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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地租賃合同

【實用】場地租賃合同五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場地租賃合同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場地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

  (以下筒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筒稱乙方)

  甲方將出租給乙方經營使用,經雙方共同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店面包括二層租給乙方,租期為 年,從 年月 日到 年 月日止。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繳納租金為人民幣壹萬貳仟元整,分月份繳納,每月租金為壹仟元整,乙方應在每月五日前繳清。

  三、 乙方應按時足額支付租金,逾期未付清租金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收回店面,沒收押金。

  四、乙方必須對甲方的財產妥善愛護使用,並負責維修,若有損壞,應照價賠償。

  五、租賃期間,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工商、稅收、衛生、房屋出租稅費等其它一切費用由乙方繳納。

  六、租賃期間,乙方如需裝修在不影響整體結構和外觀的前提下,必須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所需各種費用由乙方自付,租賃期滿裝修部分不得拆除。

  七、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店面轉讓給他人使用,乙方—1—在租賃未到期間,需要解除合同時,甲方將沒收乙方押金。如乙方找到他人出租,必須得先透過甲方同意,由甲方與他人簽訂合同後,再退還乙方押金。

  八、乙方租賃期間滿,必須將店面、房間完整無損交還甲方,所經營的商品乙方自行處理。如需續租,乙方應在合同到期前兩個月向甲方告知,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九、本合同訂立之日,乙方交押金壹仟元給甲方,合同期滿,如果乙方沒有違約,甲方將押金歸還乙方。

  十、本合同簽訂之前店面的一切債務由甲方自行負責,本合同簽訂之後店面的一切債務由乙方負責。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執行。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

  身份證: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場地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出租給乙方作  使用。乙方在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守法經營。若因違規、違法受罰或被追究法律責任,甲方不負連帶責任,並有權收加店面,終止合同。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 年,甲方從年月日起將出租店面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月  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店面:

  1.擅自將店面轉租、分租、轉讓、轉借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拖欠租金個月或空關個月的。

  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店面的,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店面,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但需提前三個月與甲方協商重新簽訂合同。

  三、租金和保證交納方式

  租金: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為元整,租金每年度支付一次。在合同簽訂之日交清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的租金  元整,大寫人民幣  萬 仟 佰 拾 元整,先付後用。第二年度的租金在第一年度的第十二個月內一次性交清,依此類推。第二年起,租金每年一訂,隨行就市。但乙方必須提早一個月與甲方協商確定,否則合同自動終止。

  保證金:為保證乙方在租賃期間,不違反合同約定,在簽訂合同之日,一次性支付保證金  元整,大寫人民幣 萬 仟 佰 拾元整(不另具收據)。若合同期滿,乙方無違約行為,甲方將保證金全數歸還乙方;若乙方未按時繳納租金或有其它違約行為,保證金不退。

  四、  租賃期間的店面裝飾和修繕

  乙方開業前,若需要對店面進行裝修,裝修費由乙方自行處理。租賃期間發生用水、用電、稅收、房產稅、工商、物業管理費以及其它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負責。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將店面改造,如需改造,必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否則,甲方有權動用保證金或要求乙方無條件將店面還原,

  乙方對所租店面及店內一切設施,必須嚴格管理,及時維修,因維修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付。店內安全、防火由乙方負責。由於乙方的責任造成失火或者店面財產物品丟失、損壞,乙方必須負責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五、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將店面進行轉租、分租、轉讓或轉借,如有進行轉讓或轉租必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所租店面。

  3、乙方在租賃期中途如欲轉讓店面,必須徵得甲方同意,並繳納人民幣 元整。乙方與轉讓人(丙方)之間發生的一切問題,由乙方與丙方自行協商處理,與甲方無關。租賃期滿,乙方應將店面完好交還甲方。若丙方在轉讓期內有對店面進行裝修改造,在合同終止、解除租賃關係時,裝修或改造與店面有關的設施全部歸甲方所有(可移動設施除外)。其裝修設施不得破壞,應保持店面完好,無償交還甲方,如有損壞,酌情賠償。

  4、如乙方在租賃期間,因某些原因無法繼續營業,在合同終止、解除租賃關係時,乙方原先對店面進行的裝修和其他設施、物品全部歸甲方所有(可移動設施除外),其設施、物品不得破壞,應保持店面完好,無償交還甲方,如有損壞,酌情賠償。

  六、特約事項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項,經雙方協商另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附:身份證影印件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場地租賃合同 篇3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場地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場地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層/廳)號場地,面積平方米,用途以營業執照核准的經營範圍為準;庫房平方米,庫房位置為。

  第二條 場地租賃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年個月;其中免租期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條 租金

  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標準為;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匯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年月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條 保證金

  保證金屬於雙方約定事項。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是/否)應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計元的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乙方支付保證金的,甲方則以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2-5%作為市場整體性的對應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的擔保。保證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還等事宜見合同附件。

  第五條 保險

  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為:公共責任險、火災險、。

  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為:。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並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係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場地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裝置、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

  7、做好市場的整體廣告宣傳,並保證全年廣告宣傳費用不低於市場全年租金總額的%。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著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6、逾期日未支付租金的。

  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場地租賃手續,按照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九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的違約金。

  第十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續租

  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場地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場地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場地租賃合同。

  場地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場地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場地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場地租賃期滿前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十二條 場地租賃場地的交還

  場地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場地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日內將場地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場地在場地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第十六條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甲方(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乙方(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場地租賃合同 篇4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出租方由經營場所 間 ,座落 面積 平方米,產權證號碼願意出租給承租方從事行業經營。

  二、租賃期限: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數額及交付期限、方式:每月租金元,租金總額 元,交付租金方式(1)分期交付: (2)一次性交付: ;

  四、違約責任:

  1、承租方應維持出租方場所原狀,搞好清潔衛生,在租用期內,除不可抗力原因外,發生損壞的,應負賠償責任。

  2、承租方不得擅自將上訴經營場所轉租、轉借、轉讓;不得 在租用場所內搞非法活動,否則,出租方有權收回出租場所。

  3、承租方應按期交納租金,逾期約責任,應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 元。

  五、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申請裁決。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補充,補充規定與本合同由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租賃滿後,在同等條件下,承租方由有限續租權。

  八:其他特約事項:

  甲方(公章):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年xxxxxxxx月xxxxxxxx日       xxxxxxxxxxxxxxxxxx年xxxxxxxx月xxxxxxxx日

場地租賃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租憑甲方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憑場地及用途

  乙方租用甲方____等,用於________________。

  二、租憑時間

  乙方租憑甲方____時間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租憑時間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所租憑____等地終止日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租憑費用標準及支付方式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在專用期間,甲方應確保場地設施安全

  (二)在租用期間,甲方不得將租憑場地重複租憑給第三方。

  (三)乙方因辦公需要所產生的電費按表計費,按電業部門計價標準,據實核收。

  五、合同的解除及續簽

  (一)乙方不得利用租憑場地進行租憑用途以外的違法活動。

  (二)甲乙雙方因政策性因素不能繼續履行協議,需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對方。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