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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加工合同

關於產品加工合同範文合集6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產品加工合同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產品加工合同 篇1

  甲方:南寧市邕寧縣鏽景軒 (定做方) 乙方: (承攬方)附加身份證影印件 加工水晶琥珀畫,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合同簽定後,甲方為乙方免費提供產品樣本圖案。天然彩沙、鍍金線及專用工具,乙方自購。如在本廠購買材料,由於乙方個人原因,不能繼續做畫,為保證本廠產品質量,材料不退。

  2、甲方對乙方產品負責回收並以現金支付加工費(550元/m2),拒收任何原因的半成品和不合格產品。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透過考察同意後,自願購買材料。如產品質量問題,乙方自己負責。

  2、乙方需按甲方提供的樣本、限本人制作,如私自組織人員加工,技術轉讓,需經廠方同意方可進行,否則按違約處理。

  三、違約條款

  1、甲方違背合同第一條(2款)時以(550元/m2)的1倍支付乙方違約金。

  2、乙方外購材料摻雜使假,私自技術轉讓時,按每平方米550元的1倍支付甲方違約金。

  四、本合同有效期 月,200 年 月 日起至200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期瞞後,乙方申請,甲方有權依據生產定單續簽或終止合同。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並有驗收標準為合同附件,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 日

產品加工合同 篇2

  定作方: 合同編號:

  承攬方: 簽訂日期: 經過雙方友好協商,本著真誠合作特達成以下協議:

  一、 產品名稱、商標、型號、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二、質量標準:按定作方提供圖紙及技術要求製作, 產品自交貨之日起質保期壹年。交貨時提供產品送貨單、檢驗單等資料。 三、交貨期:見備註。 四、交貨:

  1、 交貨地點:

  2、 運輸費由承攬方承擔。

  3、 運輸方式:承攬方自主選擇。

  五、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包裝費用:

  包裝標準為紙箱或者木箱、包裝物由賣方供應不回收,包裝費用由承攬方承擔。

  六、驗收方式:貨到定作方指定地點後,定作方按照送貨單對產品名稱、型號規格、數量等進行入廠驗收,10個工作日內,完成產品質量檢驗,並將檢驗結果反饋給承攬方。

七、提出異議期限:

  定作方若對產品有異議應在入場驗收後15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承攬方提出,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驗收合格;承攬方在接到書面異議後應在7日內作出書面答覆。

八、質量責任:

  承攬方承諾提供給定作方的產品是合格的,符合定作方圖紙及技術要求的。定作方將根

  據不合格情況扣除不合格產品全部或者部分款項。

九、結算方式:

  1、合同簽字蓋章生效後十五日內,定作方支付合同總價20%預付款;定作方在收到承攬方合同總金額17%增值稅專用發票10日內,支付合同總價70%結算款。剩餘10%作為質保金,合同執行完六個月內或後一筆合同執行完後支付。 2、支付方式:轉賬支票。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法: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交給定作方所在地仲裁機構仲裁。

  十一、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共兩頁,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傳真件具

  同等法律效力。

產品加工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簽定地點:

  委託方:山東平安消防公司

  製作方:濟寧泰興鉚焊廠 簽定時間:

  第一條 名稱 數量 價款 及繳貨時間

  第二條 質量及技術要求:

  第三條 繳貨時間數量及要求:

  第四條 加工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

  第五條 繳貨方式及地點:

  第六條 檢驗標準方法:

  第七條 結算方式 :

  第八條 合同解除條件: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第十條 本合同自起生效。

  年 月 日

產品加工合同 篇4

  按樣品生產加工合同

  oem 加 工 合 同 書

  合同編號:nx153

  甲方 :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本著共同發展、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就甲方龍宇品牌 系列產品的定作加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一、合作形式

  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樣品生產龍宇品牌系列產品。在本合同有效執行期間,該品牌乙方無權以任何形式銷售。

  2、在合作過程中,產品生產所需的包材由甲方負責提供的部分。甲方應自訂單下達後 15 日內,將前述包材運輸至乙方倉庫,甲方提供包材2 %的備損率,多供部分不計加工數量。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包材應符合產品包裝標準。如甲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給乙方應交付的包材,乙方除對無法履行本合同不負責外,還有權向甲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損失;甲方特此同意確認。

  3、定作加工產品的質量要求樣品確認:

  (1)質量要求: 產品無毒無害、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要求):按樣生產,各批次質量和計量均必須穩定;保持產品外包整潔 。

  (2)樣品確認:雙方簽字確認並封樣品,並作為產品驗收和產品質量標準判定依據,樣品一式 2 份,甲乙雙方各執 1 份,樣品應附書面說明。

  (3)包裝上文字、圖片、標識等內容物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相關法規,甲方負責稽核確認,因商品外包裝問題所產生的投訴等均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二、生產及銷售檔案的確認和使用

  1、在本合同正式簽訂同時,乙方向甲方提供加蓋公章確認的營業執照副本、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影印件各1份;甲方向乙方提供蓋公章確認的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商標註冊證影印件各1份、法人代表授權書原件1 份,作為本合同附件。

  2、甲方在乙方處生產的所有品牌產品,外包裝上必須註明乙方為生產商(製造商)。

  3、乙方提供甲方三證(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生產許可證)的,甲方同意按乙方要求:

  (1)乙方同意甲方在委託給乙方加工的產品上標註乙方的三證(即公司名稱、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協議期間甲方免費使用乙方三證資訊。非由乙方加工生產的產品不得使用乙方三證在市場銷售。如發現市場有非乙方生產的產品,乙方有權向甲方懲罰該批產品銷售貨款3倍的違約金額。

  (2)由乙方所生產的產品的最後包裝工序必須在乙方處實施完成。

  三、產品生產質量標準與檢驗

  1、乙方對乙方採購的所有原材料質量負責。

  2、乙方向甲方承擔產品質量責任。

  3、乙方保證所代加工的產品質量完全符合雙方約定並符合中國所頒佈的國家標準,或符合在技術監督局透過或備案的企業標準。

  4、甲方有權在現場對每批次產品進行抽檢,乙方質檢責任人必須同時在現場。

  5、如因市場銷售和行業監管需要委託技術監督部門或衛生監督部門進行抽檢的,檢驗費用由 提出 方承擔。

  6、因甲方原因,在加工過程損壞乙方提供的包材及原液,乙方予以相應的經濟賠償。

  四、價款或酬金(單位:肆仟元人民幣,不含稅)

  1、乙方為甲方生產前述產品的收費標準,詳見附件《產品訂貨單》。對乙方產品加工定做要求:

  (1)產品元件(配方)應包括:(包材、標籤、液體)。

  (2)產品包裝要求:依據甲方要求(箱裝數) 。

  3、如屬於分期交貨的,雙方每次以訂單方式確認交貨數量、時間等。

  4、合同價格清單中,如果單價和數量的乘積總和與總價不一致時,以單價為準並修正總價。

  五、結算方式

  1、合同(訂單)訂立後 3 日內甲方需預付總額50%的貨款。

  3、乙方賬戶資訊:

  開戶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廈門西柯支行

  開戶名稱:廈門傳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賬 號:4033 7001 0400 05631

  六、交貨的時間、地點,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

  1、交貨時間:一般交貨日期為:包材到齊後7日內。如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水災&&自然災害等)情況無法按時完成生產的,乙方必須在規定或訂單約定的交貨日(乙方收到甲方生產訂單起三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給予甲方正式確認交貨日期)交貨日期前5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同時確認調整後的交貨日期。

  2、交貨地點:乙方倉庫。甲方收貨人驗收意見視為甲方的驗收意見。

  3、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選擇以下方式:

  甲方自提貨物;費用由 甲 方承擔。

  七、驗收標準和方法 :

  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或樣品作為驗收標準。

  2、甲方收到乙方貨物的,應進行書面簽收。甲方收貨後需在三個工作日內對貨物數量進行驗收入庫。並根據雙方約定的產品質量要求、樣品對所收貨物進行抽檢,如有質量問題甲方應及時(三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未及時驗收或未在前述期限內提出異議的,視為產品驗收合格。

  3、如抽檢時未發現質量問題,但在售賣過程發現質量問題甲方也應及時(三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4、甲乙雙方對貨物質量問題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查驗機構提供查驗證明。

  5、交貨量允許在訂單量的5%短溢,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財產,並於合同終止後,剩餘財產全部歸還甲方。

  八、違約責任:

  1、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更改產品的配方和檢驗標準,若甲方同意修改,則應當按質論價,重新核定價格。

  (2)乙方未按合同規定包裝加工定做貨物,需返工或從頭包裝的,應當負責返工或從頭包裝,

  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

  2、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使用乙方三證及商品條形碼於非乙方生產的產品上,否則,由此而造成的任何損失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追究甲方一切法律責任。如乙方發現市場有非乙方生產的甲方產品使用乙方三證的,甲方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20,000_元。

  (2)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或包裝物數量、規格、質量的,應提前 15 天書面通知乙方,否則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

  (3)甲方無故解除合同,應償付乙方總額的60%違約金。

  (4)甲方應按時支付加工費用,每延遲一日,甲方應按照未付款的 1 %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甲方超過 30 日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權處理代工的貨品,並有權解除本合同。

  九、質量責任特別約定:

  1、乙方生產的產品透過與留樣對照確認為乙方責任,則乙方無條件進行返工,直至合格。如乙方按照甲方確認的樣品生產產品,且所使用的材料配方等符合國家標準的,該產品進行銷售後有造成消費者損害的,乙方不承擔相關責任。

  2、由乙方生產、檢驗合格的產品如有特殊說明質量保證儲存條件要求的,甲方應按說明儲存條件存放並實施管理。經過與留樣對照、驗證屬於甲方人為責任的不合格品或甲方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損失的與乙方無關。

  十、其他未盡事宜約定

  1、乙方有責任向甲方提供產品的主要成份,便於甲方商業宣傳及產品說明書的撰寫。

  2、甲乙雙方均應遵守國家產品質量、包裝標示、宣傳管理等一切法規,一方違規,另一方均有權提出終止合作,並由違規方承擔一切責任。

  3、使用甲方三證的產品、包裝,甲方應在包裝印刷之前讓乙方進行三證稽核、確認。

  4、合作加工的甲方品牌產品,在市場銷售過程中出現一切問題雙方均應及時溝通,相互協商,根據已有的約定分清責任,在處理過程中雙方應緊密協作。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 20xx年 9 月日起至 20xx 年 9 月日止。

  十二、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經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將所爭議事項提交生產商所住地人民法院解決。

產品加工合同 篇5

  立約書人 (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客戶)____(以下簡稱乙方)就原物料及成品委託承攬加工事項,透過友好協商,於 年 月 日雙方同意訂立合約條款如下,以為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合同組成及內容

  1.1 本合同規範由乙方供料並委託甲方承攬加工後,將全數加工製成品交付乙方之一切相關法律行為。

  1.2 原物料、包材、加工製成品之具體品種數量、交期、交貨地、加工費金額、支付期、支付方法,按經甲方確認之乙方採購單、發票或其它書面約定所列,並作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組成部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 合同期限

  2.1本合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合約到期前 日甲乙雙方得就本合約之內容重新檢視,檢視無意見則本合約自動續約 年,甲乙雙方並得協議無條件期前終止。

  第三章 合同價格及結算方式

  3.1 委託加工原物料、成品等所涉費用,由雙方協商決定並註明於發票/採購單。

  3.2 加工費、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應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付款採每月結算形式並在乙方採購單及甲方發票上註明,亦可採用信用證結算方式。

  第四章 質量要求及運輸方式

  4.1 各類物料及加工製成品質量標準按經甲方確認之乙方採購單、式樣書、圖紙、規格之約定,就有關標準之任何變更,應經雙方同意始生效力。

  4.2 乙方供料及甲方就加工製成品之發貨(以下簡稱“發貨方”)應按約定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對於乙方供料,由甲方位於 廠房,按經雙方確認之乙方採購單所列核對數量、規格、型號,不符合約定的,應向乙方提出,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七日內調換或補齊;屬於多發、錯運物料或加工製成品,收貨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 日內通知發貨方;收貨方對發貨方加工製成品之質量或效能有異議的,應在收到加工製成品後 日內提出異議,發貨方應在接到通知後 日內完成返修,收貨方逾期提出以上異議的,發貨方不承擔物料質量、數量、規格、型號不合格的責任。

  4.3 發貨方應確保其供料或加工製成品包裝牢固,並保障運輸過程安全。

  4.4 發貨方應按收貨方確定的運輸路線、運輸方式、送貨地點委託承運單位發運,力求

  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4.5 乙方對甲方供料及甲方對乙方運送加工製成品之運輸及保險費,由乙方負擔。

  第五章 加工貿易手冊、原物料進口及成品出口報關

  5.1 加工貿易手冊由甲方按海關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填報,但因乙方向甲方提供資料性文

  件與實際進口料件不符(包括但不限於重量、品名規格、數量、原產地等),導致甲方在料件進口報關或加工製成品出口報關時產生一切支出費用損失,由乙方全數承擔。

  第六章 成品驗收標準和方法

  6.1甲方將加工製成品送達雙方約定交付地後,乙方應於三日內驗收,倘甲方未於此約定期間內接乙方驗收結果之通知,即於送達後第四日起視為加工製成品已透過驗收。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甲方違約責任

  7.1 甲方未按約定質量交付加工製成品,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

  7.2 甲方交付加工製成品數量少於約定,應當照數補齊。

  7.3 加工製成品交期按乙方物料備齊到達甲方指定地點時間而確定,加工期間甲方預期未能如期交貨時,應立即附具理由及計劃交貨日期提交乙方,雙方重新約定新交期。

  7.4 由於甲方保管不善致使乙方之供料、包材毀損、滅失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乙方違約責任

  7.5 乙方於發出採購單後變更供料或委託加工製成品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

  及時通知甲方,如因相關變更造成甲方損失,乙方需作出賠償。

  7.6 乙方未按約定期間和要求向甲方交付原物料、技術資料、式樣書、圖紙、規格、包材等,經甲方同意順延交期,並應當賠償甲方所受損失。

  7.7 乙方超過約定日期支付加工費,應當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息率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7.8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辦法和期限對甲方加工製成品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成品不符合要求而未按約定期限通知甲方調換、補齊的,甲方對其加工製成品質量、數量不負責任。

  7.9 對於應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主動匯給守約方,違者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物料、加工製成品或扣付加工費充抵。

  第八章 合同解除

  9.1 本合同簽訂後,雙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於該原因發生起二十四小時內通知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第九章 智慧財產權保護及守秘義務

  10.1雙方應信守職業道德,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將任何於業務過程中知悉對方包括

  但不限於生產工藝、技術、商業秘密及其它各類資訊,洩露於包括對方員工在內之任何第三人,違者守約方保留一切法律追訴權利。

  第十章 紛爭解決

  10.1甲乙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10.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 方: 乙 方:(客戶)

  公 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 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_月__日 日 期: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產品加工合同 篇6

  甲方:安達(錦鴻)洗水廠

  乙方:

  為了共同效益,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提供必須要的場地、生產裝置、原材和貨源;乙方員必須服從甲方公司的管理規定。

  2、甲方經乙方提供食、宿(按餐扣費,宿舍水、電、衛生費等)。

  3、乙方因質量和管理造成經濟損的(如:拉力不夠、爛、燙頭漏水、人為撕爛或藥水不均勻造成噴馬騮時一簽一簽的等);乙方全賠。

  4、甲方給乙方壓皺樹脂工藝加工工價如下:

  扁樹脂(半圓)

  二位0.70元/條 四位0.90元/條 六位1.20元/條

  八位1.40元/條 十位(全條)1.60元/條(水後同價)

  注:全泡不做壓皺0.30元/條;中褲0.25元/條、知褲0.20元/ 圓樹脂:

  二位0.80元/條 四位1.20元/條 六位1.50元/條形碼 八位1.80元/條

  十位2.20元/條(封頂) 打膠針0.30元/條(包定位)

  5、乙方在生產過程中,必須節省能源、原料等;用原料量月底平均計算不能超過0.60元/條,如超過金額由乙方承擔。

  6、一切機械由甲方維修,如有人為現象,甲方有權按原價扣罰;同時應隨時檢查和保護各種裝置;有問題及時通知廠方處理、維修;如已經壞貨再說機械裝置有問題,一切視為推御責任。

  7、如貨源充足時、乙方不夠工人上班導致出不了貨時,甲方有權外發加工,外發之差價由乙方承擔。

  8、乙方操作過程中發生現的次品,當時扣罰;其餘的與客戶對數時所點次品確認為準,但必須在當月扣除。

  9、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必須按時、按質完成生產任務,如果甲方需打板之類,乙方必須隨叫隨時到(打板不計費,打板通知20分鐘不到,每次罰50元)

  10、乙方承包加工費結算為2個月,乙方工人工次資由甲方代發,工人由乙方直接管理,甲方不承擔責任。

  11、如乙方達不到甲方質量要求,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合同,解除後45天內支付乙方所有加工費。

  12、如因樹脂引起的需要下機過水的,扣過水費0.80元/條。

  13、乙方人員必須從甲方公司管理規定;乙方不得在外承包與甲方業務相關的工種,否則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合,乙方加工費沒收。

  14、點次品的該工藝次品按第3條承擔,不點次品的客戶按金額的3%扣除。

  15、乙方工人的水電費由乙方承擔。

  16、以上規定,經甲、乙雙方同意並共同遵守執行,合同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起生效。

  乙方簽名: 甲方簽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