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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二手車轉讓合同

個人二手車轉讓合同(精選6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個人二手車轉讓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個人二手車轉讓合同1

  售車方(甲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

  購車方(乙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

  甲方現將自己所有的一輛色牌汽車轉讓於乙方。該車車牌號為__:,發動機號為__:,車架號為:於20__年_月_日轉讓給乙方,雙方達成交易金額為人民幣_萬_千_百元整(¥_ .00)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一致協議:

  自協議簽訂,甲方向乙方轉讓車輛、乙方向甲方支付購車款起,該車所有權歸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轉讓及報廢等權利。

  (一)該汽車自本協議註冊的轉讓日期(時間)20__年_月_日(時間)以後,所出現的一切問題(損壞、維護修理或被盜)與售車方(甲方)無關。

  (二)該汽車自本協議註冊的轉讓日期(時間)20__年_月_日以後,購車方(乙方)使用時發生交通意外而產生的本人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或其他法律糾紛與售方(甲方)無關。

  (三)該汽車自本協議註冊的轉讓日期(時間)20__年_月_日以後,購車方(乙方)使用時發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或其他法律糾紛與售方(甲方)無關。

  (四)該汽車自本協議註冊的轉讓日期(時間)20__年_月_日之前,售車方(甲方)使用時發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或其他法律糾紛與購車方(乙方)無關。

  (五)售車方(甲方)向購車方(乙方)提供該車輛的一切真是、有效、合法的手續、票據和證件,並對車輛來歷及手續、票據和證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事後如調查發現

  (六)售車方(甲方)提供該車輛手續、票據和證件系虛假、偽造證件,或車輛來歷不明,購車方(乙方)有權退回車輛給售車方(甲方)並要求售車方(甲方)退回購車款,同時因偽造證件而給購車方(乙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及產生相關的法律責任均由售車方(甲方)承擔。

  (七)雙方約定於20年_月_日前過戶,過戶所需費用由承擔,由(方)到車管所辦理車輛過戶手續,(方)協助辦理。車輛必須按合法的手續過戶,如不過戶,由乙方承擔車輛轉讓之日起一切法律責任及相關後果。

  (八)該車以後辦理年審、保險等事宜由乙方承擔。

  (九)該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簽訂時間20__年_月_日,時間:雙方簽字後即時生效,雙方均不得違背以上條款。

  (十)附雙方身份證影印件各一份。

  售車方(甲方)簽字:購車方(乙方)簽字:

  聯絡電話:______聯絡電話: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簽訂時間:______

個人二手車轉讓合同2

  出賣人:

  買受人:

  有限公司,現將 車轉讓於買受人。該車車牌號為碼為 ,發動機號為 ,車架號為 。現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 汽車質量

  該車於 年 月登記,檢驗合格期至 年 月。汽車的發動機,變速箱工況較差。車身車架有鏽蝕。

  第二條 汽車價格

  該車委託太倉價格認證中心進行價格鑑定,受託方經鑑定後得出該車的現價為 元。經雙方協商該車的轉讓價為人民幣 元。

  第三條 權利義務

  1.出賣人向買受人轉讓車輛時向買受人提供車輛證件; 說明汽車的現狀。

  2.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並且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買受人在購買該車後,負責車輛的維修,及相關規費的繳納。

  第四條 車輛過戶

  雙方共同到車管所辦理車輛過戶手續,費用各半承擔。同時,雙方共同到保險公司辦理保險變更手續,如有費用,各半承擔。

  第五條 合同文字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另 份備用。

  第六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章後生效。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個人二手車轉讓合同3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經雙方協商,甲方現將壹輛車轉讓給乙方,車牌號為,發動機號碼,車架號碼。

  第一:雙方商定轉讓價格為人民幣,乙方將該車的產權、使用權等所有權全部買斷。

  第二:甲方須保證該車證件齊全有效(包括車輛行駛證、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車輛登記證書、道路運輸證),無假牌、無假證,並且沒有抵押給他人。如經查實該在交通車管部門中檔案手續不齊全,甲方將退還所有的購車款給乙方。

  第三:該車在年日轉讓前,甲方在外所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刑事責任和經濟糾紛與乙方無關。

  第四:在年日轉讓後,該車的支配權和使用權歸乙方所有,乙方以後所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刑事責任和經濟糾紛與甲方無關。乙方應在壹個月內辦理車輛轉戶手續,由甲方協助辦理,乙方自負費用。第五:轉讓時隨車交付的證件有:行駛證本,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以及道路運輸證。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身份證:

  身份證:

  年月日

個人二手車轉讓合同4

  售車方(甲方):

  身份證號:

  購車方(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現將自己所有的一輛色牌汽車轉讓於乙方。該車車牌號為:,發動機號為:,車架號為:。於20_年月日轉讓給乙方,雙方達成交易金額為人民幣萬千百元整(¥.00)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一致協議:

  自協議簽訂,甲方向乙方轉讓車輛、乙方向甲方支付購車款起,該車所有權歸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轉讓及報廢等權利。

  (一)該汽車自本協議註冊的轉讓日期(時間)以後,所出現的一切問題(損壞、維護修理或被盜)與售車方(甲方)無關。

  (二)該汽車自本協議註冊的轉讓日期(時間)以後,購車方(乙方)使用時發生交通意外而產生的本人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或其他法律糾紛與售方(甲方)無關。

  (三)該汽車自本協議註冊的轉讓日期(時間)以後,購車方(乙方)使用時發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或其他法律糾紛與售方(甲方)無關。

  (四)該汽車自本協議註冊的轉讓日期(時間)之前,售車方(甲方)使用時發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或其他法律糾紛與購車方(乙方)無關。

  (五)售車方(甲方)向購車方(乙方)提供該車輛的一切真是、有效、合法的手續、票據和證件,並對車輛來歷及手續、票據和證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事後如調查發現

  (六)售車方(甲方)提供該車輛手續、票據和證件系虛假、偽造證件,或車輛來歷不明,購車方(乙方)有權退回車輛給售車方(甲方)並要求售車方(甲方)退回購車款,同時因偽造證件而給購車方(乙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及產生相關的法律責任均由售車方(甲方)承擔。

  (七)雙方約定於20_年日前過戶,過戶所需費用由承擔,由(方)到車管所辦理車輛過戶手續,(方)協助辦理。車輛必須按合法的手續過戶,如不過戶,由乙方承擔車輛轉讓之日起一切法律責任及相關後果。

  (八)該車以後辦理年審、保險等事宜由乙方承擔。

  (九)該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簽訂時間20_年月日,時間:雙方簽字後即時生效,雙方均不得違背以上條款。

  (十)附雙方身份證影印件各一份。

  售車方(甲方)簽字:

  購車方(乙方)簽字: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個人二手車轉讓合同5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經雙方協商,甲方現將壹輛車轉讓給乙方,車牌號為 ,發動機號碼 ,車架號碼 。

  第一:雙方商定轉讓價格為 人民幣,乙方將該車的產權、使用權等所有權全部買斷。

  第二:甲方須保證該車證件齊全有效(包括車輛行駛證、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車輛登記證書、道路運輸證),無假牌、無假證,並且沒有抵押給他人。如經查實該在交通車管部門中檔案手續不齊全,甲方將退還所有的購車款給乙方。

  第三:該車在 年 月 日轉讓前,甲方在外所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刑事責任和經濟糾紛與乙方無關。

  第四:在 年 月 日轉讓後,該車的支配權和使用權歸乙方所有,乙方以後所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刑事責任和經濟糾紛與甲方無關。乙方應在壹個月內辦理車輛轉戶手續,由甲方協助辦理,乙方自負費用。

  第五:轉讓時隨車交付的證件有:行駛證本,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以及道路運輸證。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身份證: 身份證:

  年 月 日

個人二手車轉讓合同6

  售車方(甲方): 身份證號:

  購車方(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現將自己所有的一輛 色 牌汽車轉讓於乙方 。該車車牌號為: , 發動機號為: ,車架號為: 。於20 年 月 日轉讓給乙方,雙方達成交易金額為人民幣 萬 千 百元整(¥ .00)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一致協議:

  自協議簽訂,甲方向乙方轉讓車輛、乙方向甲方支付購車款起,該車所有權歸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轉讓及報廢等權利。

  (一) 該汽車自本協議註冊的轉讓日期(時間)以後,所出現的一切問題(損壞、維護修理或被盜)與售車方(甲方)無關。

  (二) 該汽車自本協議註冊的轉讓日期(時間)以後,購車方(乙方)使用時發生交通意外而產生的本人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或其他法律糾紛與售方(甲方)無關。

  (三) 該汽車自本協議註冊的轉讓日期(時間)以後,購車方(乙方)使用時發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或其他法律糾紛與售方(甲方)無關。

  (四) 該汽車自本協議註冊的轉讓日期(時間)之前,售車方(甲方)使用時發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或其他法律糾紛與購車方(乙方)無關。

  (五) 售車方(甲方)向購車方(乙方)提供該車輛的一切真是、有效、合法的手續、票據和證件,並對車輛來歷及手續、票據和證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事後如調查發現

  (六) 售車方(甲方)提供該車輛手續、票據和證件系虛假、偽造證件,或車輛來歷不明,購車方(乙方)有權退回車輛給售車方(甲方)並要求售車方(甲方)退回購車款,同時因偽造證件而給購車方(乙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及產生相關的法律責任均由售車方(甲方)承擔。

  (七) 雙方約定於20 年 日前過戶,過戶所需費用由承擔,由 ( 方)到車管所辦理車輛過戶手續, ( 方)協助辦理。車輛必須按合法的手續過戶,如不過戶,由乙方承擔車輛轉讓之日起一切法律責任及相關後果。

  (八) 該車以後辦理年審、保險等事宜由乙方承擔。

  (九) 該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簽訂時間20 年月日,時間: 雙方簽字後即時生效,雙方均不得違背以上條款。

  (十) 附雙方身份證影印件各一份。

  售車方(甲方)簽字: 購車方(乙方)簽字: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