於賣方未及時按11條第(3)款執行,以致買方未能將貨物及時保險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6)在目的港卸貨和內陸運輸的一切費用由買方承擔。

  第十二條技術檔案

  (1)下述全套英文字技術檔案一份必須隨每批貨物一同包裝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氣/液壓連線圖。

  c。易磨損件的製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配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此外,在簽訂合同60天內,賣方必須向買方或終端使用者掛號航空郵寄本條款(1)中規定的技術檔案。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保質條款

  賣方必須保證所供貨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藝製造,嶄新,未曾使用,並在各方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效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必須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____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檢驗

  (1)賣方/製造廠商必須在交貨之前對貨物質量、規格、效能和數量進行精確全面的檢驗,並簽發質量證明書,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質量、規格、效能和數量的最後依據。賣方或製造廠商必須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地港之後,買方須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並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和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抵達目的港後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述保證期內被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適當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並有權依據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於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須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____天。

  第十五條索賠

  (1)如果賣方對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負有責任,且買方在本合同第13條第14條規定的檢驗和質量保證期之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徵得買方同意後,須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索賠:

  a。同意買方退貨,並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並承擔因退貨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費以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它必要費用。

  b。按照貨物的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效能的新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並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及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若賣方在收到買方上述索賠書後一個月之內未予答覆,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如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按照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時間作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和終止時儘快電告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14天內將主管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仲裁

  (1)凡由於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則可訴諸仲裁。

  (2)仲裁應提交中國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其程式仲裁。

  (3)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仲裁機構另有裁定者除外。

  (4)仲裁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合同其它條款。

  第十八條延期和罰款

  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透過議付行在議付時扣除,但是罰款額不超過貨物總值的5%,罰金率按每星期0。5%計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十星期,買方有權撤銷合同。儘管撤銷了合同,賣方仍須向買方立即支付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附加條款(如果上述條款與下列附加條款不符,將以後者附加條款為準)

  第二十條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

  買方: 賣方: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 篇11

  甲方(買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

  買方和賣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原則上,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全面履行:

  一、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_____________。

  二、合同總值:_____________。

  三、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_____________

  四、裝運港:_____________

  五、目的港:_____________

  六、裝運期

  分運:_____________。

  轉運:_____________。

  七、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陸路運輸,防潮、防溼、防震、防鏽、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築工地。任何由於包裝不善所致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八、嘜頭

  賣方必須用不褪色油漆於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淨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乾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_____________

  九、保險

  在cif條款下:

  由賣方出資按%發票金額投保。

  在cfr條款下:_____________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十、付款條件

  1.買方在裝運期前天,透過銀行開立由買方支付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計。該信用證在銀行收到下列單證並核對無誤後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1)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註明“運費已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運輸公司。

  (2)商業發票一式五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3)裝箱單一式四份,註明每包裝貨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4)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方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5)已交付全套技術檔案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6)裝運後即刻發給買方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2.在cif條款下

  (1)套按發票金額%投保的保險費。

  (2)賣方在裝運後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檔案(f除外)一份寄給買方,兩份寄目的港運輸公司。

  (3)銀行在收到合同中規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後,在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百分之,金額為。

  (4)按本合同15條和18條,規定買方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5)所有發生在買方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方承擔。所有發生在買方國境外的銀行費用應由方承擔。

  十一、裝運條件

  1.賣方必須在裝運前天向買方通知預訂的船隻及其運輸路線,供買方確認。

  2.賣方必須在裝運前天通知買方預計發貨時間、合同號、發票金額、發運件數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3.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後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買方通知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船名和啟運日期。

  4.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噸,長米,寬米,賣方須在裝船期前50天向買方提供5份詳細包裝圖紙,註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買方安排內陸運輸。

  5.在cfr條款下:如果由於賣方未及時按11條(3)款執行,以致買方未能將貨物及時保險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十二、技術檔案

  1.下述全套英文字技術檔案一份必須隨每批貨物一同包裝發運:

  (1)基礎設計圖。

  (2)接線說明書、電路圖、氣/液壓連圖。

  (3)易磨損件的製造圖紙和說明書。

  (4)零配件目錄。

  (5)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此外,在簽訂合同天內,賣方必須向買方或終端使用者掛號航空郵寄本條1項中規定的技術檔案,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付貨款。

  十三、保質條款

  賣方必須保證所供貨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藝製造、嶄新、未曾使用,並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效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必須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起開始計算。

  十四、檢驗

  1.賣方/製造廠商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明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質量、規格、效能和數量的最後依據,賣方或製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說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地港之後,買方須申請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並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和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抵達目的港後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13條所述保證期內被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適當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並有權依據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於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應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天。

  十五、索賠

  1.若賣方對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且買方在本合同13條、14條規定的檢驗和質量保證期之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徵得買方同意後,須按下列之一種或幾種索賠:_____________

  (1)同意買方退貨,並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並承擔因退貨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_____________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費以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他必要費用。

  (2)按照貨物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金額將貨物貶值。

  (3)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效能的新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並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及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若賣方在收到買方上述索賠書後一個月之內未予答覆,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十六、不可抗力

  1.如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按照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時間作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和終止時儘快電告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天內將主管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不可抗力事件持續超過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十七、仲裁

  由於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按下述項仲裁:_____________

  1.提交中國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其程式仲裁。

  2.提交雙方同意的三國仲裁機構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敗訴一方承擔,仲裁機構另有裁定者除外。

  仲裁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條款。

  十八、延期和罰款

  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透過議付行在議付時扣除,但是罰款額不得超過貨物總值的%。罰金率按每星期%計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10星期,買方有權撤消合同,儘管撤消了合同,賣方仍須向買方立即支付規定罰款。

  十九、附加條款

  本合同由雙方於年月日在國市用文簽署,正本一式份,買賣雙方各執份,合同以下述()款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後天內,由雙方交換確認書後生效。

  簽署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 篇12

  買方(甲方):___________賣方(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

  一、合同概述

  1、買賣雙方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為依據,經友好協商,就買方購買賣方___________產品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2、買方同意購買由賣方銷售的本合同中詳述的___________(以下簡稱“___________”)。

  3、買賣雙方同意,本合同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4、買賣雙方不得在未得到對方同意的情況下將本合同轉讓給第三方。

  5、合同簽約地:___________。

  6、合同正本壹式陸份,雙方各執叄份。

  7、合同裝置的生產廠商為___________。

  8、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之間所有信函應透過傳真或ems傳送。當一方要求書面正式函件時,確認檔案應透過ems快遞。

  二、貨物名稱、數量、價款

  貨物名稱:__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

  價款:____________

  三、結算方式

  貨款的支付本合同雙方之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以人民幣結算及支付。雙方的結算方式採用現款現貨的方式進行,當賣方收到買方全額貨款後發貨給買方。

  四、包裝、運輸、驗貨標準

  1、賣方發運的___________應牢固包裝,使其適宜長途運輸、多次操作和裝卸。應採取措施,使其防潮、防雨、防凍、防鏽,確保在正常作業和裝卸條件下安全無損地到達指定地點。

  2、賣方應在適宜的位置,以醒目的方式,用中文印刷體書寫以下內容:裝運標記、收貨人、目的地、件數、毛重/淨重、尺寸(長、寬高)及裝置名。

  3、根據___________的特點和對運輸裝卸的不同要求,所有包裝上以醒目的方式用中文和其他國際通用的標記註明“小心輕放”“向上”“防潮”等。

  4、收貨標準如下:

  (1)外包裝盒完好無損,無擠壓、無受潮。

  (2)___________及相關配件外觀完好、無損壞、無短缺。

  五、交貨時間、地點、風險轉移

  1、合同生效後,賣方應在______日內把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地點。

  2、開箱檢驗時雙方應做好記錄並簽字,以作為雙方確定責任的根據。若賣方由於自身原因不能按雙方同意的日期參加檢驗,或委託買方檢驗,買方有

  權單方開箱進行檢驗,檢驗結果與雙方在場時同樣有效。貨到7天內買方未提出質量異議則視為產品驗收交貨完畢:數量屬實、質量合格。

  如發現箱內裝置部件和技術資料短缺或損壞,且屬賣方責任,則由賣方負責及時補足或更換,並承擔相關費用。

  3、貨物的所有權及風險轉移以貨物到達買方指定的地點並驗收合格為分界點。即驗收前貨物所有權及風險歸賣方,驗收後歸買方。

  買方聯絡人及驗貨人:______聯絡電話:______

  賣方聯絡人及驗貨人:______聯絡電話:______

  六、質量標準、保修條款

  1、賣方提供的______,必須符合國家質量標準和行業相關技術規範要求;

  2、賣方提供的______“三包”有效期為一年(自終端使用者開具發票之日起十二個月內)。

  3、賣方提供的______三包有效期為六個月(自終端使用者開具發票之日起六個月內如在三個月內出現無法解決的故障,由賣方負責包換(自終端使用者開具發票之日起三個月內)。

  4、賣方所提供產品由______公司全權負責產品質量及服務工作。返修、送修地址:______

  收貨人:______

  電話:______

  郵政郵碼:______

  七、不可抗力

  1、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本合同,經雙方商定,可視情順延完成本合同的時間或終止執行。

  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後7天內,儘快以電傳或電報的方式通知另一方,並用ems郵寄由有權機構出具的證明,以便另一方審查、確認。

  3、不可抗力:地震、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翻船、空難及雙方共同認可的其它不可抗力。

  八、違約責任

  1、買方若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向賣方支付貨款,每逾期一天須按應付貨款的______‰作為違約金補償賣方,此項違約金總額不超過本合同本金的______%。

  2、賣方若未能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貨物,每逾期一天按本合同總貨款的_____‰作為違約金補償買方。此項違約金總額不超過本合同本金的______%。

  3、由於賣方自身原因錯發到貨地點、收貨單位及收貨人,賣方應承擔錯發期間貨物毀損和遺失的風險,同時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承擔由此產生的運輸保險費用。

  4、若因買方原因錯發到貨地點、收貨單位及收貨人,買方應承擔錯發期間的貨物毀損和遺失風險,同時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承擔由此產生的運輸保險費用。

  九、智慧財產權、商業秘密

  1、賣方保證:向買方所提供的各種技術資料是清晰、完整、正確的,所提供產品的智慧財產權具有合法性,若第三方對其提出異議,由賣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2、買方對賣方所提供產品的宣傳資料和技術資料只享有非獨佔使用權。非賣方同意,不得對其進行任何修改。

  3、買方不得將賣方提供的商業秘密洩露給任何第三方。

  十、其它約定事項

  1、本合同的所有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但若附件與主合同發生衝突時,以主合同為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章爭議解決

  若對本合同有關事宜引起爭議,合同雙方應首先力求以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協商後爭議仍未解決,雙方同意訴於______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 篇13

  合同號: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中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國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1.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

  2.數量

  3.單價

  4.總值

  賣方有權在____%以內多裝或少裝

  5.裝運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裝運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9.付款條件:

  買方應透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______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後____天在中國到期。

  10.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或集裝箱運輸的已裝船提單)、發票、品質證明、數量/重量鑑定書;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1.裝運條件(CIF/C&F)

  1.載運船隻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允許轉船、允許集裝箱運輸。

  2.賣方於貨物裝船後,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12.品質與數量、質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後,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於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於收到異議後30天內答覆買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如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發生事故的證明檔案。

  14.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透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達成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15.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正本共2份,採用中、英(略)文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簽字後正式生效,雙方各執1份為憑。

  賣方 買方

  中國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國____________公司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見證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 篇14

  簽字日期:

  賣方 中國 公司

  地 址: 電報掛號: 電傳:

  買方 ×國 公司

  地 址: 電報掛號: 電傳: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

  │ (1) 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 │ (2) 數量│ (3) 單價│ (4) 總值│

  ├────────────────┼─────┼─────┼─────┤

  │ │ │ │ │

  │ │ │ │ │

  │ │ │ │ │

  │ ├─────┴─────┴─────┤

  │ │ 賣方有權在__%以內多裝或少裝 │

  └────────────────┴─────────────────┘

  (5)裝運期限: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9)付款條件:

  買方應透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後__天在中國到期。

  (10)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或集裝箱運輸的已裝船提單)、發票、品質證明、數量/重量鑑定書;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1)裝運條件(cif/c&f)

  1.載運船隻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允許轉船、允許集裝箱運輸。

  2.賣方於貨物裝船後,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12)品質與數量、質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後,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於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於收到異議後30天內答覆買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如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發生事故的證明檔案。

  (14)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透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達成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15)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正本共2份,採用中、英(略)文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簽字後正式生效,雙方各執1份為憑。

  賣方 買方

  中國 公司 ×國 公司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見證人

  (×××律師)

  (簽字)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