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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險報銷材料

生育保險報銷材料

醫療費用

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下列各項:

(1)生育的醫療費用;

(2)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專案費用。

確認生育就醫身份後就醫的醫療費用,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同醫院定額結算(超過1萬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數結算)。

生育保險金=生育津貼+醫療補助金津貼:以用人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

1、正常生育的 按3個月(90天)計發

2、晚育的按3.5個月(105天)計發

3、生育並已領取《獨子證》的按4.17個月(125天)計發

4、晚育並已領取《獨子證》的按4.67個月(140天)計發

生育保險金=生育津貼+醫療補助金津貼:以用人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

1、正常生育的 按3個月(90天)計發

2、晚育的按3.5個月(105天)計發

3、生育並已領取《獨子證》的按4.17個月(125天)計發

4、晚育並已領取《獨子證》的按4.67個月(140天)計發

醫療補助金:以特區上年度企業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

1、正常生育的 按2個月計發

2、剖腹產或多胞胎的按4個月計發。

報銷流程:

一、生育津貼

1、所需材料:

《結婚證》原件及影印件一份;

《生育服務證》原件及影印件一份;

嬰兒出生證明原件及影印件一份;

醫學診斷證明書原件及影印件一份;

《北京市申領生育津貼人員資訊登記表》一式兩份(須用黑色簽字筆填寫)。

注:以上覆印件必須用A4紙。

2、提交時間:每月1-10日(嬰兒出生後的.2個月後辦理)。

3、經辦流程:單位經辦人持以上材料上報社保中心,受理審批後30個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貼費用。

符合享受晚育(滿二十三歲)獎勵津貼條件的,夫妻雙方應在《北京市申領生育津貼人員資訊登記表》中選擇享受晚育津貼的物件,且夫妻雙方本人簽字確認,並由雙方單位蓋章。

夫妻雙方均已參加生育保險的,由女方單位填報《北京市申領生育津貼人員資訊登記表》;女方未參加生育保險,男方已參加生育保險,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貼,則男方單位須填報《北京市申領生育津貼人員資訊登記表》(一式兩份)並進行申報工作。

二、生育醫療費用(產前檢查)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務證》原件及影印件一份;

嬰兒出生證明覆印件一份;

醫學診斷證明書影印件一份;

所有收據、處方(中、西藥費)原件,按日期先後順利整理齊,(診療費4元可報銷);

《北京市生育保險醫療費用手工報銷申報表》一份(須用黑色簽字筆填寫)。

2、提交時間:每月1-10日(嬰兒出生後的2個月後辦理)。

3、經辦流程:參保單位經辦人持以上材料上報社保中心,受理審批後30個工作日支付生育醫療(產前檢查)費用。

三、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住院費)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務證》原件及影印件一份;

嬰兒出生證明覆印件一份;

醫學診斷證明書影印件一份;

所有收據、處方(中、西藥費)、住院費用明細、住院結算清單的原件,按日期先後順序整理,(診療費4元可報銷);

《北京市生育保險醫療費用手工報銷申報表》一份(須用黑色簽字筆填寫)。

2、提交時間:每月1-10日(嬰兒出生後的2個月後辦理)。

3、經辦流程:單位經辦人持以上材料於每月1-20日上報社保中心,受理審批後30個工作日支付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