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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人員不滿工資待遇工作積極性差,公司如何應對?

銷售人員不滿工資待遇工作積極性差,公司如何應對?

2012年年初,深圳某銷售公司的銷售人員拿到2011年的年度提成後,陸續有員工提出離職。人力資源部和銷售部門安排了離職員工面談,同時,在內部也組織了銷售人員座談會。經溝通了解到,銷售人員反映基本工資低,低於同行其他公司。銷售目標高,任務重,銷售業績很難達成。銷售提成發放不及時,按年度發放,激勵性差。因此,銷售人員工作都沒有積極性,甚至考慮換工作。銷售人員陸續離職,以及反饋到的意見,也引起銷售副總的重視。如果直接增加銷售人員的工資,會引起其他部門的.不滿。人力資源部調查瞭解,請結合本案例分析,銷售人員不滿意工資待遇工作積極性差,公司如何應對?

案例解析:銷售人員的工資通常由基本工資,提成兩部分組成。對於銷售人員不滿意工資待遇,工作積極性差,公司應做好以下工作:1、銷售人員的基本工資的除了要滿足高於當地最低基本工資之外,銷售人員的基本工資在市場上有一定的競爭性。即,銷售人員的基本工資應參照同等行業、同等規模公司確定,不能比市場的工資水平差太多。2、按照不同的銷售人員的不同業務能力,設定不同的基本工資。3、提成方面,公司應和銷售員工明確考核的要求,包括:銷售額,淨利潤,新增客戶數等,在完成銷售任務的前提下,按照相應的激勵措施,進行提成獎金的核算和分配。4、設定合理銷售目標,應結合公司的業績和市場實際情況,與銷售部門共同設立合理的銷售任務和目標。5、銷售人員的提成要確保銷售人員的積極性,激勵方式除了提成獎金之外,還包括晉升,培訓等其他方式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