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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管租賃合同

架管租賃合同範文

  篇一:架管租賃合同

  合同編號: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遵循平等互利原則,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第二條:租賃物資的品名、規格、單價:

  2.2若有丟失具體賠償按本合同附件一執行。

  第三條:租賃期限

  3.1工期安排: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日;因特殊情況和不可抗力導致工程停工時,甲方以書面形式與乙方協商工期順延。

  3. 2甲方將租賃物資移交乙方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四條:租金結算、支付方式和期限

  4.1合同租金暫估約: ,結算以實際發生租賃費用為準。

  4.2按月結算租賃費,每月5日前辦理上月的租賃費結算;在辦理結算時以工地指定人員簽字的進退貨單為準.其租賃費按30%逐月支付。

  4. 3在甲方退清所有租賃物資後15日內辦理完租賃費結算。在合同期滿後半年內結清全部費用。

  第五條:押金(保證金)

  5.1經雙方協商,乙方收取承租方押金(人民幣大寫):XX 元整。租賃期間不得 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甲方返還租賃物資並結清所有款項後,押金退還甲方。

  第六條:租賃物資的交付地點、驗收方法及運輸方式和交回倉庫的地點

  6.1租賃物資交付地點為:XX ,甲方按所需材料:鋼管長度±20㎝以內定尺寸;扣件、U託無缺損;碗扣架無開焊和破損;進行驗收,並在指定位置碼放整齊;進退租賃物資均由乙方負責聯絡車輛在甲方工地驗收退貨,並承擔進退場一切運輸費用和相關責任。工地負責物資分類碼放和裝車,並保證車的荷載量。

  6.2退還租賃物資甲方儘量保證按原租賃品種數量退還,如有少量物資無法按原租賃品退還,可以用其他型號替換。

  第七條:租賃物資的保管與維修

  7.1甲方對租賃物資要妥善保管。租賃物資返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有卡子丟失、鋼管損毀和丟失由甲方按照合同附件一《租賃物資缺損、丟失賠償辦法》的標準向乙方賠償。

  7.2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將租賃的物資轉讓,也不得變賣或做抵押品,如甲方把乙方的物資轉讓、變賣或做抵押品。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損失均由甲方承擔,並按本合同附件一賠償。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應負的違約責任:

  1、如有轉讓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為,除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歸還物資外,甲方還應承擔租期內租金。如租賃物資無法收回,乙方將按合同附件一《租賃物資缺損、丟失賠償辦法》的標準要求甲方進行賠償。

  2、因甲方在施工中的責任造成事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和經濟損失。

  3、甲方未按本合同支付租賃費,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所欠租金總額日1‰的違約金。

  (二)、乙方應負的違約責任:

  1、因乙方未如約送貨導致工期延誤,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並承擔租金總額日1‰的違約金,按天數累計算支付給甲方。

  2、乙方在接到甲方退料通知後,未及時退料而佔用施工現場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進入施工現場應遵守甲方現場管理的規定及安全生產條例,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的安排。

  4、因乙方租賃物資相關問題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九條:其他條款

  9.1若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否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9.2合同簽訂後,若一方終止合同,必須提前十五天通知另一方。

  9.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即刻生效,雙方結清各項費用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9.4本合同壹式肆份,乙方壹份,甲方叄份。

  9.5本合同全部附件、進退貨單及補充條款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租賃物資缺損、丟失賠償辦法》 附件二:《現行租賃物資價格表》

  經雙方確認附件一、二的賠償、租賃價格標準。

  第十條:補充條款

  10.1承租方指定:等同志檢驗簽收。

  10.2合同簽訂當日乙方向甲方提供有效營業執照、質量檢測報告、產品合格證書等有關證件影印件各一份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

  承租方全稱(甲方): 出租方全稱(乙方):

  (蓋章)(蓋章)

  法人或法人委託人: 法人或法人委託人:

  經辦人:經辦人:

  電 話: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日

  附件一:《租賃物資缺損、丟失賠償辦法》

  租賃物資缺損、丟失賠償費按以下執行:

  附件二:《現行租賃物資價格表》

  篇二:架子管租賃合同

  架子管、碗扣架等週轉材料租賃合同

  承租方:中航天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簡稱甲方) 出租方:北京三鑫國泰商貿有限公司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工程名稱及聯絡人:

  工程名稱: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萬壽路離退休幹部活動站基礎設施改造專案 位 置:海淀區復興路61號

  甲方聯絡人及電話:專案經理李強13366885260 乙方聯絡人及電話:陳向國13601208577

  第二條:租賃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日租金

  以上租賃固定完全單價包含了租賃材料的租賃費,進場、出場運輸費用,進場、出場裝車和卸車費用、合理損耗費用、所有的措施、管理、利潤、稅金等一切費用。

  第三條:資料提供

  1、乙方必須提供的租賃物的北京市建委備案證明檔案及相關材料的檢測報告及質量證明資料。 2、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等證件影印件,影印件必須加蓋公章。

  第四條:質量要求

  質量合格,乙方提供的租賃物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相關規範要求,滿足施工現場使用要求。

  1、架子管:架子管規格型號Φ48,材質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碳素結構鋼》(GB/T700-88)中Q235-A級鋼的規定,力學效能滿足現行《低壓流體輸用用焊接鋼管》(GB/T13091-2008)的要求。外觀尺寸符合JGJ130-2011《建築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鋼管表面應平整光滑,無鏽蝕、裂紋、分層、壓痕、劃道和硬彎,新用鋼管有出廠合格證。

  2、扣件:採用可鍛鑄鐵製作的扣件,重量滿足國標要求,並符合現行國際標準 《鋼管腳手架扣件》(GB15831-2006)的規定。

  3、碗扣架符合TB/T2292-91《WDJ碗扣型多功能腳手架扣件》標準。

  第五條:送貨時間要求

  要求乙方送貨日期暫定於20XX年11月15日;租賃時間暫定12個月。具體進場時間以甲方專案部電話通知為準,每批進場租賃材料數量甲方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規定使用時間和數量24小時內送至施工現場,延誤供貨按供貨不及時違約處理。乙方應具備滿足甲方所需租賃材料的數量、運輸車輛,以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第六條:租金計算原則

  1、架子管、碗扣架按延長米計算租金;卡扣(十字、旋轉、一字)、U託按個計算租金;跳板按塊數計算。

  2、合同有效期內,租金從乙方將租賃物送到甲方指定施工現場指定地點次日起計算,至施工現場指定地點退回之日止;租賃期限按甲方施工現場指定地點實際租用天數計算,租金按實際發生量計算(每月租金由乙方按月編制結算單提交甲方財務部核實確認)。

  3、甲方所租賃週轉材料自工地確認丟失,甲方財務部核實後,出具賠償通知單給乙方,以通知單的停租日期為準,甲方不再付丟失部分的租賃費。

  第七條:租金支付

  1、押金:無。

  2、付款方式:甲方租賃的品種、數量、使用時間,以施工現場指定地點指定收料人員(2人以上)在乙方的發、收料單上簽字為結賬付款依據。(每月租金由乙方按月編制結算單提交甲方財務部,經過雙方核對後)每一個月結賬一次。

  3、乙方負責提供加蓋發票專用章的滿足稅法要求的發票作為收款憑證。

  4、如乙方不能提供甲方要求的資料、收款憑證, 延報、誤報等原因導致租金支付不及時、結算延誤,所有責任及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5、如遇國家、北京市政策、法令影響、春節、節假日放假期間(具體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或冬施期間建設單位原因致使甲方現場停工的,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間的租賃費;其它不可抗力影響合同履行的,雙方另行協商。

  第八條:運輸、裝卸和送、退驗收

  1、甲方租用的週轉材料,由乙方送貨至施工現場指定地點並負責卸貨同時按收貨人要求碼放整齊,退貨時由甲方將租賃物碼放整齊,由乙方負責裝車及運輸;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甲方退貨,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通知,退貨時間以通知退貨時間為準。

  2、送、退貨時由甲乙雙方人員共同清點數量、檢驗質量,並在一張發、收料單上簽字,如有異議當面解決,一經簽收即為合格產品。

  第九條: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已充分踏勘現場,瞭解工程實際狀況;必須按合同約定的各方面要求送貨。乙方未按合同條款約定內容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及發生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的行為,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包括支付違約金,並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乙方支付違約金約定如下:

  1、供貨期逾期違約責任:由於乙方供貨不及時或供貨中斷造成甲方工期延誤的違約,按租賃結算總價的20%支付違約金;同時,賠償由於供貨期逾期違約給甲方造成的工期損失、相關損失及一切責任。

  2、質量違約責任: 按租賃結算總價的15%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甲方的相關損失。 3、聚眾鬧事、討薪、討款: 按租賃結算總價的20%支付違約金。

  4、合同的解除:因乙方送貨過程中出現所供材料質量出現問題、送貨不及時等違約行為,導致工程不能順利進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之日起,乙方承擔由此帶來的法律後果,支付解除合同的違約金,違約金為租賃結算總價的50%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其它經濟損失。

  5、終止合同:因乙方合同簽訂人或法人帶頭聚眾鬧事或口頭陳述終止合同或有書面終止合同報告,均視為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行為,違約金為租賃結算總價的50%。

  6、乙方單方面解除合同,按租賃結算總價的50%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索賠條款

  因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給甲方造成了各種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除乙方承擔的違約金外需要承擔的'各種損失。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透過協商或者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會同有關部門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本工程的爭議解決方式約定採用向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

  1、租賃期間甲方負責租賃材料的維修與保養,並負責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將架子管、碗扣架鋸短、打眼、改制。

  2、甲方未經乙方同意對租賃材料轉讓、出租或允許第三方使用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所

  租賃的全部材料,租賃費結算至退回之日。

  3、甲方根據施工現場指定地點需要可增加租賃數量,乙方應保證甲方的用量,否則視為乙方違約(見第九條第1款內容)。

  4、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須是經檢測合格的產品均滿足國標要求,架子管壁厚、卡扣重量必

  須滿足國標要求;碗扣架確保扣碗及插板均為鑄鋼頭,U託絲槓直徑必須不小於34㎜。

  5、所有租賃材料退貨時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清理費。 6、甲方租賃乙方材料維修、報廢、丟失賠償具體如下:

  ①架子管、碗扣架、U託、扣件丟失按材料原值賠償乙方;架子管、碗扣架、U託報廢按材料原值的70﹪賠償乙方,報廢品歸乙方所有;扣件報廢數量按報廢2個折算1個計算,按材料原值的70﹪賠償乙方,報廢品歸乙方所有。

  ②零配件(插杆、卡扣的螺栓、螺母、扣碗、U託的可調螺母等)丟失超過總租用量的3%時按材料原值的80﹪賠償乙方。

  ③租賃物丟失由甲方按材料原值賠償乙方(原值以雙方合同協議價格為準)。

  ④乙方不收取租賃給甲方使用後的週轉材料的任何維修費。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合同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簽訂日期:20XX年11月14 日

  篇三:架子管租賃合同示範文字

  租 賃 合 同

  合同編號:

  承租方:出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物資的名稱、數量、租價

  第二條:租賃期限

  1、預計起止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

  實際起算日期以承租人收到全部租賃物並實際使用的第二日起計算;實際止算日期以承租人通知退

  租日期為準;如止算日期順延,需繼續租用,承租人應於預計止算時間前通知出租人。 第三條:租金支付方式、時間

  1、租金依據實際使用的租賃物數量和實際租賃期限進行計算。

  2支付時間:

  3、租金支付前,出租方應按甲方要求出具有效發票,否則承租方有權拒付租金。第四條:租賃物的交付時間、地點、驗收

  出租人應於承租人通知租賃日期前 天將租賃物送至施工現場,按承租方指定的卸貨地點碼放整齊,並由出租人承擔運費、搬運費、吊裝費、安裝費、拆卸費以及保險費等其他費用。

  承租人和出租人共同在施工現場清點和初步驗收租賃物,並籤認收到的租賃物清單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對不合格的租賃物承租人有權拒收,出租人應及時更換,並賠償由此給承租人造成的損失;

  在承租人使用後,如發現租賃物不符合工作要求的,出租人應在 日內予以妥善解決,並由出租人承擔維修或更換的費用。否則承租人有權終止履行合同,出租人應賠償承租人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出租人不能按承租人通知日期將租賃物運至承租人指定的地點,租賃期限可相應順延,同時出租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每延期一天,出租人按合同總金額的 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租賃物退還時間、地點、方式及驗收

  承租人於退租前通知出租人,出租人接到通知後的 日內與承租人共同在施工現場或倉庫清點、驗收租賃物,並由雙方籤認收到的租賃物清單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如出租人對回收的租賃物有異議的,應當場提出,否則承租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出租人應在實際租賃期限截止後 日內把租賃物自行清理出場,承租人可以自行清理,費用由出租人承擔;若出租人未能及時清理,造成損失的承租人不承擔責任。 第六條:租賃物資的維修保養

  租賃期間,承租方對租用物資要妥善保管。租賃物資退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有損壞、缺少,按照雙方約定的價格賠償(損壞、賠償價格表附後)。 第七條:出租方變更

  1、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租賃物資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正式書面通知承租方,租賃物資的所有權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

  2、在租賃期間,承租方不得將租賃物資變賣或作抵押品。 第八條:違約責任

  除合同相關規定外,承租方或出租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責任和義務的,應賠償給對方造成損失。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承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它約定事項

  1、對因政策、政府行為等特殊情況和人類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停工期間和春節放假期間,承租方不支付在此期間租賃費。

  2、出租方的業務員在履行合同時必須提交出租方的授權委託書,且委託許可權要明確、具體,出租方如更換業務員,應及時通知承租方,並重新辦理授權委託手續,否則,因此發生的任何問題由出租方自行承擔,給承租方造成損失的,出租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為體現雙方合作的誠意及加強鞏固雙方合作關係,雙方相互承諾,合同債權不轉讓給第三人,任何一方違反都屬無效債權、債務轉讓。

  4、出租方必須無條件保證滿足承租方專案工程的使用,在履行過程中,如經承租方連續2次通知出租方,出租方仍不能及時供應、更換時,承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給承租方造成的損失均由出租方承擔。

  5、出租方所提供的租賃物應符合國家、本合同履行地省市的相關質量標準,並向承租方提供租賃物在建委等部門的備案資料。如因租賃物質量引發的安全事故,均有出租方承擔。

  6、各種租賃物的進退場由承租方(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簽字生效;出租方(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簽字生效。

  第十一條、對本合同未盡事宜的進一步約定及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均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簽署書面補充協議方為有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份,出租方執份,承租方執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