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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門調解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

2014江門調解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

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省級統籌步驟加速。憑證省當局的同一陳設和要求,從7月1日起,我市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調解為2139元。這是記者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日前召開的傳遞會上獲悉的。

繳費基數下限上調

為加速推進我省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經省當局贊成,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務廳、地稅局連繫下發《關於調解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繳費人為下限有關題目的`關照》,明晰劃定我省各地市“從2014年1月1日起,以全省上年度城鎮單元在崗職工均勻人為和城鎮私營單元從業職員均勻人為的加權均勻值的60%為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繳費人為下限”,依此計較出的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繳費人為下限為2139元。同時,小我私人月人為收入低於2139元的,也以2139元為繳費基數。省要求,各地域須於2014年6月30日前完成過渡,不得以任何來由暫緩執行。

憑證省劃定調解最低繳費基數下限後,從7月1日起,我市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將由今朝的1715元調解為2139元。來歲7月1日前將單元繳費比例調解至13-15%(低於13%的調至13%,高於15%的調至15%)。

有利於企業公正競爭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顧達華表明,我省同一繳費人為下限和繳費比例,有利於縮小各地市出格是我市與珠三角周邊市的社會保險繳費差別,營造企業公正競爭的市場情形;繳費比例下限的同一和逐年進步,有利於保障參保人退休後的養老金和報酬程度穩步進步;這次調解也是實現養老金出入均衡,確保基金安詳執行的必要。全省加速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省級統籌也是在為世界統籌做好籌備。

憑證省劃定調解最低繳費基數下限後,我市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尺度進步了424元,企業為每一名職工繳納養老保險繳費將增進63.6元/月,職工小我私人每月繳費將增進33.92元/月,客觀大將增進企業的社會保險繳費支出。

顧達華透露,為促進我市企業康健不變成長,繼承實驗減輕企業承擔,扶持企業成長的設施,我市正醞釀出臺惠企政策。市當局正起勁爭取省的支援,恰當低落我市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用人單元繳費比例。同時,對醫療保險、賦閒保險、工傷保險、生養保險等險種的繳費基數、繳費比例不作調解,仍執行2010年我市企業在崗職工月均勻人為尺度為基數執行,即繳費基數下限為1375元,以最大限度低落省調解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對我市企業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