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惠城區小學積分入學指南
入學,意思是學童初次進入學校讀書。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惠州惠城區小學積分入學指南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基本原則
(一)遵循“屬地管理,免試相對就近入學”原則,以居住地所屬鎮(街道)為單位實行積分入學。
(二)堅持公平、公正原則,依據申請入讀學校學位分配計劃數,按積分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二、適用物件
(一)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惠城區居住,有合法穩定職業及住所,年滿6週歲的非惠城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二)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惠城區內戶籍地以外的鎮(街道)居住,有合法穩定職業及住所,且具有惠城區小金口、水口、三棟、汝湖、馬安、橫瀝、蘆洲等7鎮(街道)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
三、申請辦法
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透過積分方式,申請入讀居住地(有房屋產權登記憑證的,以房屋產權登記憑證<或購房借款合同及發票>地址為準;無房產的,提供《廣東省居住證》或營業執照等合法有效證件。下同)所在鎮(街道)的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起始年級。
四、申請流程
1、學校初審並錄入系統。5月31日、6月1日、4日,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法定監護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攜帶所需提交各項材料原件及影印件到居住地所屬鎮(街道)範圍內其中一所學校申請(申請學校只能選擇一所)。
學校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步核對,符合申請條件且積分大於0分的,由申請人填寫《惠城區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申請表》後交給學校,學校將申請表資訊錄入積分入學申報系統並列印一式兩份,申請人核對學校列印的資訊表無誤後簽名確認並自行儲存一份,另一份及有關材料影印件交學校儲存。
2、職能部門核實材料。6月5日至6月19日,學校將申請材料送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分類稽核,經核驗後,學校按照稽核結果在申報系統計算積分。
3、公佈積分稽核結果。6月23日、24日,申請人可憑註冊碼和驗證碼登入積分入學申報系統、向申請學校、關注“hzschool惠上學”公眾號查詢積分情況。對分數有異議的,可於6月23日、24日向學校申請複核,逾期不再接受複核申請。
4、錄取名單公示。7月1日至7月7日,學校根據政府職能部門稽核結果以及積分入學學位分配計劃數,按積分由高到低依次錄取,錄取名單在申報學校公示。
注:(1)因錄取是根據積分入學學位分配計劃數,按照積分高低進行錄取的,因此會出現A生積分比B生高,但A生在S校沒被錄取,B生在Y校卻被錄取的情況。(2)如總積分相同,則依據參加社保指標的積分,此項高分者排名在前,如果參加社保指標的積分相同,則依次比較住房保障、居住年限、投資納稅、加分獎勵指標得分高低,高分者排名在前。如果總積分再次相同,則依據積分指標從第一到第五的順序,按證件(證明)辦理時間先後排序,如果證件(證明)不具有連續性的',則按有效時限長短排序。
5、辦理入學手續。辦理入學手續日期:小學為7月12日,初中為8月2日。申請人持簽名確認的《惠城區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申請表》和戶口簿、出生證等相關證件到錄取學校辦理入學手續。逾期未到校辦理入學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學位。
五、有關說明
1、到學校申報是積分入學的前提條件,請申請人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到居住地所屬鎮(街道)範圍內學校申報,錯過申報時間的將不再受理。
2.申請小學一年級的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必須是當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滿6週歲的兒童;申請入讀七年級的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必須是當年受完規定年限小學教育的學生。義務教育階段在校學生(以全國學籍系統資料為準,當年小學六年級學生報讀七年級的除外)不能申請積分入學。
3、每個適齡兒童、少年只可申報一所學校,身份證號碼只可申報一次,申請人選擇居住地所屬鎮(街道)範圍內學校申報成功後則不可更改。
4、經學校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初步核對後,符合申請條件且積分大於0分的,由申請人填寫《惠城區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申請表》後交給學校並錄入系統。凡積分為0分的,視為無效材料。
5、如申請人提供虛假材料、證件的,經查實,取消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資格,申請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6、未在規定申請時間內完成申報手續並簽名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積分入學申請。
7、已被錄取的學生須於規定時間內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逾期未辦理的,視為自動放棄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