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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法院實習報告

2017年大學生法院實習報告

2017年大學生法院實習報告

我在法院呆了大概兩個月了,在實習期間我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儘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實習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認真完成法官交辦的工作,得到各位法官人員和書記員的一致好評,同時也發現了自己的一些不足之處,今後將努力加以改正。在實習報告正文之前,我要感謝煙臺市芝罘區區人民法院為我提供實習場所;並感謝行政庭裡面的庭長和法官們在實習過程中給我的照顧,使我學到了很多書本上學不到的知識!

實習中,我學了整理正、副卷宗,製作宣判筆錄、詢問筆錄,給當事人打長途電話,送達判決書,到 6 樓去蓋法院的印章,到檔案室調檔等。在一些案件中我還擔任了具體的正、副案卷整理工作。這些也使我對人民法院的工作有了一個全面的,具體的,深刻的認識。透過這次專業實習我進一步學習了行政法及行政訴訟法的有關知識,對程式問題有了更深的理解,將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起來。這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穫和意義不一般。這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瞭解,也對法言法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此外,我還認識了一些法官老師,他們對於我的實習提供了良好的環境和悉心的指導,在指導我理論學習的同時也教了我很多做人與處世的禮節、道理。

以下就是我在實習過程經歷、體會和學到的一些知識總結報告,不過寫的有點雜,卻是自己實習中的真實體驗與想法,我想稱為實習報告還是可以的。

這是我第二次來到法院實習了,第一次只工作了不到一個月,學到的東西甚少。本以為這次還能到原來的庭實習,可是沒有安排到,雖然有點小失望,但這樣也好,就當是第一次實習,好好工作。

領導把我安排在行政二庭,讓我見了見庭長,讓我好好工作。我有點緊張,但因為有了一次經驗,所以很快就放鬆了下來。

來到庭裡面第一件事情就是幫助法官列印檔案,整理卷宗。我實習的第一項工作就是上電腦打字。幫助陳法官列印一份判決書。還好,雖然我不會五筆但是我還是把法官要求的檔案給打出來了。

透過實習我想今後應該加強電腦技能方面知識的培訓了,五筆打字的速度快,所以一定要學會。雖然自己是學法學的,但是現代化的辦案是離不開電腦的。後來的一次開庭更是讓我堅定這一想法,原告的代理人當庭就使用了膝上型電腦,那 laptop 上還有幾行大字,不過我沒有看清楚,簡直就像CCTV-5直播時那些人用的 laptop 一樣。但是他的電腦裡面存有很多法律條文,這在法庭是很方便的,以後工作中這個"作戰武器"是大有裨益的,高科技的工具我們學法的同樣要用,要與時俱進,同樣是做一件事情,但是辦事效率就是不一樣。

第二天,我們行政庭就有一個案子開庭審理。我的任務是學著做書記員,記錄開庭過程中的內容。這些對我來說已經是輕車熟路了。雖然打字速度還是有缺陷,但庭長和當事人的對話我基本上還是能記下來的。開完庭,庭長就表揚了我,說我做的真不錯,嘻嘻,小高興一個。

下午,李法官讓我把她自己列印好的一份判決書遞給我,讓我幫她修改。我心裡又擔心了一下,我可以勝任這一工作?上一次就是這個任務讓我傷透腦筋啊。能夠做的令她滿意嗎?說實話,看審判書是真的很乏味的一下任務可是又不能不看,在兩難的情況下我還是仔細看了十多頁的判決書。不過也只找出了兩個錯誤,一個是"()"應為"[]",另一就是數字差額計算錯了,這可能是當事人引起的。得到法官一句:"你看的挺仔細的,這個錯也發覺了。"後來又有一次幫助她改判決書,我做得就更加好了些。

在庭裡面的時候,還有些事情都是應該做的。比如說早早來到辦公室拖地、倒水、洗菸灰缸等等。沒有抱怨,因為自己是新手,面對的都是前輩,自己多多幹活,是自己的福氣,而且還能讓別人知道,自己是個稱職的書記員呢。

那天下午,全部行政庭的人員都在 9 樓聽報告,是高院院長的電視報告講座是關於行政受案範圍的。重點是行政行為。法官說現在的行政受案範圍逐漸擴大了。行政行為就是行政法律行為的簡稱,是與行政行為相對應的一種法律行為,是行政權執行的外在表現形式。行政行為是指享有行政權能的組織(行政主體)運用行政權對行政相對人所作的法律行為。

(一)行政行為是指國家行政機關一切與行政管理有關的行為。

(二)行政行為是指國家行政機關的一切法律行為。

(三)行政行為是指國家行政機關採取具體行政措施的行為。

(四)行政行為指國家行政機關在其職權範圍內依法對行政管理相對人實施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為。行政行為的特徵有

第一,行政行為的單方性。

第二,行政行為的強制性。

第三,行政行為的無償性 .

第四,從效果上看,行政行為是一種能夠直接或間接引起行政法上法律效果的行為。國外有衡量的標準,蠻簡單的。是公法上的行為就是行政行為,是私法上的行為就不是行政行為。涉及電、水、煤氣、公交的都是。 1986 年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全國率先設立了行政審判庭,透過《人民日報》海外版向國外發表。中國還不是法治國家(專家說的)。衡量法治國家的標準是,

一,是不是實行憲政;

二,是不是司法中立;

三,是不是總統直選。"FLG"的行政案件不受理,雖然公安機關在作出的決定中交代了訴權。以上都是我當時記的記錄,記的很亂。後來他又講了可訴的'行政行為有:行政處罰行為,行政許可行為,行政徵收行為,行政給付行為,行政確認行為,行政強制行為(及時性和強制性),行政規劃行為,行政合同行為,行政指導行為等等。不可訴的行為有:

1 ,國家行為;

2 ,抽象行政行為(物件不特定的,抽象行為反覆使用,具有普遍原則);

3 ,內部行為(法官講到這裡時舉了魯迅先生的教育部免職案件)。不過法官最後說了中國的情況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治國家。這次會議真是讓我汗流浹背呢,實在太緊張了。還好,還有一位姐姐和我一起記錄,這個任務我們最後完成的不錯。

透過這次實習,我也發現了一些問題。主要是我在學校所學到的理論知識和實際中的操作還有一定的差距,.在記錄發現自己的法學理論知識基礎還是薄弱了,很多都忘記了,平時學的也僅是為了應付考試而已,考試過去了,該忘記的還是忘記了,似乎沒有學到任何東西,看來實務中更能檢驗一個人的知識水平到底怎麼樣,而且會促進他奮進學習,力改現狀。

記得有次法官在卷宗中漏了開庭公告,不得不重新編號。看來有經驗的人在工作中也有小錯誤。我要銘記這一點,今後做事情要小心、細心,不得馬虎。再熟練多做的事情也要認真。公告要有法院的印章。不過我後來還是犯了次錯誤,我幫助鄭法官整理正、副卷宗時,我把宣判筆錄中的原告、被告和第三寫錯了,而且是在看了簽名的情況下寫錯的,我因而心裡自責了,幸好他沒有指責我,而是耐心的教導我。對於自己的不足,以後是一定要改正的。

當我走的時候庭長給我寫評語的時候,庭長和幾位法官給我的評價都很好,說我很能做事,表現積極,說我人都機靈、靈活;還說我規規矩矩,上班按時按點,不像以前實習的,想來就來,想走想就走。在我的實習鑑定表上,法官這樣寫到:"該生在實習期間,勤奮好學,態度積極認真,踏實肯幹,能夠很好地完成庭里布置的任務,是一名優秀的實習生。"當然這些好的評價與我早早的來辦公室拖地、倒水、洗菸灰缸是分不開的。

實習就這樣結束了,在這段日子裡,我逐漸瞭解和掌握了行政審判庭的具體工作,真正體會到了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過程,學到了許多書本以外的知識。我深刻的體會到,這次的社會實踐學習使我受益非淺,使我對自己以後將要從事的法律工作充滿了信心。對於自己的這些不足之處,今後將努力加以改正。

在前言中的感謝話語我會心裡永存,記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