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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國土資源上半年工作總結

關於鄉國土資源上半年工作總結推薦

  XX年我所在上級主管部門和鄉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堅持以鄧--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國土所前面工作,以國土資源工作為重點,緊緊圍繞年初和縣局簽定的目標責任書,認真貫徹縣國土資源工作會議精神,依法辦事,紮實開展各項工作,努力完成上級領導和黨委政府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現將半年來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國土資源基礎管理工作

  一是地政管理。我所1—6月份共登記發證7宗,其中:國有土地證2宗,集體土地證5宗,收起土地出讓金4702.00元,上報農村建房3戶,受理土地權屬糾紛5起,成功調解辦結4起,結案率95%。

  二是耕地保護。全鄉實有耕地總面積17280畝(鄉年鑑資料),山地多,平地少,沿著八寶河平迷至××兩岸被立為基本農田保護區塊,並立有保護碑。我所平時認真開展巡查,發現群眾破壞耕地,擅自在耕地上挖沙、取土、建房等違法行為,工作人員及時發放“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責令立即停止,把事態處理在萌芽狀態。

  三是用地保障服務。××縣電力公司3月份在我鄉中學對面建設35千伏變電降壓站,XX年3月13日,共徵土地6.11畝,涉及14戶群眾,以每畝1.5萬元的補償費,加上各種青苗補償,總計9.802萬元,全部支付到群眾手中。木薯廠申請的臨時用地,經實地丈量共9.19畝,目前未辦理相關用地手續。××電站庫區新淹沒土地徵地43.154畝(其中田:7.954畝,地:10.34畝,輪歇地:24.86畝)涉及4個村委會,14個自然村,目前徵地工作已經結束,按照田:8000元/畝,地:3000元/畝,輪歇地:1000元/畝,徵地費用:119512元。縣國土局要求及時跟鄉黨委政府彙報,即將進行補償。

  四是礦政管理。我鄉轄3個探礦權,分別是福花金銻普查(探礦權人:文山州龍興礦業有限公司)麻慄鐵錳礦普查(探礦權人:昆明熊吉礦業有限公司)郎宜金礦普查(探礦權人:昆明306地質隊)。目前都在有序地開展探礦工作,但都未發現大的礦床,福花探礦點出現零星的銻礦,但是量太小。麻慄和郎宜探礦點未發現任何礦異常。我所認真開展礦山巡查工作,每到節假日來臨前我所聯合派出所、鄉安監員共同開展巡查工作,每一個礦點必須檢查到位,並督促探礦業主保護好土地資源和生態環境,做到“穩步安全,合理有序”,發現有隱患的地方,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責令業主限期整改,預防各種安全事故的.發生。

  五是法規宣傳、信訪辦理工作。半年來我所共開展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宣傳3次,發放宣傳資料100餘份,接待諮詢群眾50餘次,並利用好趕集天,認真解答群眾提出的熱點、難點問題。向上級主管部門報送資訊兩期,保持所上與上級主管部門新的聯絡和溝通,積極取得領導的支援和幫助。

  二、存在的問題

  一是自身的理論水平和業務技能與實際工作需要還有一定的差距,相關法律法規掌握較少,在處理群眾的問題上方法方式少,還有待進一步學習和提高。

  二是××電站庫區土地補償還未落實,目前徵地工作已經結束,根據現在的地類和麵積,上級部門領導協商討論並已經落實補償資金,但是老寨村小組要求把老寨村輪歇地按照承包地(自留地)的標準補償,這沒有理由根據,並且對其他被徵地群眾也產生不良影響,以致補償工作無法進行。縣國土局要求我所積極將情況跟鄉黨委政府彙報。按照目前討論的情況即將開展補償工作。

  三是我所工作人員少,半年來事情較多,各種土地糾紛,上訪案件等待處理,難以滿足工作的需要,特別是無法開展地籍調查核權發證工作,群眾反映較多。

  三、工作打算及建議

  一是繼續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和業務技能的學習,不斷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樹立良好的部門形象,讓國土資源保護和合理利用深入人心,保護耕地的同時又要保障發展。同時加大國土資源執法力度,認真制止各種違法佔地、私挖濫採等違反規劃的行為。

  三是加強對礦山和地質災害的管理,在維護探礦權人合法權益的同時督促其合理有序地開展探礦工作。其次認真做好我鄉地質災害預防工作,保持24小時開機,做到有問題及時上報。

  四是懇請上級領導給予我所安排一名工作人員,以便於工作的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