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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合同

勞務合同模板集合七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勞務合同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勞務合同 篇1

  甲 方:

  性 質:

  法 人 代 表:

  地 址:

  乙 方:

  性 別:

  出 生 年 月:

  戶 口 所 在 地:

  身 份 證 號 碼: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和共同遵守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從年月日起至年月 年。其中試用期 個月,從簽訂合同之日算起。

  第二條 工作內容

  1.乙方按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在任 工種(工作),並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具體指標和要求可另訂《崗位合同》)。

  2.甲方根據本單位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換乙方工種或崗位。

  第三條 勞務紀律

  1.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依法制定勞務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和獎懲。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四條 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條款

  ㈠ 工資960元/月,在每月月底前發放。

  ㈡ 甲方為乙方購買 。 ㈢ 乙方須遵守甲方的勞務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在工作期間違反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按下列規定處理。

  1.嚴禁酒後上班,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勞務合同,並不予補償。

  2.上班期間不準閒談、看書報、看電視、打牌,2次以上甲方有權解除勞務合同,並不予補償。

  3.不按規定著裝執勤的,3次以上甲方可以解除勞務合同,並不予

  4.上班時間不準擅自離崗,離崗1次予以警告,2次以上甲方有權解除勞務合同,並不予補償。

  5.上班不允許遲到、早退、擅離職守,2次以上甲方有權解除勞務合同,並不予補償。

  6.乙方應嚴守禮節,受到領導批評或群眾投訴的,3次以上甲方有權解除勞務合同,並不予補償。

  7.乙方必須服從領導安排,拒不服從安排的,2次以上甲方有權解除勞務合同,並不予補償。

  8.乙方必須遵紀守法,如有偷竊等違紀違法行為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務合同,並不予補償。

  9.乙方丟失、損壞公用物品,應照價賠償。

  第五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縣財政局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業務的需要,僱傭乙方為甲方提供勞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勞務合同書,共同遵守所列條款。

  第一條、勞務合同期限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條、雙方權利義務

  乙方認真遵守賣場各項規章制度,積極負責完成公司銷售目標和商品陳列標準,保證櫃面商品的衛生及充足。

  第三條、勞務報酬支付

  甲方每月10號根據上月銷售資料支付乙方應得報酬。

  第四條、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甲乙雙方若提出辭職與被辭需提前一個月告知,並在一切手續交接清楚後辦理。

  第五條、違約責任

  甲方每月對乙方提供100元商品免賠責任,超出短少按價格6折承擔。

  第六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若發生爭議應在相互諒解的基礎上進行友好協商,直至達到雙方滿意。

  第七條、文字及生效

  1、本合同文字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於甲方蓋章、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務合同 篇3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型別(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六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兩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公司規定的正常工作任務沒有完成的加班除外,不安排同等時間倒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個月的15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三個月試用期滿後轉正基本工資 元,崗位工資 元,績效工資 元,業績提成按照 % ,出差補助和報銷按照《公司報銷制度》統一規定。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為 元。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兩個月生活費不得低於 元。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章第7條規定的,按《勞動法》第44條支付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一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五險一金(五險一金”講的是五種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積金。

  七、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四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處以罰金,直至解除合同。

  第十五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1.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服裝廠勞動合同範本服裝廠勞動合同範本。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19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6.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規定終止、解除本合同:

  (1)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 女職工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 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 義務兵役期間的。

  8.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15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9.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內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10.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 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11.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十八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九條 甲方以公司員工規章制度 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公司所在地區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日內向 北京市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委託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3、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所要求的工作標準。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須同意甲方對乙方工作崗位的調整:

  1、甲方根據經營需要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因休長假被別人取代工作崗位的;

  4、其他原因確實需要調整工作崗位的。

  (二)在以下情況時,甲方有權變更乙方的地點:

  1、甲方經營場所變更的;

  2、由於甲方的經營需要須變更乙方工作地點的;

  3、以上情況若乙方拒絕變更工作地點的,甲方可視其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三)乙方保證在甲方工作外不再擔任或兼職其他任何企業的工作。

  三、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 甲方根據工作崗位需要和國家勞動保護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標準。

  (二)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制度,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

  (二)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調休或支付加班費。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元/月;試用期滿工資元/月。

  2、其他形式:

  (二)甲方可以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及工作崗位的調整情況,合理調整乙方的工資。

  (三)甲方每月 日發放乙方上一個月的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於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四)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最長三十日)的,甲方應當按照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可以根據乙方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甲方沒有安排乙方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勞動者生活費,生活費發放至企業復工、復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

  (五)甲方按乙方當月銷售業績和貨款回收金額直接作為計算乙方提成的依據;若因乙方工作失誤、失職,導致呆賬、壞賬、死帳給甲方帶來損失的,甲方有權按月從乙方提成中扣除40%計提。

  六、勞動紀律

  (一) 乙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辦法,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 愛護甲方的財產,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智慧財產權,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衝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

  (二)乙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或者甲方有關規章制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及續訂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提供與錄用相關的虛假證書或勞動關係狀況證明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5、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可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和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公佈裁減人員方案,聽取工會和職工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1、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

  2、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三、第四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六)乙方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 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七)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4、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5、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

  6、剋扣乙方身份證、資質、資歷等證件的;

  (八)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但乙方所承擔的工作尚未完成,工作無法交接,馬上離去會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暫不能解除勞動合同;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它問題在被審查期間的,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九)本協議期滿,即行終止,任何一方需要續訂合同時,在合同終止前一個月,經過對方同意後,可辦理續簽手續。

  (十)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十一)勞動合同期滿而甲方需續延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將《勞動合同》送達

  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重新訂立勞動合同;重新訂立的勞動合同,自前份勞動合同期滿次日起生效。

  八、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繳扣。乙方須在入職時向甲方交齊相關辦理社會保險的資料。

  (二)鑑於乙方已在自行繳納社會保險且不願將社會保險關係轉入甲方公司。甲方按每月200元標準支付給乙方,有乙方自行繳納社會保險,乙方不得就社會保險待遇問題向甲方主張權利。

  (三)甲方可以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依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九、經濟補償、賠償與違約責任

  (一) 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時,對於符合勞動合同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乙方在合同期內,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違反《培訓協議》中的服務期約定,應當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乙方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乙方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違約金(包括但不限於培訓期間的工資、差旅費、各種補貼等)。

  (三)乙方違反雙方簽訂的'《保密協議》,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試用期滿後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的,或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天通知的,以乙方日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1日工資的賠償金;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培訓費用及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五) 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

  (六)甲乙任何一方的其他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按法律規定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十、其他約定

  (一)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勞動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 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乙方保證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已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並提供相關單位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證明,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於乙方的過錯,導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單位追訴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三)乙方因故辭職,應按照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後方可離職,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手續(包括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辦理檔案和社保關係的轉移等手續)。

  (四)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等與勞動合同相關的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五)甲方在企業內公開發布的各項規章制度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除非該制度違反了國家法律法規或與本協議相沖突,否則視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六)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有牴觸的, 依照法律、法規執行。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塗改或冒籤無效。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簽名、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合同 篇5

  甲方:

  聯絡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

  一、工作崗位職責:

  全面負責__________的會計工作,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建立工程價款臺帳及其它往來賬。

  2、核算專案各項收支,監督專案部各項經濟行為,複核有關憑證、賬簿、編制各類會計報表。

  3、定期監督出納員進行庫存現金盤點,保證帳帳,帳實、帳銀、帳款相符。

  4、為專案經理部的經濟決策提供資料。

  5、負責會計檔案的整理和儲存工作。

  6、負責編制開發公司各類收費,現金支出專案等經濟類統計報表的工資等。

  二、勞動報酬:

  乙方的崗位工資為_______元/月,按月開支。

  三、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病休或事假,甲方按請假天數扣除工資,且甲方不承擔任何醫療費及其它經濟費用。

  2、乙方應加強自身安全防範意識,否則發生傷、殘、亡等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3、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其它疾病,而不能勝任本工作崗位的,應自行解除勞務合同,乙方不可隱瞞,否則因乙方帶病作業而發生傷亡事故,所引發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由其自負,甲方不承擔任何醫療、保險、工傷及其它一切經濟補償費。

  4、甲方不可隨意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

  四、違約責任:

  乙方若違反上述條款之一者,甲方有權做經濟處罰,並從當月工資扣留,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五、爭議解決:

  甲方不可隨意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人員工資。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解決。

  六、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簽章)

  代表/代理人: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年___月___日

勞務合同 篇6

  甲方:某某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乙方:(委託人):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信、有償服務的原則,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為尋找工作崗位等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甲乙雙方協商確認:乙方委託甲方尋找用人單位的具體要求,以填寫求職登記表為準,求職表作為本協議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當前的準確的身份資訊證明。包括身份證及影印件(戶口本也可),學歷證,健康證和其他專業技能職稱等相關證明,並填寫求職資訊登記表。

  2、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職前指導建議,並根據乙方的實際能力及要求提供合適的工作崗位。

  3、乙方必須在支付相應的居間服務費後,才能享受甲方提供的崗位資訊服務。

  4、甲方應為乙方提供正規、合法、真實的工作崗位。

  二、服務資費標準及相關說明

  1、市內介紹收取居間介紹成功服務費 元/位;

  市內介紹特殊崗位或省外招聘收取居間介紹成功服務費協商收費;

  2、甲方開出推薦介紹信,一經用人單位錄用,介紹就業居間服務成功,本協議自動終止。

  3、乙方未被用人單位錄用,甲方繼續為其推薦就業崗位或退還乙方服務費。

  4、若甲方推薦乙方到用人單位被錄用或上崗後,因本人原因找各種理由離開不做者,所交費用不予退還。甲方在三月內繼續為其推薦新的就業崗位。

  5、經甲方推薦後,如果乙方在7日內不再與甲方聯絡,就將視為推薦成功,本協議自動終止。

  6、乙方上崗後如果要求甲方重新為其推薦新的就業崗位,需從新簽訂本協議和繳費。

  7、如果甲方推薦乙方到用人單位,乙方到了用人單位未參加面試終止本協議並退還服務費後,日後自行到用人單位求職成功的,視為乙方不誠信,甲方有權向乙方追討經濟賠償,經濟賠償標準雙方約定為乙方在崗用人單位屬地政府最低工資標準的二倍計算。

  三、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一旦發生意見分歧,雙方應盡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起訴新沂市人民法院。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簽訂交費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某某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乙方(簽字):

  經辦人(簽字):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勞務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一)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據本合同條款向甲方提供技術工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人員(以下稱為派遣人員),甲方向乙方支付報酬。為保證甲方工程的順利完成,雙方應互相協作,認真執行合同。

  (二)人員派遣

  1.應按雙方商定的計劃派遣人員。甲方對所需派遣的人員應提前兩個月用書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員一覽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工種、護照號碼及_________國申請入境所需要的資料_________。

  2.乙方負責辦理乙方人員(從其居住國)的出境手續,並承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在_________國的入境和居住手續由甲方辦理,並負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

  3.根據工程計劃的需要,派遣人員可以隨時增加或減少。

  4.如需要增加派遣人員時,甲方同意提前兩個月向乙方總部提出派遣人員計劃。增加人員的工資,按本協議附件1所列工資標準支付。增加如系新工程,其工資標準應由雙方駐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據工程進度,如現場需要減少人員,則應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後實施。

  (三)準備費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員的準備費每人_________元。準備費應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計劃的同時電匯乙方_________銀行_______帳號。

  (四)工資

  1.派遣人員的工資應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資表支付。工資的計算應從派遣人員離開乙方所在國________機場之日起到離開______國_________機場之日止。乙方同意在安排航線時儘可能取最短路線,縮短時間。

  2.派遣人員的基本工資_________。

  3.基本工資以月計算,凡不滿一個月的按日計算,日工資為月工資的25%。

  4.根據_________國目前的經濟情況,派遣人員基本工資每年應增長15%。

  (五)工作時間及加班

  1.乙方人員的工作時間為每月_________天,每週_________天,每天8小時。

  2.每週休假一天,具體休假日期可由雙方在現場安排。

  3.由於材料短缺、氣候條件等影響不能正常施工時,經雙方協商可以臨時調整工作內容。如因上述及其他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時,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的工資。

  4.如工作需要並經雙方同意,乙方人員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1)平時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25%;

  (2)平時夜間加班(22點至次日晨5點)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50%;

  (3)節目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200%;

  (4)加班工資計算方法如下:(月基本工資/200小時)×加班小時數×加班工資的百分率;

  (5)上述加班工資和基本工資同時支付。

  (六)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廚房全套炊餐具及冷藏裝置,由乙方自行辦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給乙方每人每天_________元的伙食費,包乾使用。

  3.食堂用水、用電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資採購用車由甲方提供並支付費用。

  (七)節日和休假

  1.所有乙方人員有權享有_________國政府的法定節日。

  2.所有乙方人員在工作滿11個月零10天后,應享受20天的回國探親假,其_________國_________機場至_________機構的往返機票由甲方支付。應儘可能安排最短的航線。

  3.如果現場施工需要乙方人員推遲迴國休假時,乙方同意說服其人員延期休假,甲方同意為了補償乙方人員的損失,應給予適當的報酬。

  4.關於補償上述損失的報酬,可根據當時的情況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但這項補償不應少於_________國_________機場至______機場之間的單程機票價金額。

  5.乙方人員由於家屬不幸等原因,工作滿半年以上時,經雙方現場代表協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親假。如有關人員已享受回國休假,其往返旅費應由乙方負擔,對這一類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資。

  (八)旅費及交通

  1.甲方負擔乙方人員從_________機場至工程現場之間的往返旅費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須的食宿費,但乙方應努力減少這項額外費用的開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進入_________國的入境費用(例如機場稅等)。

  2.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人員上下班的交通工具。

  3.乙方應憑機票或收據(按購票當日銀行公佈的外匯牌價)向甲方結算。

  (九)稅金

  乙方人員應在_________(其原居住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乙方負擔;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甲方負擔。

  (十)社會保險

  1.乙方人員在合同有效期內的人身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甲方同意支付派遣人員每人每月_________元的人身保險費。

  2.乙方人員在工地發生工傷,甲方只承擔其醫療費用,如發生死亡事故,乙方應負擔所有的費用,包括善後安葬和撫卹。

  3.如乙方人員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時,遺體運回其原居住國或就地埋葬,遺物運回其原居住國,一切有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4.派遣人員經醫生證明因疾病或工傷而缺勤30天以內者,發給基本工資;在30天和90天之間者發給基本工資的60%;超過90天者則不發工資。

  (十一)醫療

  1.乙方所有人員在_________國發生工傷或疾病時,其醫療及住院費由甲方支付。

  2.現場醫務室需用的常用藥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購置計劃,經甲方同意後,由乙方在其本國或其他地方採購、費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人員在200人之內,配備醫生一名,男護士一名。超過200人時,是否增加醫務人員,由雙方現場代表研究確定。

  (十二)勞保用品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所有的勞動保護用品,包括每人每年兩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鏡、安全帽、安全帶等。

  (十三)支付辦法

  1.除機票費和準備費全部支付美元外,甲方應支付乙方的其他各項費用,均按80%元與20%_________國_________的比例支付,如需改變這一比例,須經雙方代表同意。

  2.休假工資和應付乙方的機票費應於休假當月之初支付。

  3.乙方現場會計每月末編制派遣人員工資及其他各項費用表,包括基本工資、加班費、伙食費等項,經甲方審查和批准後於次月10日前支付。其中80%美元部分,由甲方電匯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帳號,銀行匯費由甲方承擔。20%的_________國_________(幣種)在現場支付。

  4._________元與_________國_________的兌換率,按支付日當天_________國政府銀行公佈的買賣中間價折算。

  5.乙方派遣人員到達現場後,甲方同意預支每人一個月的伙食費,如需預支其他費用,由雙方現場代表協商解決。

  (十四)住房和辦公用房

  1.甲方將按下列標準免費提供乙方人員的住房:

  (1)代表、工程師、總監工每人一間;

  (2)助理工程師、技術員、醫生、會計師、翻譯及其他管理人員兩人一間;

  (3)其他工人每人約4平方米,但每間不超過12人。

  2.住房內包括空調和衛生裝置,傢俱和臥具等備品。

  3.甲方同意提供乙方行政人員所使用的辦公裝置(如打字機、計算器、影印機等)、洗滌裝置和用品。

  (十五)人員替換

  1.乙方負責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的合格人員到_________國現場工作,如甲方認為派遣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雙方現場代表同意後,由乙方負責替換,由此而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

  2.乙方人員必須遵守_________國政府的法令和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如違反當地法令和風俗習慣而必須送回國的,經雙方協商後,由乙方負責送回,機票費由乙方負擔。如需另派人員替代時,則乙方應負責_________機場至現場的旅費。

  3.乙方人員因疾病和公傷,經甲乙雙方指定的醫生證明確實不能繼續工作者,應送回其原居住國的,其旅費由乙方負擔。如身體狀況不合格者,經雙方醫生檢查證實,是因乙方體檢疏忽,必須送回其本國的,其旅費應由乙方負擔。

  (十六)不可抗拒

  1.由於天災、戰爭、政治事件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而工作不能繼續進行,甲方應負責將乙方人員送回(其原居住)國。

  2.如遇上述情況時,甲方人員不撤退,乙方人員亦不撤退,但甲方應支付乙方派遣人員的工資。

  (十七)爭議及仲裁

  1.在執行合同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同意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可提交被告方的仲裁機構裁決。

  2.爭議一經裁決,雙方必須忠實履行,所發生的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十八)合同有效期及其他

  1.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結束,所有派遣人員返回(其原居住)國,以及雙方未付帳目結清後失效。

  2.本合同與附件及工程內容,不經另一方允許,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洩露。

  3.本合同用_________文、_________文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2份。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友好協商補充,經雙方同意的補充條款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