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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繳費

工傷保險繳費

繳費:

1、繳費基數:用人單位應當以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來繳納工傷保險費。“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是指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有兩點需要強調:一是支付的物件是全部職工,包括農民工、臨時工等建立了勞動關係的各種用工形式、用工期限的所有勞動者;二是工資的構成是勞動報酬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2、繳費費率:工傷保險繳費費率按照本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來確定。全國各行業工傷保險的費率幅度為0.5%—2.0%,原則上控制在1%左右。

工傷保險的繳費比例是多少?

首先,由於行業不同,工傷保險的繳費肯定不一樣,帶著該問題,我們首先了解針對工傷風險程度,對行業的劃分為三類,其工傷保險繳費費率及類別劃分詳情如下:

一類為風險較小行業(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0.5%)

行業包括:證券業,銀行業,保險業,其他金融活動業,居民服務業,商務服務業,其他服務業,租賃業,餐飲業,住宿業,零售業,批發業,郵政業,倉儲業,電信和其他傳輸服務業,軟體業,計算機服務業,社會保障業,社會福利業十新聞出版業,衛生,電視、廣播、電影和音像業,教育,文化藝術業,研究與試驗發展,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專業技術業,城市公共交通業。

二類為中等風險行業(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1.0%)

行業包括:房地產業,環境管理業,娛樂業,農副食品加工業,水利管理業,飲料製造業,體育,公共設施管理業,食品製造業,菸草製品業,紡織業,紡織服裝、鞋、帽製造業,皮革、毛皮、羽絨及其製品業,林業,農業,畜牧業,牧、漁業、林、農、漁服務業,藤、竹、木材加工及木、草製品業,工藝品及其他製造業,傢俱製造業,印刷業和記錄媒介的複製,造紙及紙製品業,文教體育用品製造業,化學纖維製造業,醫藥製造業,通用機械製造業,專用機械製造業,交通運輸裝置製造業,儀器儀表及文化,電氣機械及器材製造業,辦公用機械製造業,非金屬礦物製品業,金屬製品業,橡膠製品業,塑膠製品業,通訊裝置,計算機及其他電子裝置製造業,廢棄資源和廢舊材料回收加工業,電力、熱力的生產和供應業,燃氣生產和供應業,水的生產和供應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築業,建築裝飾業,建築安裝業,其他建築業,地質勘查業,鐵路運輸業,道路運輸業,水上運輸業,航空運輸業,管道運轄業,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

三類為風險較大行業(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2.0%)

行業包括:煉焦及核心燃料加工業,石油加工,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製造業,有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黑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黑色金屬礦採選業,石油和天然氣開採業,有色金屬礦採選業,煤炭開採和洗選業,非金屬礦採選業,其他採礦業。

如何參加工傷保險及繳費?

根據國務院頒佈的《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工傷保險不同於養老保險等險種,勞動者不繳納保險費,全部費用由用人單位負擔。即工傷保險的投保人為用人單位。工傷保險的適用範圍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中針對工傷保險費繳納規定,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數額應為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費費率之積。工傷保險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事故風險和職業危害程度確定不同的`行業費率。工傷保險基金的徵集比例根據各行業工傷風險類別和工傷事故及職業病的發生頻率實行行業差別費率和浮動費率,按用人單位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徵集。

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所有行業被劃分為3個類別:一類為風險較小行業(費率為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0.5%)例如:證券業,銀行業,保險業等等;二類為中等風險行業(費率為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1.0%)例如:房地產業,環境管理業,娛樂業,農副食品加工業等等;三類為風險較大行業(費率為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2.0%)例如:煉焦及核心燃料加工業,石油加工,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製造業等等。由於大部分農民工兄弟從事的行業為三類風險較大行業,在工作中受傷或遭受職業病的機率更高,所以更要要求單位為自己辦理工傷保險。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出的《關於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為農民工兄弟辦理工傷保險提出了切實有效的政策措施:優先解決農民工工傷保險問題,對用人單位為農民工先行辦理工傷保險的,各地經辦機構應予辦理。用人單位註冊地與生產經營地不在同一統籌地區的,可在生產經營地為農民工參保。農民工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後,在參保地進行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並按照參保地的規定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在註冊地和生產經營地均未參加工傷保險的,農民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後,在生產經營地進行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並按照生產經營地的規定依法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對跨地區流動就業的農民工,工傷後的長期待遇可試行一次性支付和長期支付兩種方式,供農民工選擇,實現農民工工傷保險待遇領取便捷化,進一步方便農民工領取和享受工傷待遇。

為進一步做好農民工工傷保險工作,2006年5月,按照國務院5號檔案要求,勞動保障部制定並組織實施了以推進礦山、建築等高風險企業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為主要內容的“平安計劃”,提出了三年內實現高風險企業農民工全部參加工傷保險的工作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