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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當品味完一本著作後,相信大家的收穫肯定不少,不能光會讀哦,寫一篇讀後感吧。那麼如何寫讀後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1

寒假在家翻了翻家裡的書櫃,找到了這本《一個人的朝聖》,之前在kindle上看到了許多推薦,我對他的感覺好像就像是我們聽說的虔誠的教徒在禱告這樣的印象,但當我開啟這本書,卻不是我認為的那樣。

這本書的作者是蕾秋·喬伊斯(RachelJoyce),英國資深劇作家。寫了二十年的廣播劇本,也曾活躍於舞臺劇界,拿過無數劇本獎。《一個人的朝聖》是她的處女作,已暢銷三四十個國家,入圍“布克獎”。

作為一名作家的處女作,就榮獲布克獎,真的是對一名作家最好的鼓勵。

布克獎被認為是當代英語小說界的最高獎項,也是世界文壇上影響最大的文學大獎之一。從1969年開始頒發,每年頒發一次。最初只有英國、愛爾蘭,以及英聯邦國家的英文原創作家有資格入圍參評,,全世界所有用英語寫作的作家都可以參評布克獎。榮獲布克獎幾乎已經成為最好看的英文小說代名詞,是廣受世界矚目和討論的小說獎。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在釀酒廠幹了四十年銷售代表的六十歲退休老人,名叫哈羅德·弗萊,他這一生沒有升遷,既無朋友,也無敵人,生活平靜,與妻子的關係也漸行漸遠,日復一日。一天他收到一封告別信,來自患了癌症二十年未見的老友奎妮。在哈羅德年輕時,是奎妮幫了他,因此他一直記得這件事,震驚、悲痛之下,哈羅德寫了回信,在寄信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自己已經60多歲了,但是自己的生活過得是一團亂麻,經過了一個又一個郵筒,越走越遠,他想著,走下去,我總能到達終點,最後,他從英國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東北,橫跨整個英格蘭。這六百多英里的旅程也是他穿越時光隧道的另一場旅行。87天,627英里,只憑一個信念:只要他走,奎妮就會活下去。之歌信念使他堅持了下來,並且在一路上他找到了自己人生的意義,超越了自己。在別人不理解的時候,如何堅持自己的意見。

這本書承認人的脆弱與不堪,但卻依然有著感動人心的救贖的力量存在,而不說我們應該怎樣克服自己的弱點、逃避自己的侷限,不用所謂的“勇敢”、“光明”、“討人喜歡”的一面來武裝自己,壓抑下不安來博得他人的認可、關注與崇拜。弱點也可以帶來光明,陰影也並沒有那麼不堪。就像我們這些平凡的人一樣,並沒有什麼非凡的成就,只是如塵埃一樣,低落到地裡。我們中也許有人為了生活,獲得很卑微,很可憐,但是人一生中總要有一個點事可以釋放自己的光芒的。也許只是一封信、一個決定、不再逃避以及路上的堅持,就有了一場救贖和這個感人的故事。這樣的故事是我們感動,有時候會懷疑自己,人的一生應該怎樣度過,哪什麼才是有意義的人生,大多數人說的就一定對嗎?烏合之眾這個詞是有一定的來源的。那麼對於我們平凡的人來說,追求人生,追求優秀,追尋人生的意義。感受愛與快樂,溫暖我們的人生。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2

主人公哈羅德因為兒子得了抑鬱症自殺而亡自責,喝醉後將自己公司老闆重要的東西打碎,然而這一切都被自己的同事奎妮看在眼裡,替哈羅德承擔了一切,而奎妮自己也因此被解僱了,之後奎妮和哈羅德就再無見面。

而因為兒子的事情,妻子莫林也因為傷心一直認為是哈羅德從來不關心兒子導致的,所以自這件事後,就一直和哈羅德分居,形同路人。

哈羅德的旅行就開始於奎妮給他寄來的一封信,信中說奎妮得了癌症,剩下的時日不多了,非常想念他們的一切。這讓哈羅德回想起了之前的種種,決心要徒步走到奎妮身邊去,一開始這段旅途不被人看好,覺得是件根本不可能做到的事情,而時間長了,因為哈羅德見到的人越來越多,經歷的事情也越來越多,其中也有很多幫助過哈羅德的人,這讓哈羅德對這對旅途越來越有衝勁,最終,哈羅德經過87天,行走了627裡,走到了奎妮身邊,雖然走到了之後奎妮也離世了,但哈羅德看到了她最後一眼,奎妮也因此多活了一段時間。

而哈羅德這次的徒步行走,被媒體曝光之後,覺得更像是一次朝聖,受到了很多人的崇拜和尊敬,也讓哈羅德和妻子莫林重歸於好……

突然想來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哪怕是沒有任何意義的,只要追求自己內心就好,像主人公哈羅德一樣……

一個人的朝聖更像是對於自己人生的救贖,一生中,難免會有一些讓人失望,不知所措或無法彌補的事情,但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知錯能改或者能在行走中找到自己的失誤彌補自己的不足,是一件多麼讓人欽佩的事情,而所有的一切他做到了,我想這就是作者想給我們呈現的:名利本非那麼重要,只要忠於自己,忠於信念,即使不是什麼偉大的事情,也願意為之奮鬥,更何況,哈羅德眼中的平凡之旅本身就不平凡。

我想,萬事開頭難,做出這個決定難,開始這個旅行難,完成整個旅行更難,所以,朝聖的意義就在於,一個看似不可能的事情,別人不一定做得到,讀後感但你做到了,就是對自己做好的交代,也許中途會有阻礙,不管是外力,還是來自自己內心的掙扎,只要我們都挺過去了,那就是一件偉大的事情,我想,我們自己缺少的,就是一個決定,一個信念,一個開始以及一個完完整的結局。

決定不分大小,只要是我們認為正確的,積極的,我想,我們可以;信念是讓我們生活更有意義的精神支柱,我們每個人都必須要有,我想,我們可以;開始起於一點一滴,任何事情的開始都是一個不錯的決定,只要忠於內心,我想,我們可以;結局不論好壞,沒有對錯,只要是向上的,即使失敗了,我們只忠於過程,我想,我們可以。

沒有人生來完美,追求完美的人也註定是失敗的,所以我認為每個人都缺少一次忠於自己的旅行,這個旅行,可以是自己內心之中一個小確幸,也可以是一個偉大的計劃,但這不是一次比賽,不爭輸贏,我們可能都開始於此時此刻,不論先後,只要路上有你,終點有你的名字,就是屬於自己的朝聖。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3

《一個人的朝聖》這本書令人吃驚的是,這本書並不那麼有關宗教。開篇,老夫老妻哈羅德與莫琳的日常生活畫卷向我們展開:哈羅德呆滯而刻板地過了一生,幾乎是碌碌無為的典範;而莫琳總是忙忙碌碌,馬不停蹄地打理著各項瑣事,似乎不厭其煩,但她的一詞一句裡又透著無盡對丈夫以及現狀的不滿。陌生與疏離填充了老年生活中天倫之樂所在的位置。但就在這個時候,哈羅德的舊友奎妮病危,來信告別,在給奎妮寄回信的路途中,哈羅德決定要徒步跨越整個英格蘭去見奎妮。他懷揣著一個近乎可笑的執念:只要他徒步走去見奎妮,她就能活下來。

老人家就這麼出發了,沒帶手機和任何徒步裝備,沒做任何事先準備,就這麼篤定地開始了“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他穿著帆船鞋一路向北,從邁出第一步開始,就始終相信著自己的目的地歷歷在望。“或許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點理性,多一點信念。”一路上有人支援有人質疑,有人加入有人退出,來來往往,只有哈羅德自己的堅持始終如一。孑然一身開始征程的他,最終也是獨自一人抵達了終點。

合上書,我心裡只有對哈羅德更加深刻的崇敬。信仰不是宗教的專有名詞,神聖也並非宗教的專屬定語。人的存在即是偉大的,人的信仰更使人的存在煥發光彩。那麼信仰是什麼呢?信仰其實很簡單:堅信“只要一直往前,就一定能夠抵達終點”。但要想堅持這個信念,其實並不容易。這需要超人的毅力與勇氣,足夠的耐心與執著,以及直面一切、懷抱一切的胸襟,一路披荊斬棘,方才所向披靡。

朝聖這個詞,本就帶著濃濃的宗教神秘色彩;一個人的朝聖,似乎更顯形單影隻,像是孤獨的信徒帶著旁人眼中的傲慢,帶著獨屬於己的執著,直直朝著心中的燈塔走去,不回頭、不停留。於是,我帶著近乎崇敬的心理,翻開了這本書的扉頁。

“去接受一些你不瞭解的事物,去爭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變一些事情。”給哈羅德徒步啟發的加油站女孩如是說。

你會發現,在旅途過程中,你總會忘記哈羅德是一位年過六旬的老人。和過去幾十載的自己相比,他充滿了朝氣與自信,在遼闊無垠的土地上大步流星地前行,正如他自己所說,“好像他等了一輩子,就是為了走這趟”。這不僅僅是新的旅途,更是心的征程。隨著故事逐漸展開,我們知道哈羅德並不是為了奎妮而奔波,更是為了他的妻子莫琳、他已逝的兒子戴維、給予他信念的加油站女孩以及一路上所有善良友好的陌生人,當然,也是為了他自己。在跨越英格蘭的同時,他也回顧了自己的一生;在到達最終目的地時,也回到了最初的起點——在那兒,有他最美好的初戀回憶,有著蓬勃的希望與對未來的無限憧憬,有著對生活最原始的熱愛之情——而現在,他也將如此繼續自己的生活。

儘管困難,但我相信,我們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哈羅德。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虔誠地朝聖,向著光明的方向,大步流星地前進,與前進。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4

近來一個月的時間都在看《一個人的朝聖》,說實話剛開始買這本書,我是聽朋友說過覺得還不錯,我就去買的。

光聽名字就覺得很酷,總給我一種勇敢的感覺。

但是事實卻和我想的不一樣,這本書看了前面50頁的時候,我甚至到了看不下去的時候,覺得很平淡,我甚至有點討厭哈羅德起來。特別是看到他的兒子在他面前溺水他也沒有做什麼。看到這裡的時候覺得他不是一個稱職的父親,雖然這和他的經歷有關。

其實這個故事很簡單,就是他的朋友奎妮得了癌症。給他寄了一封告別信,他想起來以前做事的事情,決定徒步從家門口出發去看她,這個決定剛出來的時候,妻子也是反對的。

哈羅德覺得自己退休後也沒事做,自己臨時決定說走就走,簡單的行李就出發了。

一路上他遇到了很多人,得到了一些人的支援和嘲笑。最關鍵是自己沒有指南針,沒有過多的錢,都是步行,甚至在徒步中總是會想起自己的兒子,妻子,母親還有父親。

想起生病的朋友,也許她正在等著她,也許他一直在走,不停下來。她就會一直活著,這好像是一個信念,一直支撐著他前進。

其實過程中他的腳受傷後,路過的人也勸他放棄過。甚至是他自己給妻子打電話也放棄過,但是妻子是從不理解到了支援,幫他訂了一個酒店,讓他睡一覺醒來繼續出發。

看到這裡我真的很感動,為他的妻子,大概是真的愛他,才為他擔心每天,也想著讓他完成,別後悔,別給人生留下來遺憾。

這也許就是是所謂的愛屋及烏,因為愛,所以支援你。

漸漸的他的故事被很多人所知道,甚至有些人來選擇和他一起徒步。也是影響了很多人,得到了一些人的幫助,才開始有了“朝聖者”。

隨著一頁一頁的看下去,好多事有了眉目,就如他的兒子其實是死於自殺,就如他之所以去看她是因為很多年前他欠她一句對不起。

其實兒子的離開。對自己的打擊很大,也是因為兒子的離開,和妻子好像變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在這個徒步過程,想起來自己平淡的生活,還有過往的種種,他好像一點點找到了過去的那個自己。

看到朋友的那一瞬間,雖然朋友不能說話了,但是自己做到了自己的承諾,還是欣慰的吧。

也和妻子說開了過去的秘密,兩個人回憶第一次見面的場景,又找回了過去的愛情,這些年平平淡淡一直生活著。其實她們還是互相相愛,只是因為一些事和人,使她們變得話語和交流很少。

朋友是離開了的,但是走的比較從容,這個故事的結尾是他和妻子和好,繼續回去生活。

這個故事給我最深的就是他在徒步的過程中,一點點挖掘了過去的傷害,直接面對那個過去的自己,那個傷痕累累的自己。

重新讓世界走進來,讓生命充滿陽光,這是一場靈魂之旅,亦是一場救贖。幸運的是他做到了!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5

一本好書總是讓人意猶未盡,久久沉浸在書中的世界中。合上《一個人的朝聖》,一下釋然人生的意義,人生就是一次旅程,沿途會看到不同的風景,遇到各式的人,簡單到只是把一隻腳放在另一隻腳的前面。其實未必盡是如此,“你還以為走路是世界上最簡單的事情呢,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實際上做起來有多難”。

《一個人的朝聖》是20xx年看的第一本書,這是英國BBC資深劇作家蕾秋.喬伊斯20xx年出版的小說,目前這本小說暢銷全球38個國家。這本小說講述的故事很簡單:65歲的釀酒廠退休工人哈羅德.弗萊,一天收到二十多年未見的同事奎妮一封信,信中說她罹患癌症已到晚期不久將告別人世。哈羅德寫了回信準備寄出,在寄出的路上,哈羅德心生信念,一定要徒步而行將信當面送給奎妮,這樣奎妮就能活下去。於是,哈羅德開始了他87天,從英國最西南一直走到最西北的一個人的朝聖。

徒步中哈羅德在漫漫旅途中,這個一生以來話語不多生活單調的老人一次次開啟記憶之門,一遍遍回到童年,回到與妻子莫琳兒子戴維相處的日子,回到在釀酒廠與奎尼的同事經歷。哈羅德在旅途中,每到一處會給莫琳、奎尼以及給他徒步送信提示的加油站女孩分別買上禮品,似乎是作者寓意哈羅德給妻子買上禮品是出自心底的深愛,只是因為平日裡木訥不會表述;給奎尼買上禮品是因為在哈羅德心中,能夠徒步將信送至,奎尼一定會活著而且很開心很快樂;給加油站女孩買禮品是因為這個女孩給他塑造了徒步將信交給奎尼的信念…

《一個人的朝聖》結局是哈羅德終於將信送到奎尼面前,然而此時的奎尼已經是彌留之際,已經因為手術不能言語,而腫瘤的擠壓已經讓其面目全非,並非如自已想象的,她親手拿到信開心快樂的樣子,讀到這裡不禁讓人感到意外感到悽楚,淚水已經不能抑制。不過,在哈羅德87天的徒步獨行中,給這位老人足夠的時間回憶過去思考人生,也讓妻子莫琳在獨處中發現了哈羅德的善以及對孩子的愛,使得莫林走出戴維離世的陰影,從而反省自己並接受生活的陽光,用笑容重拾起與哈羅德的愛。

哈羅德是作者筆下的人物,也是我們身邊的人物,甚至也是我們自己。“這世上有許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斷將一隻腳放到另一隻腳的前面,日子久了,生活便顯得平淡無奇”“其實,一路上見過的陌生人雖然是獨特的,卻又是一樣的,這就是人生的兩難”。

《一個人的朝聖》給我們的啟示,莫過於人生就是忙忙碌碌的旅程,你必須不斷地將一隻腳放到另一隻腳的前面,但往往結局未必就如想象的那麼好;人生中只要有信念,心中裝著愛,哪怕旅途再勞累,終會發出會心的笑,會彼此尋找到快樂的原點。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6

我從來不知道該用什麼去丈量距離,是時間還是長度,是奈米還是光年。直到讀完《一個人的朝聖》我才明白,丈量距離最好的單位是生命。

一個年過六旬的老人,歷經87天627英里,重拾遺失了二十年的愛情、親情和友情。故事主要講了一個叫哈德羅的退休老人,某天意外地接到好久沒聯絡的好友奎妮的一封信,信裡說奎妮得了癌症,哈德羅想到以前和奎妮一起在工廠做工的日子,他懷著沉重的心情給奎妮寫了一封回信並親自去投寄,但是一路上他都在找下一個郵筒。晚上他在加油站碰到了一個女孩,他把這件悲痛的事告訴了加油站女孩,女孩也和他講了一件讓自己後悔的事,也正是這件事讓哈德羅決定徒步去奎妮的城市看望奎妮。一路上,哈德羅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自大的遠足男、熱心的臨時醫生瑪蒂娜以及後來遇到的維爾夫……這一路除了形形色色的人,老人也一次次與腦海中塵封已久的記憶相遇,與妻子相識相戀的美好過程、與兒子的幸福時光以及與奎妮一起相處的日子,每一段記憶都是一個離別已久的故人,每一次重逢都讓人激動不已。一個又一個的故事,一路走來,哈德羅這幾十年的生活無論痛苦還是快樂,都讓這段貫穿英格蘭對角線的距離不再是一個關於徒步悲傷、回憶傷心的故事。

一封普通的信、一位久未見面的朋友、一份單純的信念,都讓這個故事在平凡中透露出點點感動。“走走走”這是哈德羅在路上唯一的語言,他堅信,只要自己走過去老友就會康復起來。就是這簡單的語言支撐著哈德羅,也是這簡單的語言沒有讓哈德羅在喧囂嘈雜的媒體前迷失自己,這大概就是信念的力量吧。

這一段路的距離,哈德羅用生命去丈量,同時去感悟自己與妻子與兒子的關係。慶幸的是在這個過程中他明白了他與妻子的愛情並沒有像他以為的那樣結束,他們之間還是有綿延而細膩的愛,即使他們分居了二十年。而他對兒子的感情也並不是妻子想象中那樣冷淡,雖然兒子現在離開了他們,但是那份愛依舊在。所有被疏遠的距離都是不能夠被丈量的,但是可以被彌補回來。

後來,哈德羅順利看到了奎妮,那個曾經可愛可敬的女人,現在已經被病痛折磨的沒有了樣子,在哈德羅看望過奎妮之後她也安然地離開了世界。也許正是知道哈德羅會來看她,奎妮才撐了這麼久。兩封簡單的信、一份小小的信念,卻讓兩個人都堅持了這麼久。

故事的結尾是哈德羅與妻子莫琳牽著手慢慢走向海岸,兩個小小的身影映在黑色浪花的背景下,伴著淺淺的笑聲越走越遠……重拾愛情、親情與友情的哈德羅在這一刻是極幸福的。

生命並不害怕距離,甚至距離是體現生命本質的一個重要部分。那些被疏遠的感情,被撕扯的回憶都是裝點生命的一部分,它們從來不會丟失,如果你找不到它們了,跨過那一段被現實迷霧籠罩的距離,你會清晰地看到它們,而這一段距離,需要你用生命去丈量。

我相信,有距離的生命會更美,當有一天我們老了,站在歲月的盡頭回望,你會覺著用雙腳、用心、用信念走過的距離和生命熠熠生輝。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7

“或許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點理性,多一點信念”這是一段有關信念、救贖他人與自我救贖的故事。

已經退休的釀酒廠前員工哈羅德是一個有些內向沉默的老頭,他和妻子莫林過著平淡、普通的生活。而某個週二上午曾經的友人奎尼寄來的一封寫著自己已身患癌症信,卻打破了他日復一日的單調生活,讓他開始了一場他從未預想到的旅程,一段救贖自己,救贖他人的“朝聖”。

哈羅德一開始,不過是想給過去的友人寄出一封寫著自己關懷的信。但當他步行走到第一個郵筒面前卻未投出那封信而是繼續行走想尋找下一個郵筒時,一切已經開始悄悄改變了。他走過了幾乎整條福爾街,走到了加油站,在裡面遇到了經歷過姨母患癌的女員工,女員工的一句“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做成”為他種下了信念的種子,為他開啟為救贖友人的“朝聖”道路。

65歲,行走87天,走過627公里,在這段行走的朝聖路上,不斷有人加入他的隊伍,卻沒有一個人能真正理解他此行的目的,最後哈羅德從這群人中脫離,一個人孤單的到達了目的地。哈羅德在朝聖的路上默默的回想著自己的一生,他想到了自己悲慘的童年,一個愛自由勝過愛他的母親,一個可能從未愛過他的父親;想到了與自己有著深深隔閡,最後因抑鬱自殺的兒子;想到了在喪子後和自己漸行漸遠的妻子;想到了為自己頂罪而被公司開除的友人奎尼。但他在慢慢回想過去的同時也在慢慢的和自己和解,他意識到是自己缺愛的童年造成了他的性格缺陷,讓他不懂如何去表達愛,在兒子遇到困惑時,不知如何支援他,而造成了悲劇。兒子的去世與他的不善溝通,都讓他與妻子關係逐漸冰冷。但他選擇原諒自己的父母,他不再糾結於別人的過錯,不再糾結於自己悲慘的童年,而是選擇放下,選擇坦然接受,去面對自己全新的人生。

當他完成自己的旅程到達醫院時奎尼已經不能再言語,奎尼的生命像在風中搖曳的微弱燭光,隨時都會熄滅。他最終也沒能救回自己的友人,但他卻救贖了自己,經過這段旅程,他變成了不一樣的哈羅德,不僅是身體上的強健,更是內心的救贖與諒解,他與同時也在反思自己的妻子和解,帶著堅定的信念重新開始了自己的人生。

可能這就是人生,我們有時也許不能夠完成自己剛出發時定下的目標,卻總能在路上收穫到自己從前不曾發掘過的美好,行走的路上永遠不要只顧目的匆匆前行,而是學著反思,學著感悟,學著理解。永遠不去講“不可能”,少一點理性,多一點信念,堅定的走下去。

“那麼,我是誰?”——答案就藏在我們行走在的路上,就藏在我們慢慢反思自己,理解自己,與自己和解的過程中。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8

有的書,讀了一遍兩遍,時間長了可能還是會忘。但是偶爾翻看自己寫的讀後感,當時看書時的感受便再一次湧現。

1、一個人的原生家庭,父母對我們的態度,我們當時的想法對我們長大之後有深遠影響,以及還有對下一代的影響。

小時候,哈羅德感覺父母都不要他,不愛他。他的母親在他十六歲生日離開了他,父親給了一件大衣他讓他離開家。他從未感受到被愛,更不知道怎麼去愛他人。這些父母沒有教他,也沒有給予他。他覺得沒有人在乎他,所以做什麼事情都是默默的,不想引起任何一個人的注意。

因為小時候的影響,後身為人父的他也不知道怎麼去愛他的兒子戴維,我同情哈羅德的童年以及他與兒子戴維的記憶。記憶永久存在,只是我們銘記與否。痛苦的記憶若不被療愈,將帶來更大的痛苦。因為這一點,我也在想,如何勇敢的從小時候的思維模式中解套出來?這真是當下值得去做的事。

2、感受自然。

在繁忙嘈雜的城市裡,為經濟發展,太多地方建房修路,想要隨時找到一個自然且寂靜的地方並不容易。哈羅德上路之後,漸漸遠離城市,邊走邊欣賞沿途風景,日出日落、高山流水、樹木花草、蟲鳴鳥叫,這些自然的事物讓他的身心備感放鬆。

我們須根據自己的身心情況,不定時的從工作中、鐵公交上、人來人往間疏離出來,找到一個可以接近自然的地方。我一直記得有一天,我獨自坐在公園的椅子上,耳邊傳來孩子們奔跑嬉戲的聲音,不斷地奔跑足夠讓他們快樂很久,笑聲不斷。那時聽到一句歌詞“只是趁現在,忘了未來”也不知道是什麼歌名,卻在當時讓我歡樂不已。

順著風吹來的方向,我望向旁邊的那棵大樹,看到各種大小不同、顏色不一的樹葉從樹上慢慢飄落下來,記不清是第十幾片葉子飄落時,我聽到風與葉的對白。我不知道孩子的嬉笑聲和奔跑的腳步聲去哪兒了,還有那首不知名的歌是不是在耳邊唱著,只是用心感受風葉細語。

這讓我想起《小王子》裡狐狸說的“人唯有用心靈才能看得真,重要的事情是用眼睛看不見的”。

那一刻沒有時間,沒有過去也無未來,只是感受著當下,感覺其他全部都不重要了。我想那就是芭芭拉安吉麗思在《活在當下》中提到的“真實剎那”,多感受自然,多擁有一些【真實剎那】。

3、不在人群中尋找自己,不遺失自己

書中哈羅德的行走被很多人知道,越來越多的朝聖者們紛紛跟隨哈羅德一起走路,卻也因此問題變得越來越多。他們在走的路線、住的地方、吃的食物和宗教信仰上出現很多分歧,而原先每天能走七八英里路的他,那段時間一天兩三英里都沒走到。他困惑迷茫,不知該不該獨自離開。

最後當人群離開,他也把“丟掉的自己”找了回來。人最容易在人群中迷失自己。如何做到不在人群中迷失自己,我想還是勿忘初心,跟隨自己內心的聲音,去行動。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9

平凡人見證奇蹟,英雄締造奇蹟。87天,627英里,一個退休老人在毫無準備的情況下突然決定出發,以其精神力量挽救生命垂危的老友,隨即克服大量難以想象的困難徒步穿越英格蘭,以其執著和勇氣將不可能變為現實,用實際行動塑造了一段傳奇。

然而,當我們跟隨《一個人的`朝聖》的作者蕾秋·喬伊斯的筆觸,拋開紛雜與浮華,一步步揭開明亮的光環下所隱藏的真相時,卻漸漸發現故事的主人公哈羅德不僅僅是普通人中最不起眼的一個,甚至,按當下的流行說法,他幾乎可以稱得上是一位loser,木訥寡言的他不過是憑著一份最單純的初衷,以最為質樸的方式在回報一份埋藏在心底多年的良善與歉疚。正如那個《阿甘正傳》裡的阿甘,成功是因為簡單。

終其一生,即便是在完成了627英里的徒步旅程後,哈羅德都沒有真正學會如何面對他人的無助,於是,生性善良的他就只得按捺住悲傷,別過臉去逃避現實,也由此在繼“沒人要的兒子”之後成為“失敗的丈夫”和“缺位的父親”。人生如同一個錯綜複雜的迷宮,每個岔口的不同選擇都指向千差萬別的結果。在荒涼的晚景中最不經意的回望,也能瞥見灰暗來路上與你擦肩而過的那一千萬種其他可能。

於是,那些蟄伏的思緒漸漸奔湧,那顆早已日漸麻木的心也開始悸動。正如著名詩人狄倫·托馬斯的詩句:不要溫順地走入那個良夜,老年應當在日暮時燃燒咆哮;怒斥,怒斥光明的消逝。在路上的哈羅德因為一個簡單的目的出發,卻從萍水相逢的路人身上找尋到了自己的其他可能性,終於在花甲之年收穫了想要的人生。

627英里,不僅是用腳邁過的距離,是地理上的穿越,更是用心靈和回憶丈量的旅程,是真正的人生之旅。也許是當身體放歸大自然時,心靈更容易找到最本真的記憶,更容易從逝去的歲月中尋回隱匿的自我;也許是因為擴大的視角、開放的交流容易讓人在接受和思辨中學到更多。旅途中的哈羅德不僅漸漸讀懂了人生,學到了只追求最珍貴的親情、愛情、友誼,而放棄其他一切外物,更學會了接納自己,從而感悟到“給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饋贈,既需要謙遜,也需要勇氣”。

作者以明暗交織的寫法將哈羅德的身體之旅與心靈之旅相結合,交替表現,而當哈羅德站在旅程的終點時,其空間上的旅行更像是作為心靈之旅的背景而存在,或者說,是心靈之旅投影到現實空間的一個對映。當那個愈加自信、篤定、堅強的哈羅德重新站在妻子莫琳面前時,找回幸福的婚姻只是情理中的必然。

也許,你依然要說,《一個人的朝聖》只是虛構的故事,627英里終究不是現實。可是,請記住,“虛構的故事也有其意義”,就像加油站女孩所說的“如果我們都不趁著現在偶爾瘋狂一下,日子就沒什麼盼頭了”。來吧,接受“不可能”,一杯執著加幾滴瘋狂,生活會更加充實而快樂。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10

在一片碧綠的草原上,牛羊正咀嚼著青草,一條連線著金絲布裡奇與貝里克的一條公路像一根白色的線,穿過這匹綠布。一位年過花甲的老人正拄著一根柺棍,行走在這條公路上。他就是哈羅德·弗萊。此刻,他正走著,走著,走向那遙遠的地平線……

雖然這是我前段時間讀的——《一個人的朝聖》。儘管已經過去了很長時間,但我卻仍記憶猶新。

這本書講述了主人公哈羅德徒步走過627英里去看望身患癌症的老友奎妮。二十年前哈羅德的兒子戴維自殺,哈羅德酗酒後,跑到工廠把老闆最喜愛的玻璃玩偶給砸了。在得知情況後,傑妮默默地替哈羅德背黑鍋,離開了工廠。在收到來自身患絕症的奎妮的信之後,哈羅德同一個加油站女孩談論了關於信仰的問題,萌生了徒步走去看奎妮的想法。於是,一個千里跋涉的故事開始了。

合上書,一個大大的問號爬上我的心頭。哈羅德不是想去看奎妮嗎?按常理考慮,癌症病人剩下的日子不多了,應該儘早去看望的啊!而哈羅德卻花了87天從627英里外徒步走來,最後僅僅只是匆匆見了奎妮一面,奎妮就離世了。這又是為什麼呢?

風,用它輕捷柔軟的手指,撥開了書頁,一串加油站女孩說的話映入我的眼簾——“我並不是說,要信教什麼的。我的意思是,去接受一些你不瞭解的東西,去爭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變一些事情。”看到這裡,我心裡那個大大的問號正在舒展,變成一個大大的歎號。是啊,去爭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變一些事情,這就是每個人心中應有的信仰!哈羅德相信,只要自己走,奎妮就會等他,延長她的生命,改變她的命運,使奎妮多活幾個星期。

每一個星期,哈羅德總會打電話給療養院,只為傳達一個資訊:請讓奎妮等我,哈羅德,我正在走去的路上!而每天,奎妮總是躺在床上,看著南方的天空,心裡始終相信:哈羅德一定會過來看我的,我等著他。正是這份信仰的力量,使奎妮堅守著,更好地活著,也讓哈羅德堅持著走來,讓他倆相見。

儘管只見了奎妮最後一面,但是他,哈羅德的好好活下去,珍惜與自己的妻子莫琳所剩無幾的時光的信仰從此卻在他的心底紮根,逐漸成熟,充實了他的生活,揮之不去。這次徒步的朝聖之旅對於哈羅德來說,改變了他與他的妻子的生活,是一次靈魂的洗禮,雖然它是發生在垂暮之年。哈羅德透過這次旅行,更加深刻地意識到,生命是如此的短暫,生命是多麼的寶貴,妻子默默地在背後照料他的生活起居,自己應該停下來,好好陪伴她安度晚年。

如果當初,哈羅德沒有走路看奎妮,而是坐車,那麼奎妮不會多活幾個星期,更不會有我們現在看到的如此繽紛多彩的故事。只是,生活沒有如果。但是如果擁有信仰,就可以把一切如果變成現實,不再是人們幻想的東西,正如陳奕迅的那首歌《相信自己無極限》——“我相信我做好自己,我相信我就是奇蹟,我相信我心底,會有更大的天地,要相信自己無限極。”就讓信仰在我們的心底播種,紮根,成長,最後收穫幸福的果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