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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讀完一本名著以後,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是時候寫一篇讀後感好好記錄一下了。但是讀後感有什麼要求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1

很久以前看的書,直到最近開始跑步,才能領略到疲勞身體與堅定信念長時間拔河所帶來的身心折磨。開啟運動前,好像心裡住了許多個博爾特加特林,運動中心態就崩了:怎麼選擇這麼折磨人的運動?

如果是主人公來回答,一定是:“沒有為什麼,從來沒想過開始,但是開始了也沒想過放棄,我從不知道自己能走多遠,但我也沒想過。”好像這場無計劃的旅程只是一個不能激起波瀾的小插曲、小想法,不小心成真罷了,這些“意外”其實是過往的經歷在特定的時刻激發了主人公長久以來無法傾訴、無人理解的與家人疏離的挫敗感,那可能是猛然迸發的心情:“我還能去哪裡,那我就去看看她——我的好朋友”。

與妻子的疏離一定是最難以面對的,曾經因為相愛而成為生命中最重要的人,那是相攜多年的伴侶啊,那場旅行就像是逃避,已經走了岔路的人,要追趕多久才能再一次並肩前行。

途中的友人有善有惡,有真有假,也是這些形形色色的人們,讓主人公這場原本就轟動的旅行增添趣味和人味,我們不曾得知如果沒有他們,這場朝聖之旅是否會救贖他,我相信會,從他決定開始,就意味著與自己和解,與人生和解走了許多年的分岔路,終於有一個人開始回頭找尋。

主人公的命運,就似每一個遭遇了被動的人生變故的不幸的人,被動就是發生了與自己有關的事,因此生活被改變了。意外每天都在上演,或大或小,或好或壞,但是我們永遠無法改變這些走過的痕跡,能改變的只有情緒、心態、意志......也許這場改變會有意外之喜,總之作為這些那些意外的主體,我們能操縱的只有自己,不與生活較勁,不被意外煩擾,嘗試與他和解,日子才會不那麼綿長無味。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2

斷斷續續看了兩個月,中間隔開一個多星期看了《法醫秦明》前五季,今天終於把這本書看完了。這樣斷斷續續看,很多看書時的感觸已經忘了。

一個退休的老人,原以為生活會是不鹹不淡一成不變地過下去,突然收到許久未見的舊時的同事患癌之後寫來的告別信,在加油站女孩的善意鼓舞下,懷抱著要治好同事讓她活下去的信念開始了長達87天六百多英里的信念之行。全書大數用了哈羅德和莫琳的角度講述了這段朝聖之路的心路旅程。對於哈羅德而言,奎妮的信給了他一個契機,一個去尋求改變的契機。從未掙脫過目前的困境,缺乏思考的機會,所以,放任生活過得一塌糊塗,對妻子,對早夭的兒子,對拋棄自己的母親,情感的遲鈍,丟失了許多原本該珍惜的東西。六百多英里的旅程,孑然一身,全憑信念,獨自面對生活的點點滴滴,反而,可以開始冷靜思考人生。重新撿拾起最初的初心,記憶深處的回憶。

對於莫琳而言,哈羅德的突然離家,以及哈羅德離家時間的疊加,都讓她的心開始受到觸動,有更多的時間去回顧過去,回味愛情、婚姻最初的美好。人的劣性,是永遠不懂珍惜眼前人眼前事,不經歷失去,便不懂擁有是多麼幸福的一件事。還好,雖然我們錯過許多,但如夢初醒時,你還在我能觸碰到的地方,你依舊屬於我。還好,我沒錯過你。這是一場一個人的朝聖之路,是兩個人的自我救贖之路,放下過去,放下執念,重新開始。其實我也不知道自己想表達什麼。書不錯,值得一看。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3

你是否也渾身是刺的在外界否定與自我否定的聲音中迷失自我,又在自我救贖與肯定自我的征途獨自上路?

很慶幸忙碌的日程安排和碎片化的閱讀也沒能阻止在寫書評的這一刻完整的故事情節仍能躍然紙上,當然這得益於本書經久不衰的魅力,總能感動一個個平凡卻不甘於平庸的人

放棄的理由千萬個,上路的理由只有一個:哈羅德知道,在痛苦掙扎自我放棄之時能被堅定選擇,被鼓勵,被給予希望感的人是很重要的,他想為昔日老友奎妮做點什麼,為她上路,與她一起承擔苦難未知一起咬牙堅持

這個故事,就發生在這一路上,“曾以為世上最容易的事就是將左腳邁到右腳之前”但後來才知道將一件最簡單的事日復一日的做好就很了不起,因為那每一步都是到達目的地不可或缺的一步,哈羅德就這樣一步步上路。

起先,難免會被一句淺淺的鼓勵所感動,會為陌生人的善意所動容,會去聆聽形形色色人的種種經歷,會疲憊,會像個旅行者一樣學者去享受旅途。

後來,他開始融入自然,成為山川河流的一部分,與回憶作伴,豐盈而自由

哈羅德贏來了榮譽,路上多了崇拜者,追隨者,旅程變得熱鬧,他卻越來越空虛,不可避免的被別人影響

他行進的速度追不上“朝聖者”們渴望成功的速度,他終於又是一個人了,這份久違的自由令他欣慰

故事的最後是我們渴望的結局,哈羅德見到了莫琳,哈羅德與莫琳重歸於好,哈羅德也悅納了自己

人的一生終會有未來得及說出口的謝謝,沒有表達的歉意,有遺憾就永遠需要自我救贖,這條路我們只能自己走,很艱辛,但好在不放棄,終會得到救贖,請記住,皈依就在路上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4

《一個人的朝聖》講述的是一位在釀酒廠工作了四十年,沒有加薪,沒有升職,沒有朋友,直到安靜地退休的銷售代表,哈羅德·弗萊,他一個人徒步旅行的故事。

哈羅德只是千千萬萬人之中很普通的一位老人。而“一個人的朝聖”重要意義便是,在臨近人生終點時,哈羅德做了一件讓自己看起來不那麼平凡的事兒,而這不平凡的經歷,正好讓他重新梳理回顧了自己的一生,重新理解處理親密關係。正如文章裡所言:“他不再需要用英里丈量自己走過的路程。他用的是回憶。一段路接著一段路。”

整部小說主線極其簡單,故事人物也不復雜,四個主要人物貫穿其中,哈羅德,妻子莫琳,兒子戴維,好友奎妮·軒尼斯,及路上遇到的過客。故事的發生源於四月中旬一個再平常不過的星期二,在那個早晨收到的一封信,開篇“那封改變了一切的信”,引起了我們很大的好奇,但其實也不過是一封平常不過的告別信而已。一切都看似平常簡單。一開始哈羅德只是出門去郵寄一封回信,寫給患了癌症住在貝里克郡療養院奎妮的回信,可走著走著,讓他回憶起了諸多往事,總想著下一個郵筒停下來,卻根本停不下來,直到遇到了加油站女孩,他們聊到了信仰,哈羅德至此下定決心徒步去看望奎妮。歷經辛苦,他橫跨整個英格蘭,從英國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東北,共計627英里,耗時87天。哈羅德始終堅信,只要他一路走下去,好友奎妮一定會等著他的。

借用小說中的一段話,作為這篇文章的一個結尾,“有時候你以為自己已經展開了新的一頁,實際上卻可能只是重複以前的步伐。”只有當我們直面並克服了自己的短處,才有可能真正開始一段旅程。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5

讀完此書,真的是欲罷不能,期待2的內容。

作者與譯者的文學功底或者文學素養很深厚,書中的人物心理刻畫、壞境的細緻入微的描寫,都異常生動,代入感很強。運用了大量的鋪墊暗示,故事平鋪直敘進入,將現實的朝聖之路與回憶中的反思有機的結合在一起,期間穿插著莫琳這一人物的成長與變化,在故事達到高潮的時候,真的讓我狠狠的感動了一把。

在這個紙醉金迷和通訊發達的21世紀,放空自己,遠離人群,遠離電子裝置,來一場與心靈的對話,很難。哈羅德一開始的出發點當然不是這些,他僅僅只是為了去見患病而瀕臨死亡的老友,在前進的途中進而反思自己反思過往。真的沒有什麼能比中年喪子更讓人心痛的了,真的也沒有比夫妻間近貌合神離的狀態,幾乎沒有言語溝通精神交流更讓彼此崩潰的了。好在故事最終有一個比較完美的結局,哈羅德找回了自己,莫琳也認識到了自己的侷限性,奎妮也走得很安詳,這不僅僅是哈羅德一個人的朝聖,我覺得也是對莫琳一次心靈的洗禮。

有幸在20xx年的尾巴以徒步的方式來迎接20xx的伊始。不是一個人,七八個好友,參加環巢湖徒步,一行人從早9:00走到晚22:00多,歷時13h,徒步50公里,一開始的時候,我們鬧著笑著蹦著跳著,好不自在。越到最終,我們走散開了,基本上就蔫了。腿疼,腳疼,口乾舌燥,彼此之間的距離也拉開了,基本上在接近終點的時候,我是一瘸一拐拖著殘腿走完的,那個時候完全是憑著毅力在走了,哪怕一鬆牙口,就會放棄了。所以很能理解哈羅德在徒步中的艱難。為我的大學添了一筆不可多得的回憶。

感謝遇到這本書,讓我在以後的日子裡遇到不順的事情可以學著放空自己,徒步,反思恆久,重新出發。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6

我們大多數人的生活常態大概是這樣的:“無趣、一無所有,循規蹈矩地讀書、坐一輩子辦公室、結婚生子、退休,一輩子沒有做過什麼特別有意義的事情。有時候不禁會反思自己的人生,難道我就要這樣過一輩子嗎?這樣的'人生會不會太寡淡了點。

《一個人的朝聖》很雞湯的名字,但說的是主角哈羅德的一段徒步之旅,在閱讀的過程中,很多場景都引起我的共鳴,失落時的自我否定;無助時的哭泣;骨子裡的不甘平庸……其實書中哈羅德就是你,就是我,就是苦苦在現實中掙扎的普通人。“我並不是說要信仰什麼,我的意思是,去接受一些你不瞭解的東西,去爭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變的一些事情。”

在做一些事情之前,我們總在猶豫,總是在做與不做之間舉棋不定。歸根究底,對於那些我們不瞭解的事情,我們總是在擔心自己做不好。只要我們相信自己,認真努力嘗試過,哪怕只比過去好一點點,我們都可以理直氣壯地告慰自己,很多時候,也許正是你自以為是的理性,阻擋了人生的更多可能。讀後感·人生只有一次,如果不瘋狂一次,衝動一次,生命未免過於單調,太過平淡,在若干年後,再回首,其實那都是隻要付出一些努力就可以解決的困難。

一個朝著自己的目標前進的人,整個世界都會給他讓路,百年人生其實並不短,我們沒有辦法一眼看到盡頭,或許我們曾經放棄過,曾經失敗過,不管過去怎麼樣,我們只要一直開始就好了,所有的開始都會變成堅持。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7

斷斷續續地,終於今天讀完了《一個人的朝聖》這本書,讀完後不知道為什麼突然就想起“山月不知心底事”這句詞來,可能是哈羅德一個人走在黑黢黢的山間,在月朗星稀的夜晚,天地間只有自己,這個畫面感太強有感而發。

一開始買這本書的時候還以為是一個關於西藏的故事,結果發現是個大烏龍,原來不是所有的朝聖都與西藏有關。這是一個關於愛與勇氣、關於救贖的故事。得益於譯者,故事讀起來很順暢。久未聯絡的老友的一封來信打破了哈羅德如一潭死水般的生活,由於內疚,踏上了一段救贖自己、自以為也能救贖老友的徒步旅程。

作者在開頭其實還是留有疑團,讀到後面疑團才被解開。連陌生人都不如的妻子,執意要靠徒步來拯救的老友背後的故事,以及書中出現時神秘的兒子。

書中大段大段的描寫關於過去的回憶,這些回憶再遇到很多加入的朝聖之路的陌生人的時候開始減少,偶爾才會出現有關過去的碎片。人生中的一些事,還是隻有自己一個人才能完成。

這本朝聖之旅,是一面對於兩性關係,親子關係的鏡子。我雖沒在鏡子中,但是鏡子反射的光還是把我灼傷了。生活有太多雜亂的小事組成,我們每個人都有一個房間,關上它,也許自己可以貪得一時的清靜,可是關在房間外的人久而久之就再也不想敲你的門了。所有的悲劇都是有跡可循的,逃避永遠不是辦法。如果哈羅德和莫琳當初對於戴維的反常能努力一次,也許就能改變軌跡。不能放棄,哪怕一次也好,也要用盡全力。

“有些事情可以有好幾個起點,也可以用不同的方式開始。有時候你以為自己已經展開了新的一頁,實際上卻可能只是重複以前的步伐。所以克服自己的短處。”以此共勉。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8

這是一個人的朝聖的合集版,分上下兩冊,剛花錢把第一冊看完,就推送免費的合集版,真是浪費了我的q幣,還好多心儀的書沒買,不過緊跟著免費閱讀了他的第二冊,也知足了。

曾說過魯迅的筆像刀似戩 ,而野夫的筆像一套繩索,而蕾秋的筆則像一陣柔風,輕風婆娑,讓人輕鬆愉悅,感覺蕾秋就像她筆下的奎尼一樣溫柔善良充滿智慧。

許淵衝說:生命並不是你活了多少日子,而是你記住了多少日子。你要使你過的每一天,都值得記憶。

第二冊就其實就是奎尼的寶貴記憶,她記住的每一天,交代出事件的始末,把已知的發生與未知的情感一一交代,一一映證。

奎尼一直默默的愛著哈羅德,為他守候,為他堅持,但愛不意味著得到,她只是把他放在心裡最柔軟的位置溫存……

愛真的不是件容易的事兒,看似簡單,很容易就陷入,但正確的人也需要正確的時間遇見,奎尼找到了那個她認為對的人,卻在兜兜轉轉的錯愛裡無法停靠。

從第一部開始,我一直知道哈羅德是個溫暖善良的人,雖他從小缺失愛,但卻極願意去釋放愛,付出愛,但有時候表達的會比較笨拙。

就在奎尼對哈羅德的心心念念間,哈羅德完成了他的朝聖,一個心願已了,一個放下過去,找回生活本來的樣子。

就這樣吧,可以接受的安排與結局,沒有太過悲傷,也無法高調的喜悅……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9

我有一個前同事。她比我年長一點,為人嚴謹,話也不多,很多時候雷厲風行得令人有點害怕,內心卻是個十足內向敏感的人。我知道,因為我也算是。

一起共事過不過短短兩個月,她在我心裡的印記卻如何都無法抹去。看到單純的人會想起她,看到敏感脆弱的人會想起她,看到奎妮會想起她。

我有很多和她一起的回憶,回憶裡只有我們兩個,喝咖啡,聊天,吃東西,哪怕在一個嘈雜的會議裡,我也知道她聽得見我的聲音。

我記得許多她講的故事,說過的話,我們一起大笑過的腦洞大開的可能性。我記得她有時小心翼翼的措辭,有時堅定果決的幫助。

我之所以一直想著她,可能因為我知道她也記得所有的這些。她從來不說,可是我知道,她或許也知道我知道。

我們一生中遇到的大多數人,應該都是見過就忘記了,或者有幸記得彼此的存在,卻很難在心裡清晰刻畫出彼此的忠誠和唯一性。

人太忙了,事情太多了,一兩個月不見,很多時候就很難再見了。

我知道,如果我某一天像哈羅德一樣行走,只會是為了像她一樣的人。我不忍令這樣單純的心在世界的殘酷冷漠裡翻滾,也不願意讓自己放棄和這個世界唯有的紐帶。

我們擁有的太多了,知道珍惜的太少。一條微信就可以找到一個人的時代,誰還會指望誰會跋山涉水只為了來看你?取而代之的,卻是對聽不到及時回訊的恐懼。

我想,浪漫的本質不在於我是這世界上最瞭解你的人,而是我認為你比一切都重要,而你也正好知道。這是一道沒有人道破的默契,一份從來不曾簽署的協議,一個從不會懷疑的承諾。浪漫不需要知根知底。

浪漫是,不論我變成了誰,做過了些什麼,經歷了多久,在這一天我雀躍地向你奔去時,你也雀躍地滿心等待。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10

看這本書相信很多人都跟我一樣在20多章還在疑惑到底哈羅德、莫琳、奎妮、戴維等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書中用了哈羅德一路上遇到的人與事來穿插過去發生的事,正是這些回憶,引起了我們的共鳴。

每個人看這本書可能都有不同的感受,對我來說兩個詞比較能出現在我的腦海裡,一個是“遺憾”,一個是“信仰”。人生說長不長,說短不短,每一天都是其中的一份子,我們的人生都是有很多的人與事組成,就像書中裡面作者用了很多的比喻和擬人語句描繪的花草樹木動物天空一樣,正是這些描述,描繪出一幅幅不同的場景,襯托著每一個故事。我們每個人的故事背後就是這些人與事。我們和哈羅德都一樣,都是一個單人,我們有很多路可以選,在年輕時候,我們都是一張白紙,要怎麼畫,我們自己決定,但願能夠經過深思熟慮,不讓以後有遺憾。

信仰並不是說要去有自己的宗教信仰或者人與物,我們只要堅定自己想要做的事,我們邁出第一步,路上會有很多的“不可能”去阻礙我們,我們要正視它,要強大自己,像坦克車一樣推過一切,結果能不能如意不一定,但是沒有信仰,我們要的結果肯定做不到。同時,在信仰的路上,我們會獲得很多,也要注意不要失去我們本應該有的,例如愛,這個世界永遠因為有愛而變得不一樣。

但願你我都能找到方向,走完自己的627英里。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11

主人公哈羅德是一個平凡的,甚至可以說是平庸的,退休剛半年的老頭,有一天收到一封信,是前同事奎妮寫來的,信中說她得了癌症,命不久矣,特寫信來告別。

哈羅德一開始只是想寫封簡短的回信給她,然而在他走出家門去寄這封信的過程中,有了一個突如其來的想法:他要徒步走路去看望她,給她一個信念,那麼她就會一直等著他的到來,那麼她就暫時不會死。

然後他就什麼準備都沒做,直接非常倉促地上路了,而且就這樣一路走了過去,從英國最西南走到了最東北,橫跨整個英格蘭,歷時87天,行程627英里(1009公里)。

奎妮確實也撐到了哈羅德到達的那一天,當然最後還是死了。

幾句話就可以說清楚的故事脈絡,寫了整整一本書。當然,主線只是一個殼子,很多相干不相干的事情可以往裡裝,比如他在路上遇到的各種各樣的事,形形色色的人,他過去的生活,他的各種回憶,他思想的變化等等。

想說幾點:

1、前半部分非常強調信念的重要性,但後面又很刻意地給破除了;

2、一直到四分之三處,我都以為哈羅德和奎妮以前一定有過羅曼史,結果是並沒有;

3、最後二人病房相見,我認為會是重頭戲,作者一定會在這裡大費筆墨,哪怕二人牽牽手,或者眼神交流什麼的,結果卻是啥也沒有,奎妮已經病入膏肓,躺在那裡,跟活死人似的。

瞧瞧,我和大師的差距有多大。

最後摘錄幾句佳句:

1、好像他等了一輩子,就是為了走這一趟。

2、“我承認貝里克很遠,我沒有合適的裝備,也沒經過什麼訓練,但或許有一天你也會做一件毫無邏輯可言的事。人們會說你為什麼要這麼做?那時你可能就會想起我,然後堅持下去。”

3、我覺得自己離起點越來越遠,但也離終點越來越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