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協議書> 學生安全協議書彙編7篇

學生安全協議書

學生安全協議書彙編7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需要使用協議書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協議書能夠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我們該怎麼擬定協議書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生安全協議書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

  為了加強學生宿舍管理,提高校區宿舍管理水平,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和工作、生活秩序,構建一個安全、和諧、文明、寧靜、清潔的學習和休息環境,凡我校區住校學生必須簽訂《住校生安全協議書》,方可安排住宿。

  一、 宿舍管理規定:

  第一條、宿舍開門時間為:每天早上6:30,關門時間為:每天晚上22:30, 宿舍點名時間為:22:30分,每天晚上23:30統一關燈休息。

  第二條、學生應遵守宿舍(公寓)會客制度,防止不法人員乘機進行盜竊、詐騙等不法活動;嚴禁留宿外來人員,不得轉讓或出租本人床位或空置床位。

  第三條、學生應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午休時和熄燈後禁止大聲喧譁和進行其它有礙他人正常休息的活動。學生無特殊情況均不得晚歸和深夜外出,深夜外出的學生必須在值班室憑有效證件登記並由值班教師簽字確認後方可離開。

  第四條、學生應提高安全防範意識,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財物,特別是貴重物品,防止丟失被盜。數量較大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手機要隨身攜帶;離開宿舍時應關好門窗,保管好房門鑰匙,不得將房門鑰匙轉借給他人,離校或調換宿舍時應將鑰匙交回宿舍(公寓)管理部門,鑰匙遺失應及時向管理人員報告,不得私自更換鎖具和配製鑰匙。

  第五條、學生應當嚴格自律,嚴禁打架鬥毆、盜竊、賭博、酗酒、破壞公物、翻窗、翻門或踹門等違反道德、法律和校紀的行為;嚴禁學生持有和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任何兇器和管制刀具,一經查處,予以沒收並嚴肅處理。

  第六條、嚴禁向窗外、走廊和樓道上亂倒汙水、亂扔果皮等雜物,破壞環境衛生,在宿舍(公寓)內經商、推銷和做廣告等。

  第七條、學生有協助宿舍(公寓)管理人員維護學生宿舍治安秩序的責任和義務,發現可疑人員進入學生公寓應當主動盤問或向宿舍(公寓)管理人員和保衛處報告。

  二、 違反宿舍管理制度的處理

  第一條、對違犯學生宿舍(公寓)安全管理規定者,按照《雲南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規定》等有關制度給予相應處分。凡違紀者,取消其本年度參評各類先進個人及獎助學金資格。

  第二條、對屢次違規者及違規後執意對抗者,將從嚴處理,並參照《雲南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規定》等有關規定,給記過以上處分。

  第三條、因在宿舍(公寓)內使用違章電器、給他人人身、財產及公共財務造成損失的肇事者須按有關規定負責經濟賠償,並參照《雲南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規定》對當事人給予處分或依照國家相關法律追究其責任。

  第四條、對於晚歸、未歸、酗酒、賭博、吸菸、打架鬥毆、聚眾滋事及未經允許擅自留宿外人者,視情節輕重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具體為:晚歸一次給予警告處分,晚歸兩次給予記過處分,晚歸三給予次留校察看處分,晚歸四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未歸一次給予記過處分,未歸兩次給予留校察看處分,未歸三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酗酒一次給予記過處分(不論是白酒還是啤酒也不論是多喝還是少喝),酗酒兩次給予留校察看處分,酗酒三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打架鬥毆:根據打架鬥毆性質及其所造成後果的嚴重性分別給予記過、留校察看和開除學籍處分;聚眾滋事:對於聚眾滋事的第一次給予留校察看處分,第二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賭博:第一次參與賭博的將給予記過處分,第二次參與賭博的給予留校察看處分,第三次參與的給予開除學籍處分;擅自留宿外人:第一次給予警告處分,第二次給予記過處分,第三次給予留校察看出發,第四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五條、對於透過網路觀看、傳播任何帶有反動、淫穢等不健康內容的文字、圖片、圖象或影碟者,學院將取消該宿舍(公寓)使用網路資格,視情節輕重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第六條、對於私接、亂拉電線、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使用違章電器、酒精爐、煤爐、木炭火鍋、液化氣灶具者沒收違章物品,第一次給予警告處分,第二次給予記過處分,第三次給予留校察看出發,第四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七條、在宿舍(公寓)擅自留宿異性者,視情節給予留校察看、開除學籍等處分。

  第八條、學生住宿應按照指定的房號就宿,凡擅自調換宿舍或私自占房者,限期搬回原處。經教育不改者,第二次給予警告處分,第三次給予記過處分,第四次給予留校察看出發,第五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九條、向窗外和走道上潑水、扔垃圾,在宿舍(公寓)內燒紙,亂扔果皮、紙屑,在室內外亂寫亂畫、把腳印踏在牆上、踢、拍球、操作帶響動的體育用具、飼養寵物等,經三次教育不改者,第四次給予警告處分,第五次給予記過處分,第六次給予留校察看出發,第七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十條、從事商品營銷活動(包括小食、小百貨、租書、租碟、電話卡等)者,視其情節後果,第一次給予警告處分,第二次給予記過處分,第三次給予留校察看出發,第四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十一條、在宿舍(公寓)記憶體放管制刀、器具等,除沒收其刀、器具外,第一次違反的給予記過處分,第二次違反的給予留校察看處分,第三次違反的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十二條、男女生禁止互串宿舍,不服從管理或無理取鬧者,第一次給予警告處分,第二次給予記過處分,第三次給予留校察看出發,第四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十三條、在宿舍(公寓)非指定地點張貼告示、通知、啟事、廣告、海報、標語等。經教育不改者,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處分。

  第十四條、故意損壞和私自拆裝宿舍裝置設施及消防器材者,造成的經濟損失則按原價的雙倍賠償,並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處分。

  第十五條、私自調換門鎖、鎖心或另加鎖,用腳踢門和翻越門窗者,負責賠償損失並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處分。

  作為住校生以上條款我已明確知道並自願嚴格遵守以上條款,如有違反願接受以上條款的相應處分。

  甲方: 乙方: (班級: )

  年 月 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2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路,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家長是學生法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轉移而轉移到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的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意外傷害,一般應由第三人擔負責任,如學生自身原因(如疾病等)家長又不告訴學校的發生意外時,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校開展校內集體活動,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時期學生沒有按時來校,家長又沒有告知學校而發生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4:學生違反規定在校外購買零食及不衛生的食品,而發生意外事故的學校不負擔任何責任。

  5;學生自行上學、放學回家路途中發生任何意外與學校無任何關係。

  5: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

  家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

  張寨小學

  20xx年9月5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3

各位家長:

  大家好!

  為了提高您孩子語文、數學、英語成績,幫助他們儘快趕上其他同學,根據xxxx學校“xxxx計劃”,經學校和家長委員會商定,學校決定集中三、四、五年級共計xxx名學習有困難的同學,編為一個教學班,選聘全校最好的教師,利用xx學校教育助學獎勵基金,為他們提供無差別的基礎知識免費補習,使他們度過一個有益、充實而安全的假期。為了確保補課期間的安全,特要求學生和家長明確以下要求:

  一、補習時間安排

  補習共分四個階段,每階段連續補習5天,中間休息 天,到xx月xx日結束。

  第一階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xx月xx日休息一天;

  第二階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xx月xx日休息一天;

  第三階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xx月xx日休息一天;

  第四階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xx月xx日補習結束。

  作息時間:上午8:00到校,8: 0上課,中午 :xx年xx月xx日上午8:00至xxxx年xx月xx日下午5:00終止。

  9、其它未盡事宜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xx號)《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學生簽字:__________(同意) 家長簽字:__________(同意)

xxxx學校

xxxx學校家長委員會

20xx年xx月xx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4

  為加強對專業班學生實習環節的管理,針對我校學生實習的實際情況,制定如下協議:

  一、學生在校外進行實習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實習單位的勞動紀律、安全生產製度等有關規定。

  二、學生中途離開實習單位或終止工作,應事先在實習單 位辦理有關手續,並在離開前告知指導老師和班主任。

  三、學生在校外進行畢業實習期間應與指導老師和班主任保持聯絡,如通訊方式發生改變時及時通知指導老師和班主任。

  本協議一式兩份,學校和學生各留一份。

  甲方:

  乙方:

  學生簽字:(加蓋公章)

  家長簽字:

  20xx年12月18日年月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5

  甲方: 學校

  乙方:家長學生 班級

  乙方教育物件來我校就讀,接受我校教育管理,為了雙方共同利益,確保教育物件身心健康發展,創造平安校園,甲乙方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的義務及權利

  1. 按國家教育方針開課,正確教育學生,履行《民辦教育促進法》和《教師法》中相關義務和權利,為教育物件營造良好的教育環境。

  2. 加強校園環境建設,確保孩子在校各方面安全和身心健康發展。

  3. 為走讀生提供安全保障機制,在正常教學期間,嚴禁走讀生私自離開學校。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及權利

  1、家長督促孩子按時到校,並要求家長接送學生,確保孩子來校途中的安全。

  2、不得託付任何人接送孩子,若有特殊情況,需與學校主管部門取得聯絡,學生在校外安全一切由乙方負責。

  3、乙方學生如果犯有以下錯誤之一者,學校將其勸退,不退學費,並不得找任何藉口糾纏學校:

  經常遲到、曠課、早退達20次,嚴重不服從學校管理的;

  上學途中,經常逛網咖、遊戲廳,在外抽菸喝酒達3次;

  在校外,以黃岡學生的名義,違反社會治安管理條例,做有損學校聲譽的;

  轉讓走讀生出門證的,致使他人在校外違紀違規,乙方需負全責;

  與校外人員交往,私自帶社會閒雜人員進校,惹是生非的;

  幫校內學生帶菸酒等違禁物品,一經查實的。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從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學生離開甲方學校。

  甲方簽章: 乙方家長簽字:

  乙方學生簽字:

  年 月 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明確規定,未滿十六週歲的青少年不準在道路上騎電瓶車。為保證學生的安全,學校建議家長不要讓您的孩子騎電動車、摩托車上學。經學校多次思想工作後,學生因為家遠仍堅持讓孩子騎電動車、摩托車上學的,為加強學校對騎電動車、摩托車學生的管理,切實保證學生人身的安全,本著對學生、家長和社會負責的原則,家長需簽訂以下協議:

  第一條:學校、家長雙方均應經常向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常識教育,教育學生文明騎車,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家長教育孩子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平時經常檢查孩子的車況,並對孩子校外騎車狀況進行監控,以防意外的發生。

  第二條:家長同意學生騎電動車、摩托車上學的,需教育和引導孩子做到如下幾點:

  1、嚴禁騎車進入校園。

  2、要經常檢修車,確保車況完好。車剎、喇叭聲響是否靈敏、正常。

  3、騎車要在非機動車道上靠右邊行駛,不逆行;轉彎時不搶行猛拐,要提前減慢速度,看清四周情況,開啟轉向燈或以明確的手勢示意後再轉彎。

  4、經過交叉路口,要減速慢行、注意來往的行人、車輛。

  5、騎車時不多人並騎,不互相攀扶,不互相追逐、打鬧。

  6、騎車時不不載過重的東西,不騎車帶人,不在騎車時戴耳機聽音樂等。

  7、騎車時,必須帶頭盔。

  8、學習、掌握基本的交通規則知識。

  第三條:學生在騎電動車、摩托車上學、放學途中或外出、離校期間發生事故,造成本人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學校應積極配合處理,但不承擔任何責任。

  學生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xxx中學

  年 月 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7

  甲方:洛南縣柏峪寺中學

  乙方:學生: 學生監護人:

  為了積極落實中學生安全工作,營造良好的校園教學秩序,特與個性特殊學生及家長簽訂安全管理責任協議書。特殊學生主要表現在:個性偏激、非常容易走極端、性格孤僻、理解能力相對較差、極易受他人鼓動,並伴隨有離家出走現象或其他等反常現象。現擬協議如下:

  甲方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義務:

  1、根據《教育法》、《教師法》有關規定,甲方應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文化知識、職業技能等方面進行教育。

  2、甲方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和生活裝置設施的安全。 乙方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責任:

  1、積極加強安全教育工作,家長不得采取粗暴簡單的教育方式,以免加劇孩子的逆反心理。

  2、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工作,共同管理孩子的教育工作。

  3、要隨時和班主任搞好聯絡,明確學生在校的各種情況。

  4、對於學生的心理動向,家長要積極瞭解,以便出現一些過激行為,因行為過激導致產生的後果,學校不承擔相應責任。

  5、學生在學習時間段以外出現的各類事情,學校不承擔相應各類責任。

  以上協議,本著共同管理學生的原則,協議一式三份,家長、學校、班主任各一份。

  甲方: 乙方:學 生:

  學生監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