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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發布中考改革指導意見-意見

教育部發布中考改革指導意見-意見

教育部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意見》提出,到20xx年左右初步形成基於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改革試點從20xx年之後入學的初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教育部要求加強考試招生管理,完善招生計劃編制辦法,健全招生管理工作規定,大幅減少、嚴格控制加分專案。

《意見》強調,這次改革的目標是逐步建立一個“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招生錄取模式,改變目前高中招生將部分學科成績簡單相加作為錄取唯一依據的做法,克服唯分數論。根據檔案要求,語文、數學、外語為基礎學科,統一作為錄取計分科目,體育也納入錄取計分科目,引導學生加強體育鍛煉。教育部要求在每門課合格的`前提下,要給學生適當的選擇權,發展學生優勢特長。學生學業水平考試,可以選擇除語文、數學、外語、體育之外的其他“錄取計分科目”,但學生不能只選文科類科目,也不能只選理科類科目,要文理兼顧。沒有選擇的科目,不僅“要學”、“要考”,還要達到“合格”。

教育部相關負責人表示,推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不是取消中考,而是將初中畢業考試和高中招生考試合二為一,實現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試,減輕學生重複備考的負擔和壓力。在考試內容設定上,要減少單純記憶、機械訓練性質的內容,注重考查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增強學生創新精神和能力素質。

改革明確要求試點地區將綜合素質評價作為高中招生錄取的依據或參考,讓以往處在從屬、參考地位的“綜合素質評價”成為主角,在高中錄取中真正發揮作用。評價內容上,要求細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五個方面的評價內容和要求。評價重點上,強調反映學生的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注重考查學生的日常行為規範養成和突出表現。“新中考”成績可採用分數、等級等多種形式呈現,重申了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實行“等級”呈現的要求,避免學生分分必爭、過度競爭。

為了鼓勵學生髮展興趣特長,這次改革在提出大幅取消體育、藝術等競賽類加分專案的同時,要求將相關表現等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在招生錄取時作為參考。《意見》還專門提出,進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給予有條件的高中階段學校一定數量的自主招生名額,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學生,滿足不同潛質學生的發展需要。

根據檔案,改革試點從20xx年之後入學的初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現在的初中在校生、非試點地市仍執行原來的考試招生辦法不變。到20xx年左右初步形成一個基於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