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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用車輛合同

有關僱用車輛合同3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僱用車輛合同3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僱用車輛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車主:

  經甲乙雙方自願協商,甲方 租用乙方張新貨車及吊車(含司機)作為裝置搬運專車,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協議,確立勞動關係,明桷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具體協議如下:

  1、本協議從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有效期為 個月,協議期滿即行終止,雙方協商一致,可續訂協議,續訂期以續訂協議為準。

  2、乙方搬運費用按每次噸位、搬運路程、吊車臺班為標準協商計算,當月底支付,乙方向甲方出具國家統一稅務發票。

  3、乙方必須搞好車輛保險(乙方司機必須保持良好的身體),每次出車應認真檢修車輛並確保行車安全,在運送貨物途中,車速不得超過100千米/小時,更不準酒後駕車,做到不疲勞駕駛、不超速,甲方不負責車輛保養、維修等額外費用。

  4、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按排和要求保證按時運送貨物,確保接送途中貨物的安全,在接送途中發生任何事故,一切費用全部由乙方負責承擔,甲方不負任何連帶責任。

  5、乙方不論任何情況,應保證貨物按時到達指定地點,如果乙方有特殊原因不能運送貨物時,在確保安全前提下找其它同等規格車輛代

  替,但必須與甲方取得聯絡並得到許可才能實施,一切費用由乙方支付。

  6、如雙方有任何一方在協議有效期內單方面無故解除本協議,必須提前十五天通知對方,否則對方有權停止支付費用或運送貨物。

  7、如由於政府、交通部門或因不可抗因素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時,取得有關證明之後,雙方友好終止本協議,互不追究責任。

  8、甲方雙方因特殊原因需更改或增加接送時間或班次,需提前以書面或電話方式通知對方,如遇惡劣天氣不能運送時,雙方要及時聯絡協商相關事宜。

  9、條款中的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10、本自簽字之日開始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僱用車輛合同 篇2

  甲方:望謨縣大觀金礦有限公司

  乙方: 車號:

  甲方根據礦山生產的需要,需僱用乙方車輛運輸業務,為確保雙方利益、保障安全生產,便於礦山管理,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根據施工地的實際情況確定乙方車輛運輸費單價,並按月結算運輸費。

  二、乙方在運輸中必須服從甲方管理,聽從甲方指揮,不得阻礙生產,否則甲方有權解僱乙方。

  三、為確保雙方利益,乙方車輛必須證件齊全,至少必須入三責、車損、駕駛員座位、三種保險、若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所發生的一切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四、乙方及駕駛員嚴禁無證、酒後駕車,若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五、乙方車輛的'車載方量不得低於19.3方,達不到標準的必須改裝,達標後方可運輸。

  六、礦山的機械裝置在施工中,難免傷及到乙方車輛,乙方不得無理取鬧,若發生事故,乙方至少負責50%的責任,雙方再根據實際情況協商處理,能修復的一定修復。

  七、甲方為乙方提供的住房通水、通電後,乙方自行維護、維修供水、供電裝置設施,不得亂搭、亂接電線,若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且用電必須裝表計量,甲方根據國家標準收取電費。

  八、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商議,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必須嚴格遵守,簽字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二O一一年 月 日

僱用車輛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車主: 車號:

  經雙方自願協商,甲方 租用乙方 的麵包車(含司機)作為監理專案部上下班及加班接送人員專車,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確定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具體協議如下:

  1、本合同從20xx年5月17日至20xx年7月5日止,合同期滿即行終止。

  2、僱傭費用為每日60元,合同到期一次付清。

  3、車輛每日行駛不超過70公里,超過時另行計取費用。

  4、乙方必須搞好車輛保險,每次出車應認真檢查車輛並確保安全,甲方不負保養、維修等任何額外費用。

  5、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要求按時出車,在駕駛途中的任何事故,全部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連帶責任。

  6、如雙方有任何一方在合同期內單方無故解除本合同,必須提前3天通知對方。

  7、條款中的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8、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字之日開始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xx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