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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一談學生音樂課欣賞的問題

談一談學生音樂課欣賞的問題

隨著新課程的開展,音樂課的教學模式也一直在改變:從一開始的音樂課程轉變到藝術課程,再到現在的音樂課程,我們的音樂教育經歷了幾重改革,當然我們的音樂教學工作也有了很大的變化。

那麼改革後的音樂課尤其是音樂欣賞課如何才能更好地抓住學生的耳朵呢?這個問題我一直在思考。

的確,新課程改革鼓勵老師們運用現代教育技術進行教學活動。現代科學技術發展日新月異,給現代教育技術提供了廣闊的發展空間,也給音樂教育事業帶來了很好的發展機遇。尤其是視聽藝術、聲像藝術,為音樂教學擴大了容量和空間,豐富了教學手段,也提高了教學質量。但是自從提出了多媒體教學後,老師們似乎在上課過程中過分地注入了音樂以外的東西。欣賞一段音樂以後,也要用一段影片來吸引學生的眼球,以達到引起學生的興趣的作用。音樂欣賞是以聽覺為先導,是培養學生對音樂的各種要素的積極反應。也就是說,讓學生以音樂構成的各種要素為線索去聽音樂。有的老師在製作課件過程中,往往會情不自禁地去追求表面的新穎、動感等效果,不注重實際,一心只想使自己的課“靚”一些,不管什麼教學內容,不管有沒有必要,都要做課件。我聽過一節課,授課老師讓學生欣賞舒伯特的《搖籃曲》時,將整個歌曲編成了一個故事,音樂與動畫同時播放,多媒體課件宛如動畫片一般精彩,雖然這在一定程度上激起了學生的興趣,增強了課堂教學的娛樂性,但是同時它也影響了學生專心聆聽音樂,忽略心理學上的有意注意和無意注意的規律。《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準》明確指出:“音樂是聽覺的藝術,必須遵循‘以聽為中心’的原則,把全部教學活動牢固地建立在聽的基礎上。”“有時欣賞音樂時需要用語言文字、影象畫面等加以引導,但是這些輔助僅僅是一種媒介,而音樂欣賞最重要的、最根本的還是傾聽。”而該課中,“視覺刺激”凌駕於“聽覺刺激”之上,從而大大削弱了“聽覺刺激”,它留給學生津津樂道的只是“動畫”的內容,而不會是音樂的旋律,導致學生無法回答老師提出的音樂性問題,如,作品是幾拍的?有沒有相同的旋律走向等。

所以,引導學生一定要讓學生“聽之有物”,老師的`提問一定要能讓學生有方向地聆聽音樂的內涵,多媒體技術創設情境教學也一定要緊緊圍繞教學目的,體現其合理性、實用性。只有找準多媒體使用的最佳時機,注重形式與內容的完美結合,才能真正地發揮其作用。

一直以來,我都認為:在音樂欣賞的過程中,眼睛是無用武之地的。只有把眼睛閉上了,耳朵才能充分地發揮其作用,學生才能用心去感受旋律的內容,去聆聽音樂中所包含的情感和波動。因為音樂是音響的藝術,更是訴諸聽覺的藝術。物理學上講過,音樂是以聲波為物質媒介,在時間中展開,隨著聲源的振動在空氣中產生聲波,聲波在周圍空氣中傳播,在環繞聽眾的空間迴響。而中學音樂教學本質的方法就是讓學生懂得去傾聽、品味、感悟音樂,培養學生傾聽的習慣。那麼音樂教學很自然地要立足於聽力能力的培養。生物學上也講過,視覺神經先於聽覺神經。也就是說,學生在欣賞帶有影片的音樂時,大部分的注意力會先被影片吸引,而音樂則只是起到了一個輔助畫面的作用,這是音樂課上很可笑的現象。記得,去年4月份左右,我在準備名為“春”的公開課,但是我的第一反應便是在音樂的進行過程中,插入許多春天的圖片,有春景、有春泥、有春草,還有精彩的春景影片……認為這樣學生便能更好地感受春天的氣息。在給學生欣賞音樂的過程中,我也提醒了學生注意音樂的力度、速度等音樂要素。但是上完一個班的課後,我在學生的反饋中發現,他們在課上的確能感受到春天的氣息,但是並不是從音樂中感受到的,而是從圖片中獲得的。瞭解到這一資訊,我馬上意識到:這樣的音樂課是失敗的。因為聽覺在為視覺起輔助作用,本末倒置了。我馬上重新安排上課的程式:進入教室之前,請學生用2分鐘的時間在音樂教室外觀察校園,感受春天的氣息。繼而用優美的語言將他們引入到音樂中,在欣賞音樂前,提示學生注意音樂中的速度、力度等要素對音樂形象的描繪有何作用。更重要的是我讓學生閉上了眼睛用耳朵去抓住音樂。音樂結束後,我發現很多學生還沉浸在音樂中。他們對於我提出的關於“音樂要素對音樂所起的作用”的問題,的確,他們的回答和上節課學生的回答是一樣的:音樂輕快、跳躍,體現了春天的活力和五彩繽紛。但是我從學生在課後的反饋小結中瞭解到:他們閉上眼睛欣賞作品時,課前在音樂教室外看到的春景自然而然地出現在了他們的腦海裡,繼而從我提示的音樂速度、音樂力度中繼續探索為何這段音樂能夠描寫春景。這“自然而然”四個字讓我頗感欣慰,因為這些春景是由音樂帶動出來的;學生自我在音樂中探索更令我興奮,因為他們真正地在感受音樂,在分析音樂,從而能探索音樂的奧秘。

教育部原體衛藝教司副司長在談及音樂欣賞的問題時指出:音樂缺乏愉悅性。沒有愉悅和情感的音樂教育,不能說是成功的教育。而愉悅和情感都是用心去感受的,用心靈,而不是眼睛!