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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東師範大學做好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

華東師範大學關於做好2018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

  根據《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教學〔2006〕14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3〕8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8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7〕13號)和《重慶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修訂)》(重大校〔2017〕43號)(附件1),經重慶大學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我校2018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即日正式啟動。

  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1.學校成立由相關校領導、監察處、教務處、研究生院、學工部、校團委等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和專家教授代表參加的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學校推免生推薦工作。

  2.學院成立由院長任組長、有關負責人和教師代表組成的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負責學院推免生推薦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名單報教務處學生培養科備案。

  3.教務處負責牽頭全校推免生推薦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二、推免生基本條件

  1.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獨立學院學生)。

  2.品德優良,遵紀守法,身心健康;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及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3.按期完成前三學年或者前四學年(五年制)本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外語類、體育類課程獲得專業規定的學分),且參加全國大學外語四級考試成績達到425分及以上(體育、藝術類專業全國大學外語四級考試成績不作要求),或者參加托福考試成績≥80分,或者參加雅思考試成績≥5.5。外語類專業學生應透過外語專業四級考試。

  4.平均學分績點(GPA)(可參照《重慶大學學分績點計算辦法》(試行)(重大校〔2010〕233號)計算)排名在本專業前40%(學校教學改革試點學院不受此限制)。

  詳見《重慶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修訂)》(重大校〔2017〕43號)(附件1)。

  三、推免生選拔推薦工作要求

  1.學院要樹立科學選拔理念,提高人才選拔質量。在推免生選拔推薦工作中,堅持以德為先,德智體全面衡量,重視推免生的道德品質和人格素養,強化能力考查,注重一貫表現,重點對學生科研創新潛質和專業能力傾向進行考核,積極創新推免生遴選方法,避免唯分數論;學院應結合本院實際,制定推免生遴選工作細則(內容應含獎勵分值明細、綜合成績構成等綜合排名遴選規則),並向學生公佈。

  2.學院嚴格按照學校下達的名額數開展推免工作,若推免名額未用完則交由學校統籌調配使用。

  3.對確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的學生,且符合推免生基本條件第1、2、3項規定的,由學生本人申請,三名及以上本專業教授聯名推薦,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組織考核透過,可不受所在專業綜合排名限制推薦。但須對學生有關證明材料和教授推薦信進行為期3天的公示,無異議的,提交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稽核透過。

  4.推免名額預留、單列情況

  (1)對參加各類國際、國家級競賽獲獎和發表學術論文、獲得發明專利授權,需申請使用學校預留推免生名額的學生,參照《重慶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修訂)》(重大校〔2017〕43號)(附件1)執行,但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必須組織相關學科專家,對其成果的原創性和真實性進行評審。

  (2)弘深學院2014級學生推免名額由學校單列名額,取得推免生初選資格的學生應參加所在專業學院的專業稽核並參加所在專業學院的專業綜合排名。

  (3)博雅學院2014級學生推免名額由學校單列名額。

  (4)UC聯合學院2013級學生推免名額由學校單列名額。

  (5)支援“2011計劃”,對“重慶自主品牌汽車協同創新中心”單列名額;對“鋼結構工程研究中心”單列名額。

  四、推免生選拔推薦工作程式及時間安排

  根據教育部檔案精神,推免生推薦、接收工作在時間上分為互不交叉的兩個階段。推免生選拔推薦工作程式及時間安排見下表:

  推免生工作安排

  時間要求

  工作內容

  備註

  推薦階段

  9月8日前

  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細則向學生公佈

  學院推免生工作實施細則、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名單、推免生遴選工作專家組名單報教務處學生培養科備案。

  9月11-12日

  符合條件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可向學院提出申請,填寫《重慶大學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書》(附件2),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9月14日前

  學院確定初選名單並公示。

  綜合成績專業統一排名,不得空缺,公示時間3天。

  9月19日10:00前

  學院提交《2018年推免生資格名單》(附件3)到教務處培養科(附件3電子版發郵件至[email protected]或QQ)。

  學生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留存學院,以備查驗。

  9月19-21日

  教務處對學院上報的具有推免資格的初選學生材料進行審查,審查結果報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9月25日前

  審定後的推免生名單在校內網站上公示。

  公示無異議後,推免生資格名單統一由學校上傳至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稽核備案,推薦工作結束。

  接收階段

  9月26日 –10月25日

  接收錄取工作。具有推免資格的學生需登陸教育部“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資訊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進行填寫個人基本資訊、選擇報名志願、檢視複試通知及待錄取通知等相關接收錄取工作。

  接收錄取事宜見“推免服務系統”招生單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專業目錄。

  2018年推免工作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進行,請推免生密切關注“推免服務系統”網上資訊和有關後續通知。

  五、相關說明

  1.學院要認真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高校學生參軍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5〕3號)要求,應屆本科畢業生中,在部隊服兵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員,符合研究生報名條件的可免試(指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2.應屆本科畢業生一旦申報並錄取為推免研究生,其就業狀態為升學,學校原則上不再發放就業協議書。

  3.填寫相關表格注意事項

  (1)學校、院系和專業名稱按標準全稱填寫,不得簡寫。

  (2)三名以上本專業教授聯名推薦的學生、支教團等在《2018年推免生資格名單》(附件3)推薦型別欄中加以說明,其它推免生均為普通。

  (3)推免生有重大科研成果、論文、發明專利和獎勵的,由學院組織相關學科的專家對其原創性和真實性進行評審,並在備註欄中加以說明。

  (4)綜合測評成績是按推免生遴選辦法計算後的綜合成績,按三位整數、兩位小數(百分數)方式填寫。成績百分數與績點互換公式:綜合分數=綜合績點*10+50(根據加分情況有可能綜合分數大於100分)。

  (5)表格填寫標準見《2018年推免生資格名單填寫範本》(附件4)。

  4.推免資格證明按《重慶大學推免生資格證明》(附件5)格式,在9月25日後由教務處為學生出據。

  5.供校內初審的學生成績單由各學院自行列印,成績單列印標準見《推免生成績列印頁面設定格式》(附件6)。推薦到其它招生單位的學生成績單在9月25日後由各學院統一到教務處學生培養科列印。

  6.各附件在重大教學網下載,A4紙列印。

  附件:1.《重慶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

  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 (修訂)》(重大校〔2017〕43號)

  2.重慶大學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書

  3.2018年推免生資格名單

  4.2018年推免生資格名單填寫範本

  5.重慶大學推免生資格證明

  6.推免生成績列印頁面設定格式

  重 慶 大 學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