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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溫補貼是哪幾個月

浙江高溫補貼是哪幾個月

夏天來了,天氣燥熱,高溫天氣也伴隨著夏季的來臨而到來,我國多個省市都制定了2014年高溫補貼標準,今天我們主要來了解一下浙江高溫補貼是哪幾個月?

2016年浙江高溫費發放時間:4個月(6月9月)

近日,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部門聯合發出了《關於調整企業職工夏季防暑降溫清涼飲料費標準的通知》,適當提高了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

企業在職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的發放標準為:2014年浙江高溫費發放標準: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160元;一般工作人 員每人每月130元,分別比2007年頒佈的標準提高了40元、30元、20元。發放時間為4個月(6月9月),開支列入企業成本費用。

夏日的到來,給了一些在從事戶外工作的人員更多的麻煩,因此他們在享有這些優惠的同時也是同時付出了一定的作用,對於浙江高溫補貼是哪幾個月來說,企業是否實施,是否有到位等等,戶外工作者應當也要起到監督的作用。

浙江高溫補貼標準

高溫作業人員160元/月;非高溫作業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員110元/月。

浙江高溫費發放時間:4個月(6月9月),開支列入企業成本費用。

浙江高溫補貼標準:高溫作業人員(包括高溫下露天作業的.工作人員、鋼鐵廠工人、鍋爐工):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溫工作人員:每人每月160元;一般工作人員(包括辦公室工作人員):每人每月130元。高溫費發放時間是6、7、8、9,共4個月,高溫費最少520元,最多800元。

其中高溫表示在日最高氣溫35℃以上,非高溫表示不能採取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至33℃以下的(包括33℃)。

浙江高溫補貼標準是多少呢?

《通知》還要求,用人單位應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在保證工作質量的同時,適當調整夏季高溫條件下勞動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作業,保證安全生產,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接下來,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高溫、高溼作業和夏季露天作業場所的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職工工作時間、休假時間、工資支付、女職工和未成年工保護等情況。

浙江高溫補貼哪幾個月?

需要明確的是,在晴熱高溫期間,企業應積極採取防暑降溫措施,切實改善勞動條件,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清涼飲料費是企業職工的一種福利待遇,用工單位必須在工資以外額外支付。”浙江省人力社保廳相關負責人提醒說,如果用人單位把高溫補貼金額包含在工資中,就侵害勞動者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