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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線電纜供貨合同

電線電纜供貨合同範本

  合同編號: ***

  出賣人:***電纜有限公司

  簽訂地點:***開發區工地現場

  買受人:**有限公司

  簽訂時間: 20xx年 9 月 24 日

  第一條:壹佰玖拾貳萬伍仟零壹拾肆元整。如供貨過程中數量型號發生變更,貨物的單價按讓利後總價同比例下浮。

  第二條質量標準:所供電纜必須符合國家標準,線徑及長度均不得有負公差,需提供產品出廠合格證和3c 認證。

  第三條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質保期為安裝完成驗收合格後18 個月。

  第四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包裝必須確保貨物運抵現場的完好無損。電纜盤由出賣人及時回收,若有丟失買受人概不負責。

  第五條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無。

  第六條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無。

  第七條標的物所有權自買受人驗收合格後時起轉移, 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於出賣人所有。

  第八條交(提)貨方式、地點:按買受人的要求分批運至工地現場。交貨時間為合同簽訂後10 天。

  第九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汽車運輸,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第十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按電纜國家標準、現行行業標準及出賣人提供的經買受人確認的樣品驗收。

  第十一條成套裝置的安裝與除錯:無。

  第十二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合同簽訂後,貨物運至現場,經驗收合格後付至貨物價款的60%;安裝完成、除錯合格、驗證檔案齊全後付至貨物價款的90% ;其餘10%作為質量保證金,在質保期滿後14 天內付清(不計利息)。

  第十三條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 無。

  第十四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出賣人的供貨質量、時間未按合同約定,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出賣人未按合同約定供貨,買受人在權對出賣人進行合同總價1%~5% 的罰款。買受人未按合同付款,出賣人有權停止供貨。

  第十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調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調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種方式解決:(一)提交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1、電纜進場後按國家相關標準進行檢測,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2、供貨數量為暫定量,具體量以買受人在施工過程中的要求為準,最終按實結算。出賣人投標報價中已包含由此發生的運輸費用。

  3、貨物單價為固定單價,不因任何原因而調整。

  4、出賣人提供的電纜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電纜不允許有接頭。電纜應持有國家歸口管理部門核發的生產許可證,並有南京市、江寧區等相關政府進網許可證。

  5、出賣人應負責指導電纜安裝、敷設、試驗等技術服務工作。

  6、多芯電纜要求分色,其分色按國家標準(黃、綠、紅、藍、黑)雙色。

  7、電纜的封端應嚴密。

  8、出賣人生產貨物時以每號建築為單位,不可將同種型號規格的電纜合為一根。

  9、貨物運至現場後,出賣人負責免費將貨物卸至買受人指定的地點。

  10、招標檔案、投標檔案、對投標檔案的書面澄清等均作為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出賣人買受人鑑(公)證意見:

  出賣人(章): 買受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鑑(公)證機關(章)

  帳號:帳號:經辦人: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年月日

  簽訂時間:簽訂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