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頁
  2. 機械/重工/工業自動化

機械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機械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目的:加強機械操作人員作業管理,科學指導機械生產過程,有效防範安全事故的發生。

範圍:與機械生產過程相關的機械、操作人員、管理人員、作業指導以及相關制度均應以此為基本制度執行。

管理辦法細則:

一.定崗定員制

1.凡屬危險操作、有技術難度之機械,必須由經培訓合格之專業人員才能操作。

2.每臺機器必須指定人員操作,不得隨意調換到其它機臺,如需調換的必須報部門經理和安全主任批核。

二.培訓上崗制度

3.所有上機操作人員必須經過由工程技術人員和安全主任主辦的機械效能(原理)、日常保養、機械安全操作事項、消防安全等培訓,經培訓考試合格者方可上機操作。

4.考試合格者由工廠安全生產小組頒發《上崗證》,《上崗證》有效期為一年。

5.考試不合格者一週後進行補考,補考合格者頒發《上崗證》;補考不合格者在1個月後進行補考,在這一個月當中不合格者將繼續接受培訓,培訓期間不得上機操作並且只能拿原工資的80%。

6.不合格者經過一個月的培訓後參加補考,補考合格者補發《上崗證》並恢復原有的工資待遇;如補考不合格者作辭退處理不補償任何違約金。

7.已領《上崗證》的機械操作人員如在操作期間因自身原因出現安全事故的,當調消《上崗證》,按第3、4、5、6條處理。

8.附1為《上崗證》

三.上機前的檢查與確認制度

9.工程技術人員每天對機器的電源、掣動、壓力、轉動部位進行檢查,並對檢查情況記錄在案,每日檢查結果必須由機器使用部門管理人員簽字確認。該檢查表每日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10.開機前開機人員檢查機器裝置是否完好無故障,啟動機器後空轉並由現場管理人員親自查驗有無異常。如檢查無誤的由現場管理人員及開機人員雙方簽字確認方可開機生產。

11.操作表單見附2《機械安全操作確認表》,附3《機器裝置每日安全檢查表》

四.學徒人員上機操作的規定

12.學徒不可隨便上機操作,需經部門主管級人員核定該學徒有上機能力的方可。

13.學徒上機期間必須對機速進行限定。

14.上機前的準備工作按第9、10項處理。

五.有以下情況的禁止上機

15.有發燒、頭暈症獎的`。

16.酗酒的,開機前4個小時有吃安眠成份藥物的

17.開機過程中有打瞌睡的(該類的應立即讓其下機,等清醒後方可上機)

18.未經培訓的或培訓不合格的

19.非該機臺規定的操作人員

六.安全事故責任制

20.◆安全主任為全廠安全生產第一監督人、第一責任人;

◆各部門主管(經理)為該部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每一監督人;

◆各小組組長為該小組第一責任人、第一監督人;

◆機長為該機臺第一責任人、第一監督人。

21.對違反以上規定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責任人承擔70%責任。

22.部門員工發生安全事故的,將對部門直接管理人員處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處分,處分級別按安全事故嚴重性論。

23.普通機器(無危險性類)如出現安全事故的,將追究機長、部門直接管理人員責任。發生一起記過或記大過處分。如皮殼機、壓書本機等。

24.當月發生二起以上重大安全事故的,部門主管及現場直接管理人員作撤職處理。

七.其他注意事項

25.嚴格按照《機器作業指導書》操作。

26.整個生產過程必須遵守〈工廠安全守則〉。

27.安全生產過程當中必須時刻樹立安全生產、安全第一的思想。

28.遵守工廠其他關乎安全的規定和注意事項。

八.附則

29.本管理辦法自總經理簽發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