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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經營協議書

有關合夥經營協議書範文彙總七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協議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係。協議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合夥經營協議書8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1

  賓館合作協議書

  合夥人:甲 (簽字)

  合夥人:乙 (簽字)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位於 總投資為 萬元,甲出資 萬元,乙出資 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 %。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位於 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賓館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賓館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甲

  合夥人:乙

  月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年 日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2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飯店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夥人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

  合夥經營的飯店名為:

  經營場所位於:

  法人:

  第三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經營專案:

  經營範圍:

  第四條 合夥期限本次合夥由合夥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夥,視為終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佔總股份的____%;乙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佔總股份的____%;丙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佔總股份的____%。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年___月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___________________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三方認同的指定人________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夥人簽單事項合夥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夥人三方決定後另行約定。

  第八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新合夥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夥人對入資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資: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資;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合夥人擅自退資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合夥人退資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 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合夥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 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不聽勸阻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

  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夥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3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望謨縣金桃家電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及管理優勢經營一家家電,使合夥人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乙、丙雙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4.合作經營中,如需聘請員工,員工工資、獎金分配,由經營管理負責人提議,合夥人審定。

  第三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3、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第四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壹份。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____ 年___月___日簽約地點:___ _____ 1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4

  甲方:__ 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乙方:__ 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為更好的發展上列合夥人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原則,訂立合夥購車協議如下:

  一、 合夥購買的車輛概況

  1、根據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甲方個人擁有的車牌號__________;發動機號 ;車架號: 汽車(以下簡稱合夥車輛)分一半產權給乙方。整車計價人民 幣 萬元整(¥ ),車輛歸甲乙兩方共同所有。

  2、甲乙雙方以“聯營”方式合夥經營合夥車輛。

  3、本協議在合夥車輛存在期間且雙方未解除本協議時始終有效。

  二、 車輛產權份額如下:

  1、乙方出資 萬元,佔購買合夥車輛總額的二分之一產權份額(即50%),雙方按上述產權分割比例分配合夥經營所得收益;

  2、雙方以甲方名義為合夥車輛辦理車輛購置手續,並以甲方名義為合夥車輛辦理產權登記;

  3、雙方約定以甲方名義為合夥車輛辦理產權登記,但合夥車輛始終屬於甲乙雙方按份額共有,即各佔50%所有權;

  4、雙方依照各自的產權份額分配合夥車輛的經營收益,承擔經營期間的各種稅費、經營風險、事故風險及其它應由產權人承擔的義務和責任;合夥車輛在合夥前產生的任何費用由甲方自己承擔。

  5、合夥車輛由雙方共同經營,日常維護保養運營費用在經營收益內優先支付;

  6、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甲方有義務向乙方出示每月經營收入和費用支出詳細賬目,於每月 日進行結算,盈餘按各百分之五十的比例分配;若當月雙方合夥經營出現虧損時,則由雙方按各百分之五十的比例承擔虧損。經營當中產生的債務按各百分之五十承擔。

  三、 以下事項必須由雙方協商決定

  1、合夥車輛的再次轉讓;

  2、合夥車輛的經營事項;

  3、合夥車輛的抵押事項;

  4、合夥車輛的交通事故處理事宜;

  5、其它有關合夥車輛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重大事項,任何一方單獨對合夥車輛做出的上述事項均屬無效,因一方違反本協議而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時,應全額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四、 本合夥協議為甲、乙兩方入夥,若有第三人申請入夥,必須要甲乙雙方書面同意。對於第三方的入夥條件、入夥資金以及入夥後的債權債務比例等問題,由甲乙雙方共同確定。

  五、 在合夥經營期內,雙方可以協商解除合夥關係,解除後的車輛處置,債權債務處理等問題由協商解決,對於主動退夥乙方而言,另一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經營車輛的權利。

  六、 合夥專案的經營需要本協議雙方的一直同意後,方能運營;對未經另一方同意而私自開展運營而由此造成後果的由私自決定營運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另一方一切損失。

  七、 營運車輛的日常運營費用及運營收入由甲方負責收付管理並詳細記賬,所有票據先由甲方進行管理,每月與乙方核對賬務後交由乙方儲存管理;乙方可在任意時間對甲方的賬務進行核實,稽核監督賬務的真實性,對發現出具虛假賬務的,經乙方核實後,乙方可立即中止合夥事宜,並要。

  求甲方對乙方的損失進行賠償;每月經營收入的盈虧由甲方於每月月底之前進行統計並形成報表,由乙方核實後簽字。

  八、 合夥運營車輛由雙方聘請專業司機人員駕駛,聘請事宜需經雙方同意,聘請合同由雙方共同簽字確認;以明確聘金給付及其他權利義務。

  九、 一方違約時,另一方有權按以下約定行使其權利守約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解除協議後車輛的產權歸屬問題由守約方決定,無論產權歸何方所有,應付清另一方所享有產權份額的應付價款後散夥。

  十、 本協議生效期間,一方轉讓其所享有的產權份額時,另一方在同等價格的條件下有優先受讓權利。

  十一、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 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 本協議一式三份,合夥雙方各一份。車輛掛靠 公司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甲方:_____(簽章)

  年 月 日

  合夥人乙方:_____(簽章)

  年 月 日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5

  甲方: 身份證: 住址: 乙方: 身份證: 住址: 丙方: 身份證: 住址: 丁方: 身份證: 住址: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投資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共同投資人合作投資專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一、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以乙方名義辦理《經營許可證》和工商登記等證,並註冊為企業法人。

  二、投資期限:共同投資人合夥為長期經營。

  三、共同投資人共同自願合夥投資經營 地址: 。前期預投資 萬元整,人民幣。

  甲方投資 萬元整(現金投入),佔投資總額的 %;

  乙方投資 萬元整(現金投入),佔投資總額的%;

  丙方投資 萬元整(現金投入),佔投資總額的 %;

  丁方投資 萬元整(現金投入),佔投資總額的%。

  四、如前期投資不足,需擴大投資仍按原比例進行投資(具體數目以賬面為準)。企業內所有財產為共同投資人共有。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一、合夥期間,共同投資人各方在外的一切債權債務與合夥企業無關聯。

  三、 合夥共同投資人本著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宗旨精誠合作。

  三、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四、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

  企業承擔責任。

  五、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六、盈餘結算,企業內盈餘每 (盤貨)結算一次,除去一切開支後按約定比例分配。

  第三條 事務執行

  一、共同投資人委託XX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二、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負責人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三、負責人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四、負責人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五、共同投資人可以對負責人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六、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企業的股份;

  (2)、更換事務執行人。

  七、經營職責:共同經營中,由合夥共同投資人協商指定財務負責人進貨支出和費用支出,(費用有:人員工資,各種招待費,房租,消耗用品等)即現金管理(建立專用賬戶)。任何支出由合夥共同投資人確認後簽字入賬。

  八、經營中,對未經共同投資人管理人員同意賒銷出去的貨物,由經手人(壹個月內)負責全額收回,造成損失的,由經手人全額承擔賠償。

  第四條 投資的轉讓

  一、合夥企業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二、共同投資人在。合夥企業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三、、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

  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四、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五、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 其他責任事項

  在合夥企業的經營中,共同投資人出資購買的車輛(如XX車,現掛XXX名下),在運輸過程中,如出現不可預見性的事件,風險責任由共同投資人共同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共同投資人自願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由簽約方討論)

  第七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共同投資人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八條 其他

  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有效。

  二、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四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共同投資人(簽字甲方):____ _____

  共同投資人(乙方簽字):_____ ____

  共同投資人(丙方簽字):_____ ____

  共同投資人(丁方簽字):_____ ____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6

  XXX酒店合夥經營協議書

  甲方: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組織名稱 、合夥經營專案

  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專案為: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

  第三條 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 至 止。

  第四條 合夥組織出資金額、方式、期限、帳戶

  1.合夥人XXX 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XXX 元,佔xx% 股份比例。 合夥人XXX 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XXX 元,佔 xx% 股份比例。 合夥人XXX 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XXX 元,佔 xx% 股份比例。

  2.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XXXX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3.在經營過程中,如耍追加投資,合夥人必須按所佔股份比例在規定時間內追加資金。否則視為放棄本合夥中佔股份的所有權,所購物品均計入投資固定資產專案,且根據使用年限進行折舊。

  4.設立存取款帳戶,作為每次支出與收入的公務帳戶。

  第五條 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

  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 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合夥人各方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 退夥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要提前XX個月告知合夥人並經合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未經合夥人同意而擅自退夥給另一方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三)除名退夥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四) 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 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 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X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透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透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專案,擴充套件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 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許可權為:自 至 止。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充套件業務、調整、轉換經營專案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許可權為: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稽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7

  合夥人甲:姓名,蔣貴洪,性別,男,年齡,41歲,住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 身份證號碼:512528197211054074

  合夥人乙:姓名,盧德彬,性別,男,年齡,37歲,住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身份證號碼:512528197508224070

  合夥人丙:姓名宋祥兵,性別,男,年齡,37歲,住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身份證號碼:512528197501292214

  合夥人丁:姓名,古乾樹,性別,男,年齡 歲,住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 身份證號碼:512528197301261958

  甲乙丙丁四人經平等協商,在公平、公正、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繁榮市場經濟,支援國家經濟建設。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四人合夥平均出資購買一條祥雲017號自吸自卸

  挖沙船以掛靠至貴州赤水市祥雲航運公司的方式經營河沙生產銷售業務。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該船成功掛靠至貴州赤水市祥雲航運有限責任公司起,至該挖沙船掛靠到期或不能再找到掛靠單位或者該船經營至報廢期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甲乙丙丁均以現金方式出資,四人每人各出資計人民幣289000元,(貳拾捌萬玖仟園),各合夥人的出資額分別佔出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

  2、.本合夥總共出資共計人民幣1156000元(壹佰壹拾伍萬陸仟園)。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 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出資於 年 月 日前到賬。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分配範圍,以當年年度銷售河沙收入總額(到賬總額)為依據,扣除成本費用(包括當年實際支出的合夥負責人工資、工人工資及保險費、掛靠費用、稅費、船的油料費、維修保養費用、協調關係的生活費通訊費、其他雜支費等等),再逐步累積提取壹拾萬園週轉資金(該資金專門用於合夥負責任人應對生意上週轉)之後,當年度剩餘利潤按出資比例分配。分配時間,原則上每月分配一次,以當月實際到賬的貨款為準,當月有利潤原則上可以分配,根據生產經營狀況,也可年底一次性分配。分配方式,以現金分配。

  2.債務承擔:承擔原則,債務由四位合夥人平均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合夥收人、存款、家庭房產等財產為據,按出資比例承擔。債務追償,某合夥人在承擔了其他合夥人的債務份額的一部分或者全部之後,該合夥人有權利對另外的合夥人進行追償,包括追償其個人財產以及其家庭共有財產(如存款及房產等)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並另行評估合夥股份價值、簽訂補充合夥協議。。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三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的份額可以由其法定繼承人予以繼承。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四位合夥人推舉蔣貴洪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①負責挖沙船的掛靠、年檢等業務,②出售合夥的產品(河沙)開展生產經營及銷售業務,訂立合同等;③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負責挖沙船日常維修保養;④支付合夥債務;⑤負責財務收支及賬簿記錄和管理;負責每月利潤的分配和年末當年度總利潤的分配;⑥應當由合夥負責人管理的其他事項。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與合夥事務的監督;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和年度財務收支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生產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或者合夥人本人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將船成功掛靠後正式生產營業時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地點: 南溪縣南溪鎮 ,本合同正本共兩頁一式四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合夥人甲:________ (簽名按印) 合夥人乙:_______ (簽名按印)

  合夥人丙:________ (簽名按印) 合夥人丁:______(簽名按印)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