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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溫補貼是哪幾個月

海南高溫補貼是哪幾個月

根據國家規定,高溫補貼發放的時間為6月1日至9月30日共四個月的時間。但是海南由於處於熱帶, 因此情況特殊,並不是按照國家規定來發放高溫補貼的。

根據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等7部門聯合下發了《關於用人單位實行高溫津貼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

每年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間,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含35℃)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應當向勞動者按每人每天10元的標準發放高溫津貼。

因此不難發現海南高溫補貼是哪幾個月:海南高溫補貼從4月1日起開始發放,直到10月31日共七個月。

高溫補貼是哪幾個月發呢?由於我國南北高溫持續時間長短不同,因此各省份的高溫補貼時間也有所差異。我國高溫補貼時間最長的身份是海南,從4月至10月,共計7個月。下文大家保保險網將為您介紹我國各省高溫補貼的具體持續時間以及補貼標準。

高溫補貼時間及標準

高溫補貼領取條件

那麼,哪些人可以領取高溫補貼呢?大家保保險網提醒您,滿足以下一個條件即可申請領取高溫補貼。

1.從事露天崗位工作(如建築工人、交警巡警、環衛工人、戶外線路檢測人員、倉庫搬運工等;後者一般鍊鋼工人、機械鑄造工人等):

2.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如在鐵皮廠房等場所內工作的工人等)。

只要符合上述兩點中的一點,即可向單位申請另外高溫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